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慧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经营思想的兴起,投资风险管理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避免风险比获得收益更加重要”是现代投资理论的精髓。经过多年的研究,投资风险管理成为管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国有投资公司是资本化运作的组织,目前我国国有投资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分布在全国各地,发展势头良好,并且发展潜力巨大,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国有投资公司在解决经济瓶颈,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国有投资公司也存在着大量产权残缺的现象。国有投资公司不同于普通的市场化投资者,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较高,需要建立完善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以确保国有投资公司的顺利发展。本文根据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控制理论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通过国有投资公司特有的不完备产权形态展开论述,对国有投资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揭示了风险控制的内涵,从而指导国有投资公司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实现企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关键词:国有投资公司 风险控制 投资
一、相关概念
(一)产权残缺
国有投资公司承载着特殊的目标,区别于一般的市场化投资主体,其投资权利受到一定的制约,导致产权处于残缺状态。完备的产权是指物品或资源所有的权力都集中于一个主体拥有,包括使用权、用益权、决策权、让渡权。产权残缺主要是由于物品存在多重属性,界定所有属性成本太高,导致权利人放弃物品的某一部分的价值。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受到外部力量的干涉,例如国家的过度管制造成产权残缺。产权残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主要是由于产权社会化的结果,是自身不能克服的;另一种是由于政府和他人的主观越权行为导致产权基本属性受到改变。相对而言,投资公司受到政府赋予完整的投资权限就称为完备的投资产权,反之,如果投资公司被剥夺了其中一部分权利,则称之为产权残缺。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为了实现投资目标而发生的不可预估的影响。其在不同阶段也有所不同,随着投资进展不断在动态变化,所导致的结果也有所不同。投资风险是特殊的风险,会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第一类是非系统风险,主要是指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是企业使用财务杠杆带来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内部环境或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非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或行业自身所受到的风险,该风险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特定的某种资产收益可能会受到非系统风险的影响,非系统风险与政治、经济等因素无关;第二类是系统风险。是指政策方向、税收改革以及宏观经济调控等一系列因素引起的风险。
二、国有投资公司的风险和管理现状
(一)国有投资公司的界定及其作用
1、国有投资公司的界定
根据财政部对国有投资公司的界定,国有投资公司是经各级政府批准,出资方为国有资产,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政策性投资机构。主要运作方式是控股、参股等,具有政府背景,有特殊的运作模式。
2、国有投资公司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国有投资公司在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弥补,使政府通过直接干预手段之外的方式引导市场,弥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短板,例如,大型基建设施与公益项目都需要政府投资建设,以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降低社会投资成本,这一功能很大程度上是由国有投资公司主导完成的。
第二,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目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建设非常重视,如何发挥政府授权投资公司的带头性作用,带动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投資,促使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得以完成,履行国有投资公司的责任。
第三,拓宽融资渠道。国有投资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资金,通过各类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国有投资公司以政府战略为目标,较好地防范了政府投资风险,使政府导向能够得到迅速贯彻落实。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空间广阔,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的类型
1、系统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当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手段发生变化时,投资收益也随之发生影响的风险。国有投资公司的政策风险不仅包括投资项目所面临的政策风险,还包括自身政策界定不清晰导致的风险。例如投资项目决策权不在公司手中,导致风险控制经常处于不可控状态。政策风险主要表现为政府信用、政府保护主义倾向、政策内容不健全、对项目的干预程度等行为。
(2)法律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或没有详尽审查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合同文件在执行上的风险,还包括将经济责任转移给对方的风险。随着法律的健全,国有投资公司也必须要依法投资,依法经营,如果违规操作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从长远看,国有投资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提高,例如部分法律的更新使原法律不再适用,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投资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3)经营项目风险
经营项目的中的预算、资源、需求等会对经营项目产生影响。经营项目风险较为复杂,会受到行业、产品等多方面的影响,它会导致项目进度与成本改变。国有投资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例如投资的行业周期与项目单位经营目标不相匹配,有些投资项目是根据政府的鼓励进行投资,例如汽车项目等,这部分项目市场风险很大。
2、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主要有事前风险、事中风险、事后风险。事前风险是投资项目开展之前的风险,包括运作模式等风险。例如在项目决策时,大多由政府立项和选项目,国有投资公司无法参与项目的决策与管理,导致权力和责任的错位,风险投资事前控制形同虚设。
事中风险主要有人为风险和管理风险。人为风险是由于政府掌控大量的资源,对国有投资公司有较大的影响,存在大量不可控制的因素。例如,项目单位通过找关系等获得资金,忽视项目的监管,项目上马之后经济效益不佳。而管理风险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国有投资公司亏损的风险,国有投资公司与其他企业一样需要在市场中竞争,如果管理不善,将存在较大风险。
事后风险指财务风险和担保风险。财务风险是公司财务结构不当导致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国有投资公司部分项目回收周期较长,会给公司造成资金压力。担保风险指的是企业进行信用担保而产生的一系列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与流动风险。
(三)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理现状
1、国有投资公司监管体系不完善
政府是出资者,又是行政管理者。国有投资公司根据政府指令经营,没有按照市场制定发展战略和投资模式,职能定位不清晰使国有投资公司在运作中对风险管理工作不重视,难以有效应对投资风险。其次,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备,相关规范中不仅没有明确政府与国有投资公司的关系,而且国有投资公司需要自负盈亏的同时无偿承担政府职能,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合理现象。
2、缺乏投资风险监督机制
国有投资公司普遍重视决策阶段的风险控制,缺乏项目投资之后的监管,后期管理也仅停留在对财务运作的监管,没有根据投资类型参与企业运作。另外,项目管理是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对风险识别与控制,而国有投资公司资金来源于政府,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致使风险管理能力较差。
3、内部控制中缺乏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可以确保投资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投资收益。大部分国有投资公司虽然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投资活动与企业战略不符,缺乏严格的审批制度,内部控制中风控水平有待提高。
(四)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成因
1、企业缺乏风险意识
企业缺乏风险管理的意识,主要体现在公司的管理层风险意识不足,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没有真正转变到市场经济轨道上,缺乏对风险的识别。
2、治理结构不健全
企业的总部层面和控股子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不健全。国有投资公司在创立初期作为政府投资主体的一部分,其决策职能和管理职能与政府相类似,因此没有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公司的领导者个人意志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方向与投资方向,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国有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较大。从控股子公司层面来看,多元化投资程度较低,内部结构不完善,缺乏科学的管控和有效的监督,经营效率低下,风险较高。
3、财务风险较高
国有投资公司的核心业务是资本投资,财务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例如,投资链条过度延伸形成财务风险。国有投资公司所投项目单位的经营权由项目单位所有,有时为加快项目进展,使用自身信用为项目单位担保,从而存在着巨大的担保风险,容易引发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危机。投资项目所属单位之间的产权关系决定的债务风险也会影响投资公司的收益以及财务安全。
4、资金筹集、使用、管理问题较多
国有投资公司有政府背景,容易获得资金,但是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较多。第一,存在多头借款且有违规挪用的现象。国有投资公司投资的基建项目较多,大部分项目需要较大的资金体量,需要从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往往设立资金池统筹使用资金,使银行难以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容易导致挪用风险的发生。第二,国有投资公司大多缺乏债务筹划,对投资项目缺乏科学论证,容易导致资金浪费,企业经营效益较低。同时由于债务偿还主体不明确,一旦出现欠款情况,由政府承担还是投资者偿还难以进行判定。第三,资金运作缺乏透明性,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国有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担保情况银行难以了解,地方政府掌握不全面。
5、缺乏风险管理手段
国有投资公司缺乏风险管理工具,缺乏对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工具的使用,而且国有投资公司的风险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没有配备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风险管理活动,即便有专人对风险进行监管,也因为其专业能力不够而影响了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对我国国有投资公司而言,外部风险管理手段使用更是十分有限,发达国家使用的金融衍生品和专业自保公司等没有在我国的国有投资公司中加以应用,限制了其对风险的管理。
6、绩效考核中缺乏风险管理考核
国有投资公司的前身多半是政府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政府进行投资,在决策上容易受到政府的影响与干预,投资项目往往是政府的政绩工程,没有考虑项目中的经营风险。另外,国有投资公司的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地方政府主要追求生产总值的提高,追求生产总值也是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考核国有投资公司往往考核其投资额和利润指标,缺乏对风险管理等内容的考核,日常的考核机制也难以为国有投资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监督,难以促进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完善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完善政府对国有投资公司的监管
第一,應完善国有投资公司经营预算体系。国有投资公司的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能够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布局和实现经济战略性调整。第二,应结合投资行业特点,完善对公司审计制度,通过对公司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政府对国有投资公司的审计主要包括财政收支、绩效、投资决策等方面,在现行的审计制度下,应该结合投资公司的特点,改进审计工作方式,加强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内容的审计,如产权重组事项、大额投资项目、企业法人代表离任等专项审计。
(二)树立“二元化”的投资定位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投资公司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有投资公司需要在原有的经营模式上进行改革创新,加强企业投资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定位,从而确立二元化投资主体定位。首先,明确政府投资主体。国有投资公司作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投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经济有引导性作用。第二,随着市场的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国有投资公司应明确市场竞争主体,与其他投资公司一样进行市场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律。第三,要确立二元主体定位关系,首先明确其作为政府投资主体区别于一般的普通投资公司,应重点投资政府鼓励发展的项目。其次,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应该按照现代化公司制度的要求,实现政企分离,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国有投资公司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也需要追求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通过渐进式的“政策突破”规避风险
目前国有公投资公司的项目选择权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国有投资公司没有对项目进行选择与决策的权利,只有尽可能完善选择与决策的程序与形式,才能有效规避风险。第一,政府应该适度减少对投资国有投资公司的直接控制,减少命令性指令,让国有投资公司在资源配置上通过科学合理决策,实现项目优化选择,促进其规避风险。第二,现代投资理论认为应适当分散投资,规避系统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国有投资公司对投资项目没有选择权,所投项目多数为投资收益率低的公益性项目,与现代投资理论相悖。部分国有投资公司没有进行分散投资,投资失败时往往损失惨重。第三,要适当提高投资规模,扩大投资范围,加强对投资方式的创新,以节约投资成本,降低风险,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积极争取有利于规避风险的资源
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以低成本的方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能够在短時间内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带来一定的流动性资金,降低因举债产生的成本,并对负债结构进行优化,提升企业自身的信誉和知名度。对资本结构的调整而言,首先要分析财务压力,对财务压力进行评估,并对未来的投资情况加以分析,充分测量财务压力,根据投资的性质和经济效益调整股权与债权比例,对于经济效益好的项目,首选股权投资,对于公益性强的项目首选债权投资,从而充分降低企业自身的财务压力。同时,国有投资公司从业人员胜任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随着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多,专业人员缺乏导致管理水平的下滑,国有投资公司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实现对投资项目有力的监管。国有投资公司涉及的部门较多,综合性强,影响面较广,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规范投资活动决策程序,全面降低风险。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投资风险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国有投资公司在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是影响国有投资公司效益与发展的关键。本文阐述了国有投资公司的作用,并针对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的类型进行分析,提出了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与改善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控制的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国有投资公司管理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吴晓璐.关于国有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J].审计与理财,2017(06).
[2]张天平.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与财务风险管理分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