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工业化建设初期,大多数重化工项目尚未投产,因此,那一时期的工业污染问题并不突出。但随着建设的发展,问题逐渐显现。对此,陈云从经济建设的最终目的出发,给予了高度关注。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虽然“靠边站”,但在调研时还是叮嘱石油战线的同志,“要注意环境污染问题,在生产设计的同时就要做好防止污染的设计,不要等到事后再解决”。改革开放初期,当一些地方热衷于引进经济效益好但污染严重的项目时,他又告诫大家:“防止污染,必须先搞。”1982年,他看到新华社题为《上海出现酸性雨污染环境》的内部材料,当即批给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治理费要放在前面。否则后患无穷。”
1988年,陈云已退居二线,但看到新华社和《人民日報》记者写的关于辽宁本溪和四川省环境污染的两篇文章后,马上批给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大的国策,要当作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来抓。这件事,一是要经常宣传,大声疾呼,引起人们重视;二是要花点钱,增加投资比例;三是要反复督促检查,并层层落实责任。”最后,他还不忘附上一句“请告诉有关部门,这方面的材料,以后注意送我看看”。
(东南摘自《毛泽东邓小平思想研究》2020年第2期,朱佳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