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凌燕 夏峰涛
61名犯罪嫌疑人,219册案件卷宗,10余次引导侦查,30条侦查方向,50余条补充侦查取证建议,8万余字起诉书……45天时间,倪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多罪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高效办理。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倪某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安徽省合肥市等地开办多个“套路贷”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案犯罪事实210起,被害人190余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涉及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窝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罪名。该案也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京市办理的涉案被告人最多、犯罪金额最大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在立案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专案组和保障组,跨部门调配力量集中办案。在提前介入阶段,专案组先后10余次与公安机关会商,提出3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50余条补充侦查取证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核实所有在案嫌疑人手机数据、涉案报警记录、“保护伞”线索,完善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作用和主观明知程度,查明案件的经济特征和公司行业影响力。
检察长带头把关、带头协调,多次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调配力量集中办案,每周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案件办理工作。
紧扣“套路贷”常见手段,专案组通过犯罪嫌疑人互相指认、辨认等,准确核定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数额,依法分别定性为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犯罪。针对涉企借款部分,严格区分“套路贷”与“高利贷”,依法对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并督促补充侦查。同时,对2条虚假诉讼线索进行审查。
专案组分工协作,根据办案需要适时动态调整任务分配,分别阅卷、交叉确认、共同研究,每天下班后召开碰头会,梳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完善相关证据,审查与补证同时进行。同时,专案组积极协调公安、看守所等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云”提讯等方式解决办案实际困难,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因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实现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同推进”。
專案组全程重视认罪认罚工作,即使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仍常抓不懈,特别注重对认罪不认罚的犯罪嫌疑人的充分释法说理,了解其不愿签署具结书的具体原因,逐个分析,并告知其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认罪认罚的有利后果,与辩护人反复沟通,最终该案61名被告人中,35人认罪认罚,与提起公诉时的17人相比,数量大幅度提高,其中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被告人13人。
近日,案件在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专案组出示健康码、经核酸检测后佩戴口罩进入法庭。被告人身穿防护服、佩戴全套防护用品,被集中提押至法庭,辩护人多达70余名。
专案组牢牢抓住举证质证这一出庭支持公诉的核心环节,紧紧围绕“套路贷”犯罪中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重点突出、直击要害。在举证示证阶段,公诉人通过PPT同步展示相关证据情况,将全案证据分成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财产扣押等证据三大部分,重点出示、质证涉及“套路贷”犯罪核心的第二部分证据,简化出示庭前会议已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据,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同时,运用多媒体示证、电子卷宗等方式,当庭播放了相关音视频证据,更加直观地展现“套路贷”犯罪的严重危害,增强了庭审指控犯罪的效果。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就本案是否属于“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害人辨认是否存在孤证定案、企业类借贷 “高利贷”与“套路贷”的区分、“套路贷”犯罪中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区分等问题进行一一回应。专案组努力落实追赃挽损,“打财断血”,对涉案公司及所有犯罪嫌疑人资金账户、房产、车辆的排查到位,共冻结犯罪嫌疑人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3000余万元、查封不动产17套,并扣押包括劳斯莱斯、法拉利等豪华汽车在内的汽车9辆,价值近亿元。
除对犯罪嫌疑人名下的财产及时冻结外,对于与赃款去向有关联的相关嫌疑账户一并冻结。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公安机关全面摸排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资金流向,发现犯罪嫌疑人账户有向案外人员的大额转账记录,遂顺藤摸瓜,查明有犯罪嫌疑人亲属协助转移、窝藏赃款1500余万元,立即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最大限度铲除恶势力赖以滋生的经济土壤,并依法对提供本人银行账户转移赃款的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