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萌 宋妍妍 谭小燕
摘 要:小学实行课后托管已然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毫无疑问托管是成功解决小学生放学后的“四点半现象”,弥补“监控真空期”的有效方式,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托管,由谁来托管成为当下的一个教育难题。本文作者对新乡市的小学课后托管需求现状展开调研,参与河南科技学院与其附属小学 “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实践,与参与教师一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该模式的可行性,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合作式课后托管;托管可行性;意见与建议
2009年,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科学安排教学授课时间的通知》的政策,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对中小学生在校上课时间做出统一要求,中小学须在上午8点后才能安排集体教学活动,其中区县和学校必须保证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由于中小学尤其是小学普遍在下午4点半前后放学,一些夫妻双方都上班又没有老人帮忙的家庭就陷入难以接孩子放学的难题。为有效解决小学生放学后的“四点半现象”,弥补“监控真空期”,衍生出一大批“课后托管”的机构及学校,为保证课后托管的质量,为此,部分省市出台课后校内托管相关政策。
一、课后托管的现状
1、现阶段国内课后托管的主要模式
当前国内课后托管服务主要包括四种典型模式:一是弹性放学模式,是指正常放学时间不变,有需要的学生可以申请“弹性离校”。南京是实施“弹性离校”的典型代表。广州市采取延迟放学模式,有需要的学生可以留校到下午六点。二是家委会主导、学校参与配合模式。由小学家长委员会负责对托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提供托管必要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支持配合。山东青岛市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但其主要涉及小学一、二年级。三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出资购买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放学后看护”公共服务。如上海市通过财政补贴激励学校和社区为中小学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四是引入外援模式。学校与所在地区少年宫,图书馆等合作,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借助多方外援力量,调动各种可利用资源,合力破解学生放学后的托管问题。如宁波市的“四点钟学校”、“公益社团”,成都市的“430项目”等。
上述课后托管模式均需要政府或相关教育部门的财政支持,主要是一些大中城市小范围实施,但现阶段以上模式对于经济发展不迅速的三线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不太适用。
2、新乡市小学课后托管现状
新乡市于2019年9月的教育大会上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新乡市属于三线城市,政府或相关教育部门用财政支持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暂时难以全面开展,但各学校都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响应新乡市教育局下发实施课后托管服务。经本文作者对新乡市周边近40所小学问卷调查发现(截止到2020年1月)新乡市区80%的小学均已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其中近90%为公立学校。相比于市区小学,周边县、村级小学开设课后托管服务的学校非常少。
3、“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实践探索
新乡虽为一地级市,但建国初期为平原省省会,现拥有10所高校,所以 “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模式可行性高。本文以河南科技学院与附属子弟小学的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实践为例,探索“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模式的实用性和不足。所谓“校-校”合作课后托管,第一个“校”指中小学学校,第二个“校”指高校,即高等学校。“校-校”合作课后托管是指需要托管的小学生放学后留校参与以小学教师为主,师范生从旁协助的作业辅导、才艺培训等课程。
2019年9月河南科技学院附属子弟小学开始进行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与此同时河南科技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挑选有意向的大三的师范生进入附属小学参与“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实践。整个实践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附属小学所有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家长委员会成员和教师,充分考虑家长、学生、教师的诉求和建议,确认参与学生数、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教师薪酬等。同时进行师范生岗前培训,该培训与师范生的教育见习相结合。培训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高校教师对师范生进行相关知识的理论培训;接着是小学教师对师范生如何开展托管工作的实践指导。
第二阶段正式开始托管服务工作。放学后参与托管的学生休息十分钟后进入指定班级开始托管课程。一二六年级每班安排一名教师两名师范生进行作业辅导;三到五年级的作业托管班以及体能训练、舞蹈、绘画、篮球等才艺班每班安排一名教师名师范生进行辅导。
第三阶段为期末总结和家长的满意度调查。河南科技学院附属小学开展课后托管的时间较晚,“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模式可借鉴的经验几乎没有,所以期末进行总结和家长的满意度调查十分重要。在不断的反思和总结中“校-校”合作式课后校内托管模式才可以得到尽快的完善。
二、校-校合作课后托管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校-校合作课后托管模式的主要优势为:(1)校校合作既可以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又可以为师范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大多数教师表示学后本是钻研教研时间,如果每天都参与托管,工作压力太大,虽有一定酬劳,但并不愿意长时间被额外的托管工作困住。这是校内课后托管无法全面强制性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学者们也多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进校开展托管工作。师范生的加入,可以减轻教师的工作量,在实践中师范生多在几周后就可以独立开展托管工作。同时将托管作为师范生的教育见习,那么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时间增长,有利于师范生将教师教育技能理论应用到实践。(2)在没有政府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学校仍然可以保证提供低收费高质量的托管服务。如果与高校学生见习、实习相结合,师范生辅助教师进行托管或有经验的师范生独自承担托管任务比引进其他教育机构所需要的费用要少很多。另外大三师范生已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学习能力强,比家长更适合担此任务。
从以上优势分析来看,“校-校”合作课后托管优于引入其他第三方機构,但是这种模式也有自身的劣势。(1)受地域限制明显。从师范生的安全角度考虑,合作的小学不应离高校太远。那么“校-校”合作课后托管只适用于高校附近的小学。(2)参与托管的师范生流动性较大。大三的师范生因还有自己的学习任务,能参与托管的时间一般是一年。也就是说每学年初,高校教师和小学教师都要对参与托管的师范生进行培训,不能一劳永逸。
总体来看,校-校合作课后托管是可行的,可以作为全面开展小学课后托管的一种有效补充。
参考文献:
[1] 杨舒淇,鲁京晶.小学课后托管可行性分析与策略探讨. [2017-9].
[2] 李亚.小学课后托管现状研究分析.[2018-3-].
[3] 靳云华,徐广宇.天津市小学课后服务调查研究.[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