王继帅
(1.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湖南吉首416000;2.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浙江丽水323000)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国家开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家文化行政体系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全面规范管理阶段。基于国家法律政策背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了法律与政策支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体育非遗”)保护推出了新思路,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确立了明晰的使命与职责。然而,当前非遗领域物化倾向凸显,部分传承人拜金思潮严重,荒疏技艺,淡忘职责,游走于展览、展销和展会,放弃精神蕴含的追求,矮化人格塑造的责任[1]。我国体育非遗保护工作不到位,效果不佳,许多体育非遗项目名存实亡[2],体育非遗传承人更是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作为传承发展核心主体,体育非遗传承人是体育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关键所在。而体育非遗传承人身份认同消解与危机,就源于其文化资本塑造的身份差别与社会地位差距。
体育非遗保护内容研究侧重于传承对象、传承环境以及传承人保护等显性层面,缺少对体育非遗传承人的身体行为、文化资本等隐性层面探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重传承人的核心地位,而其往往作为“被保护的个体”,忽略是具有自我认知、自我决策能力的“自觉主体”[3]。从内在机制机理研究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生成逻辑,梳理体育非遗传承人生存困境,学理上探究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传承与技艺转化规律,以及传承主体核心价值,对我国体育非遗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以2019年12月为时间节点,在中国知网期刊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主题进行精确搜索,共搜索到相关论文4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0篇,这些论文主要研究体育非遗传承人的认定制度、身份认同,以及价值提升等方面,未涉及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相关研究。截至2018年5月,我国已有4批国家非遗名录及5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目前,国务院公布的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总计3 068人,传统体育、游艺及杂技类代表性传承人仅有88人。国家级体育非遗传承人数量少、年龄结构偏大、男女比例失衡、地区分布不均、项目覆盖不全等问题突出[4]。这些研究仅仅涉及体育非遗传承人的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基本情况,而关乎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技艺、知识储备、个人愿望、社会地位、价值观念等文化资本范畴较少论及。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在特定民族或地域内,通晓一定传统体育技艺或占有相应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为人们所熟知和认可,并愿意以自身努力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人。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是体育非遗传承人在民俗体育文化场域内,通过自身独特的体育行为倾向和传承能力,形成身体化、客观化、制度化和象征化文化资源的总称。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内涵要多维度考察。首先,重视文化资本的“形塑结构”作用,关注体育非遗传承人主体性和能动性。其次,立足体育非遗传承体系的全局观念与分析框架,动态把握其文化资本的有形资本与无形资本的互转过程,深入剖析转化特定场域的“临界点”。再次,体育非遗传承人并非只是独立个体,更要关注作为族群的社会性以及亲属制度下亲缘、血缘关系中的文化资本辐射力。最后,要考察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多种影响因素,诸如政策支持、技能水平、个人愿望、社会地位、族群影响力等。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是西方社会实践理论学界的重要代表人物,其社会实践观为社会学理论研究拓展了新领域。他将行动者实践纳入一个可透视系统之中,场域、惯习和资本就是系统分析要素与维度,通过此分析框架,可以全貌分析行动者客观表现与主观心态,又能从其中分析维度去深入洞察行动者的纵向心态结构[5]。非遗传承人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研究有所涉及,表现在传承人认定过程中社会资本的联结作用,且社会资本对非遗传承人惯习养成有着重要帮助。从文化资本视角分析非遗传承人发展的论文尚未被发现,尤其是对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生成逻辑研究,更被视为一种尝试与创新。
考察体育非遗传承人的表层客观化认定资格,也能深入分析社会现象的象征与表征意义,剖析体育非遗传承人主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体育非遗传承人在传承体系中占有核心主体位置,掌握丰富的传统文化内容,内聚传统文化精神,是传统文化得以保存与发扬的“活化石”。而最为关键的是他们是体育非遗传承的核心,既是发起者,又是传承的主体。因此,体育非遗传承人发展与生成逻辑不能不研究,甚至要更深入关照传承人的身体文化和心态文化结构,找寻体育非遗传承与表达机制的核心环节。关于文化资本结构要素论述有多种观点,具体要从实践中考察。具体见表1。
表1 国内学者对文化资本结构要素分析
表1 续表
文化资本结构要素研究涉及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有学者参照布迪厄对文化资本形式的分类方法,具体是从身体化文化资本、客观化文化资本和制度化文化资本三个维度进行研究[6],此外也有学者从身体化、客观化、制度化和象征化文化资本四个层面去分析。文化资本“隐蔽”功能是行动者文化资本投资、占有和积累过程呈现出来的“虚假非功利性”,也被称为文化资本的第四种状态,即象征化(符号化)文化资本[7]。文化资本是一个可量度、可操作的实践解释工具,从身体化、客观化、制度化和象征化文化资本角度,探讨国家级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生成逻辑成为新的研究视角。
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包括身体化、客观化、制度化、象征化文化资本四个要素,其中身体化文化资本是体育非遗传承人表现出具有身体化秉性的某些身体动作、体育气质、体育姿态、体育风格、体育传承精神等身体文化资本形式;客观化文化资本是由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能力所呈现的图书、论文、拳谱、光盘、技艺资料汇编等资料形式;制度化文化资本是体育非遗传承人拥有的技艺资格、学历资格、传承资格等获得国家认可的文化资本形式;象征化文化资本是体育非遗传承人在族群、亲属、社会组织等复杂网络关系中呈现出族群地位、社会声誉以及威信(或威望)积累等文化资本形式。
从要素功能角度探讨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生成逻辑:首先要关注体育非遗传承人所在传承场域问题,进而明确文化资本积累策略;其次,不间断地推动体育非遗传承人保持自身努力信念和目标;最后,体育非遗传承人要创新性地选择实践工具即文化资本的实践路径。具体可参考两条线路[8]:一条是从显性功能升华到隐性功能的内隐逻辑即建构路线,即围绕核心功能要素(身体化文化资本)依次反复,从客观化文化资本转化成制度化文化资本,再转化象征化文化资本的路线;另一条是从隐性功能反馈到显性功能即解构路线,即围绕核心功能要素(身体化文化资本)依次反复,从象征化文化资本转化成制度化文化资本,再转化客观化文化资本的路线。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实践逻辑,不仅是体育非遗传承人客观上探寻不同形式转化的理论解释路径与规律,还对后续研究的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生成实践机制有重要启示作用。具体见图1。
3.1.1 有形资本到无形资本: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转化规律
图1 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资本生成逻辑
体育非遗传承人的有形资本是具有物质形态的资本形式,包括技法书籍、创意作品等资料形成呈现的客观化文化资本,以及获得国家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证书、学历资格证书、裁判资格证书等制度化文化资本。而无形资本是指具有需要身体展示的功法、拳法等技艺表现,以及所形成的尚武精神、体育品格等身体化文化资本,同时还涉及传承人在族群、亲属、社会组织等复杂网络关系中呈现出族群地位、社会声誉以及威信积累形成象征化文化资本。考虑文化资本具有的隐蔽性特征,有形资本转向无形资本是一种社会资源分配与流动的现象表征。显性文化资本可以内在生成周期较短,发挥效果明显,诸如学历证书、职业证书就是体育非遗传承人晋升的“敲门砖”。然而,隐性文化资本如象征化文化资本形成需要长期的精细化过程,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体育非遗传承人是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主体,担当着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传播的使命,着力培养后继人才。在师徒制传授过程中,体育非遗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技术资本(有形资本)逐渐转化为徒弟的技术资本,师傅的技术与品格内化为徒弟的身体化文化资本,进而为师傅获得师德、口碑等无形资本。这种名誉性的无形资本是延续良性师徒传承效果的重要动力,可以有效助推体育非遗项目的传承与推广。
3.1.2 量变积累到质变提升: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生成过程
量变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变化,而质变是事物根本性变化,且从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与变化,或者称为主次地位的变化。用量变与质变关系解释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形态转化的阈限,技艺的物态实物(客观化文化资本)的积累会成为非遗代表作传承人学历资格证书(制度化文化资本)的转化条件,进而凝练为体育非遗传承人声誉或威望(象征化文化资本),这三种形态文化资本必须通过身体化文化资本表达。因为体育非遗传承人本身的性情、风格、精神价值是文化资本综合体。随着现代社会文化进程推进,体育非遗传承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更加密切,在文化资本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都始终隐含着一种动力因子——拒绝直接获得经济资本,象征化文化资本就此形成。
体育非遗传承人等级认定过程就是传承人技术、精神等文化资本的量变积累到质变提升,主导者其文化资本生成价值。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认定从低到高依次为县级、省级和国家级,每级认定都需要一定的认定资格与要求,包括德艺、代表作项目知识的熟练程度、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传承活动开展效果、传承成果资料,以及后继传承人的培养等方面。从县级到省级,从省级到国家级,晋升体育非遗传承人认定成功都是知识与技术、传承成果、传承规模、影响力的量变到质变的节点。
3.2.1 无形资本到有形资本: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循环流动
无形资本转向有形资本是文化资本转化的必然形式,因为无形资本并不能直接转化经济资本或经济收入,它需要有形资本的物态形式去迎合社会等级标准,进而合法正当获得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无形资本的重要目的就是文化资本质变后新循环的有形资本积累,依次反复,形成新的无形资本。体育非遗传承人无形文化资本(身体化、象征化文化资本)生成是以有形文化资本(客观化、制度化文化资本)作为条件和基础。无形文化资本的辐射影响力是多维度和多样态的,且常出现“极化效应”现象。体育非遗传承人的德艺修养、品格魅力的极化效应就如同我们常说的“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这种效应的影响力带来了更多学徒,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诸如传承规模、传承成效等有形文化资本呈多样态积累。
3.2.2 质变到新量变: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价值叠加
质变到新量变的过程是新循环开始,只有新量变才能产生新质变,这也是事物不断发展的规律,如此往复。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质变向新量变的过程,就是象征化文化资本通过身体化文化资本,向客观化、制度化文化资本的转化过程。当某一文化资本边界达到饱和,就如同能量传递一样,剩余文化资本“能量”就会转移为新的文化资本形式。相对来说,客观化、制度化文化资本边界易达到饱和,而身体化、象征化文化资本不易饱和,但隐蔽性更强,更强调转化合适的时机与条件。
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认定从县级到省级再到国家级的晋升都是质变向新量变转变的节点,从低级别到高级别的流动需要更高的要求,比如高超的技艺、广博的知识,高效的传承效果,以及更大的影响力。与政府津贴相比(经济资本),武术传承人更看重“杰出传承人”或“代表性传承人”(象征化文化资本)这样一些金字招牌,这是由于技艺一经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聚集效应凸显,身价陡增,在良性循环中能得到更可观的经济回报,进而实现自我价值[9]。
我国国家级体育非遗传承人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发展的核心主体,传承人文化资本是一种亟须明晰的文化软实力。研究发现:首先,身体化文化资本是体育非遗传承人生成逻辑的核心要素,具有承上启下的联结作用,但对其功能价值认知比较模糊。其次,通过有形资本向无形资本转化规律和量变到质变的转换提升,明确了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内隐逻辑(由显性功能升华到隐性功能),而对于从客观化、制度化文化资本,向身体化、象征化文化资本的转向是单一维度还是多维度的还需要进一步验证。最后,通过无形资本向有形资本循环流动和旧质变到新量变的价值叠加,基本印证了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的外显逻辑(由隐性功能升华到显性功能)。鉴于体育非遗传承人文化资本还处于积累阶段,而从身体化、象征化文化资本,向客观化、制度化文化资本的转向过程中体育非遗传承人的功能价值还有待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