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到几分方入妙境

2020-10-21 06:40韩府
小品文选刊·印象大同 2020年1期

韩府

我很庆幸我会喝酒,正像我时常后悔自己早早地戒掉了烟一样——那是十岁左右的事情。否则,由我来写谈酒的文章,煞像是许多人请烟酒不沾的邓云乡先生撰写酒文化的文章一样:越郑重其事,越显出几分滑稽。尽管我之所谓喝酒仍不过是“瞎喝”。

真的,我明白自己一直都是瞎喝。就是说,我喝酒喝不出个高低来,因而我万分羡慕那些评酒师的过人的功夫,他们的舌尖比化验设备要精确且可靠得多,他们再次证明机器之不可替代人力的事实,他们的工作更近于艺术,而非“科学”甚或技术;每次在酒席上别人请我点酒时,我总是一再说“随便”或者“都差不多”,这除了是由于我不会也不爱虚荣的天性所决定,实际上也确实是我的心里话:我喝什么酒都差不多,再说一句令人丧气的话:太昂贵的酒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浪费。不像看书我能明确地区分出无数个等级、档次一样,喝酒我就像大部分观众评品歌唱演员的演技一样。当然,也不是一点儿也分不出,所以我总说“差不多”,而一般不说“都一样”。特殊低劣的酒和特别有个性的酒我还是区分得出来的,我们小区里到后半夜喝了酒才唱歌的“王半斤”混进了大奖赛的歌手中你还能看不出来!

但我却知道酒该如何喝。

换句话说,我知道酒该喝到什么程度;尽管什么酒好什么酒劣我说不准。

动不动就酩酊或者永远只对酒杯触摸式的浅斟的人都不是会喝酒的人,都永远不识酒的真滋味。

所谓“但愿长醉不愿醒”仅是一种狂态,要的只是那个劲儿,切不可认真以为李白之流打心底里就愿意整天烂醉如泥,或者他就是整天烂醉如泥。他那是一种牢骚:看不透这一层,你既不配喝酒,也不配读诗。

花赏半开,酒到半醉。“微醺”是喝酒的最高境界、最佳状态。

所谓“酒不醉人最为高”,那个“醉”是指上面所说的“烂醉如泥”,而不是說“醉意”。一点儿醉意都没有,那还喝它做什么?敝乡民谚说:“骑车为快,喝酒为醉。”要的就是那点醉意,当然,这个醉只能是“微醺”。

眼迷离着,是一种清醒的朦胧,看什么都漾出几许温情,整个人都变得妩媚起来;脸上正是前人所谓的酡红,那种打里向外渗出的含蓄的暖色,绝不同于从外面堆浮上的艳彩;腿脚并不软,身子还不晃,只是觉得轻飘飘的,仿佛长了力又减了肥;话自然是多了些,但决不乱,不是漫无头绪,更不是口无遮拦,而是乐于表达,愿意和别人交心,于是,一切人在眼里看着都比平时更可亲,渐渐不知不觉中就和新朋友亲热和老朋友亲昵……

——这就是微醺。

过此即为醉。“高谈雄辩惊四筵”也罢,“挥毫落纸如云烟”也罢,都还不是真醉,是欲醉微醉,如果真醉了,那就“眼花落井水底眠”了。所谓“玉山倾倒”“皎如玉树临风前”等等都不过是骗骗书呆子的美丽的谎话,醉汉醉女都无美可言!生活中我们见的更多的是轻者唾沫横飞、淫言浪语,重者昏睡百年者有之、大打出手者有之、痛哭流涕者有之;首如飞蓬者有之;口若喷泉者有之;甚至原先掖在西服、夹克下的尾巴也夹不住了,我的一个文友每到酒过三巡便要吻遍在座所有宾客,自然,女士也不例外,或者男士反倒是幌子也未可知。其实又何止是他这种流氓才子,就是修炼上千年的蛇精在酒后也还是露出了吓人的长尾巴,更何况那些伪君子、真政客之流,说说荤话尚在其次,动手动脚者也还不算登峰造极,借《弘明集》、《广弘明集》中攻击五斗米道徒的那些话或者差可比拟。其丑恶之态,不堪入目;丑恶之声,远达千百里之外。距离“四目两舌正对”已经不远。难怪历代智者在考察人才的方法中多要用到“酒”,姜太公的“八征之法”中其八曰:“醉之以酒,以观其态。”而诸葛亮的“观人七法”中则是“醉之以酒,以观其性。”总之,都是以酒为试金石,用的正是酒可醉人的功能。

古人厚道,把这些行为统统称为“失态”,好像他们原来是“有态”的,喝酒后就失去了,把过失记在酒的头上;其实他们倒是喝酒前暴露给人的是精致的画皮,醉酒后露出的才是本相。古人以酒识人的方子似普通实高明。然而,我们毕竟不是国家安全局反间谍人员、也不是组织部门派下来的考察组成员,我们并不想多看这些赤裸裸的甚至几乎把肠胃都翻出来给人看的“原形”。我们想看的是微醺,我们自己当然也需要的是微醺了。

到底什么程度才算是微醺呢?如果量化一下,是不是可以说,酒到七分方入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