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澄霞
若跟盛佩玉、徐樱或者杨步伟、沈亦云这些民国时期的新女性相比,王映霞的出身谈不上显赫,成就谈不上骄人,她能在文史留名,主要源于她跟现代著名作家郁达夫的婚恋纠葛,正如她在《王映霞自传》(以下简称《自传》)中回顾自己两段婚姻时坦陈的那样:“前一个他,才气横溢,在国内外文坛上享有盛名……如果没有前一个他,也许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没有人会对我的生活感兴趣,也不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写到我,不管是褒是贬,是正直的同情,是人世的慨叹,或是因不了解而引起的误解,自然也就不会有这本《王映霞自传》。”
正如《自传》副标题“一个知识女性的独立史”所标示的那样,王映霞的人生道路尤其是她的婚恋经历,为当代女性提供了借镜。
1928年3月王映霞与郁达夫结婚时,郁达夫是有妇之夫,因为早在1920年他就遵父母之命,娶妻孙荃。孙荃就是郁达夫所谓“我的不爱又不能不爱的女人!”其实,按照男权社会标准来衡量,孙荃绝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贤妻良母,因为在她八十二年的生命历程中,她始终如一忠实践行男权社会对女性“三从四德”的角色要求。
孙荃比郁达夫小一岁,原名孙兰坡,后按丈夫之意改名孙荃,系富阳当地名门千金,端庄大方,自幼熟读“四书五经”,能书能文。定亲后,郁达夫因她其貌不扬而故意延宕婚期,孙荃赋诗一首:“风动珠帘夜月明,阶前衰草可怜生。幽兰不共群芳去,识我深闺万里情。”无怨无悔等待未婚夫留日归来。孙荃并以钻石指环和象牙螺钿镶嵌四周的意大利制镜子两件礼物赠予新婚丈夫,郁达夫则以完成学业为由返回日本,随后竟卖掉发妻所赠钻石戒指,只为救赎沦落风尘的前女友。郁达夫、王映霞订婚之际,孙荃则在医院简陋的产房生下了她与郁达夫的第三个孩子。可以保持妻子名分不离婚,每月寄回五十元大洋作为她们母子的生活费,丈夫对她的这种处置,孙荃完全接受。郁、王结婚后,被遗弃的孙荃带着她与郁达夫生下的三个孩子回到老家,抚育儿女侍奉公婆,安守本分执礼如初。
孙荃与郁达夫的长女郁黎民在2017年第九期的《文史博览》上撰文《我用一生去原谅父亲》,文中直言父亲对母亲有点“无所谓”,而母亲对父亲却“痴心”不改:
母亲内心是痛苦的,即便她不说,我们都知道,她是个遵循“三从四德”的传统女性,父亲即便如此,她从没在我们面前抱怨过半句,而是转为礼佛,每次看到她孤独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
郁黎民记得母亲总是非常执着地在年夜饭桌上多放一副碗筷,象征着父亲也跟他们一起过年,他们谁都不敢说话,只是默默扒饭,既不敢去安慰母亲,也不知道如何安慰:
……母亲不言不语默默流泪成了我们那时候最怕的一件事,每当这时候,我们三个孩子就围着她一起淌眼泪。
在得知郁达夫遇害后,孙荃捶胸顿足,难过得无以复加。“她那时候已经原谅了他,还下决心要将郁达夫的作品结集出版”。后来郁达夫和王映霞的二儿子从福建被带回富阳老家,孙荃要将他当作亲生儿子抚养。当时是郁达夫的二哥体谅她一个妇人带着三个儿女实在艰难,没答应这个请求。
有文章说“晚年的孙荃曾跟别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哪个男人见到美貌的女子不动心?看来,她不光对此看开和释然,也已然原谅了郁达夫的辜负与伤害”。并说弥留之际的孙荃还自我安慰:“回忆我的一生,我是会心安理得地升入天堂的。”这些看法或许各有依据,但无法改变孙荃一生的悲剧命运。女儿郁黎民就认为:“母亲是中国封建传统女性,在婚姻和家庭里她是牺牲者。”
孙荃一生三从四德驯顺温良,丈夫活着,她守活寡;丈夫去世,她矢志守节终身没有改嫁。孙荃默无声息的痛苦一生,让人联想到夏秋季节的雌蝉。尽管雌蝉腹部也有发声器,但因构造不完全所以不发声,鸣叫的都是雄蝉。雌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就是交配产卵,产卵结束就没有再活下去的必要了,于是就掉下树来走向死亡。雌蝉的存在只是完成物种繁衍过程中的一个中介,没有它自身的需要和权利,这正是郁达夫发妻孙荃的写照。
王映霞《自传》中也称道:“孙荃虽受封建的传统教育,裹小脚,却也颇有文化,好熟读‘女四书、《列女传》,能吟诗作文,与郁达夫通信时,也时有与郁一唱一和之诗词,在富阳乡下也是个少有的女子。她为郁养儿育女,服侍婆婆,体贴丈夫,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孙荃的人生让人怜悯同情,但将孙荃作为谨守妇德的贤妻良母或奉献楷模加以歌颂,则毫无道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叶绍钧就以小说《这也是一个人?》來否定孙荃式的贤德,女性岂能这样活!
所以,虽然同情孙荃,但王映霞与孙荃却截然不同。王映霞完全是鲁迅笔下子君式的新女性,她独立自主,敢爱敢恨,积极主动追求女性/妻子的正当权利。她固然也有她的缺点,但是总体说来王映霞代表了接受新文化新思想洗礼的二十世纪新女性形象,值得肯定和褒扬。
王映霞首先是一个职业女性。她十三岁丧父,作为长女,帮衬母亲分担养家重任,就成了她以后的生活目标,也是她求知向学的主要动力。她先考入浙江省立女子师范附属小学,后又考中浙江省立女子师范学校继续学习,十九岁师范毕业后就离家来到地处温州的省立第十中学附小,担任音乐老师兼幼稚园主任,后又到嘉兴二中附小任教。三十年代末远赴新加坡,四十年代又相继在重庆保育院和国民政府外交部工作了一段时间;1956年开始到上海徐汇区第四女中做教师,1986年11月成为上海文史研究馆馆员。尽管其间因为结婚育儿而一度成为家庭妇女,但王映霞绝非隐身丈夫背后默无声息、可被视若无物的一只“雌蝉”,她是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的现代职业女性。
王映霞新女性的独立自主和富有决断,尤其体现在她对个人婚姻的选择上。王映霞与郁达夫的结婚离婚、与钟贤道的再婚,这两段婚姻都出于她本人的情感选择和自主决定,而非媒妁之言听人摆布。当初面对郁达夫的狂热追求,她矛盾纠结后提出的首要条件就是男方必须先与原配离婚,对她这个刚届二十的未婚女子来说,这一要求何其正当合理!因为爱情,后来她又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与尚未单身的郁达夫举办结婚仪式,这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需要多大勇气!“当初和郁结婚时,说要与孙荃离婚,但实际上只是分居,而且在他的诗中几次把我当做妾姬看待。例如他写的七律《登杭州南高峰》中,就有……‘题诗报与朝云(后改霞君)道/玉局参禅正兴赊……很明显,这里把我比作苏东坡姬侍朝云。以后在《毁家诗纪》中,又把我比作白乐天的姬侍樊素,还称为‘下堂妾。说实话,我也是有文化教养和自尊心的女人,心中岂能无动于衷”。
再如,1927年3月11日郁达夫在信中才表态“我的日记是绝不愿意在生前发表的”。可同年9月,他的《日记九种》就在北新书局出版了,“这是他半年多来生活思想真实的记录,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大家都知道郁在追求我,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内容”。而刚和他定亲的当事人王映霞,对此却一无所知。“他之所以不让我知道,主要是希望我和他在感情上从此不再发生旁的枝节。他觉得用公开的仪式似嫌重力不够,这样地将生活细节公布于众,我就不能再化作漏网之鱼。这是他的个人想法,我读了《日记九种》以后,却感到他处处在为自己打算。至于当时的社会,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发现了这样一件大胆而新奇的事情时,人们将以何种目光来看待?他未想过,也没有关心过。因此,我则为此不快了好多天”。
郁达夫性格冲动多疑,常因家庭琐事不告而别负气出走;郁达夫又有旧式文人的风流放诞,动辄回到富阳发妻身边;或者流连欢场眠花宿柳,还公然将王映霞称为“下堂妾”。对郁达夫的这种行径,身为妻子的王映霞,其抗议或愤怒难道不是一个正常女性应有的反应?她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女性,理应要求获得丈夫的尊重和作为一个妻子的正当权利!至于后来郁达夫在香港《大风》旬刊上发表《毁家诗纪》,以刻薄文辞对她污蔑诋毁,促使她下定决心无条件协议离婚:“我清醒了。我要冲出家庭,各人走各人的路。”并最终克服重重困难,只身一人从新加坡回国开始新的生活,这种杀出重围诀别过去的勇气,令人钦佩。
王映霞具有法律意识,勇于维护自身权利。她清醒地认识到郁达夫的悔过书写多以后,根本不起作用,所以请来律师和北新书局的经理,由郁达夫亲笔写下一式三份的“版权赠予书”,律师、书局和她本人三方各执一份。杭州“风雨茅庐”的建造动议和“房屋的布局以及房契的姓名等,是通过我和郁达夫二人详细的协商后才做出决定的”。这些都是这个现代女性的可贵之处。
郁、王共同的朋友、著名报人胡健中先生对两人由爱而恨、婚姻解体的根由,有过精到分析:“达夫,富阳世家子,博览群书……为人颓废、自卑、浪漫、歇斯底里,且自暴成性,连宿娼、吸鸦片等行为也亦不隐讳。所著《日记九种》,除将他与王映霞的恋爱经过暴露无遗外,乃至陪友人遗孀姊妹到旅馆沐浴,一切都招认不讳。发妻荃君,既遭遗弃,又藕断丝连,怜念有加,暗中往来如故。这一切都是他们夫妇隙末终凶的因素。映霞和达夫初恋时,年方二十,入世未深,因爱好文艺,又震于达夫的文名,益以达夫的抵死追求,遂坠入情网,不能自拔。等到他们结合之后,现实的生活使映霞好梦惊醒,便逐渐演变成了一场悲剧。”
著名学者曹聚仁先生在《也谈郁达夫》一文中论及新文人时,观点同样朴素而深刻:“‘人,这种有血有肉的动物,总是有缺点的;一成为文人,便不足观,也可以说,他们的光明面太闪眼了,他们的黑暗面更是阴森;所以,诗人往往在历史上几乎等于神仙。要是住在我们楼上,便是一个疯人。谁若把文人当作完人看待,那只能怪我们天真了。”
同为创造社骨干的郭沫若,在《论郁达夫》中也说:“后来他们到过常德,又回到福州,再远赴南洋,何以终至于乖离,详细的情形我依然不知道。只是达夫把他们的纠纷做了一些诗词,发表在香港的某杂志上,那一些诗词有好些可以称为绝唱,但我们设身处地替王映霞想想,那实在是令人难堪的事。自我暴露,在达夫仿佛是成了一种自我病态了……说不定还要发挥他的文学的想象力,构造出一些莫须有的‘家丑。公平地说,他实在是超越了限度。暴露自己是可以的,为什么要暴露自己的爱人?这爱人假使是旧式的无知的女性,或许可无问题,然而不是,故所以他的问题弄得不可收拾了……”
王映霞与郁达夫的儿子郁飞则如此评价自己父亲:“我的父亲是一位有明显优点,也有明显缺点的人,他很爱国家,对朋友也很热心,但做人处世过于冲动,以至家庭与生活都搞得很不愉快。他不是什么圣人,只是一名文人,不要刻意美化他,也不要把他丑化。”
此处也不妨引录几段郁达夫本人的真实心声。1927年1月13日,在认识王映霞前一天,独自在沪的他收到了孙荃从北平寄来的皮袍子,他在《日记九种》中写道:“中午云散天晴,和暖的很,我一个人从邮局的包裹处出来,夹了那件旧皮袍子,心里只在想法子,如何的报答我这位可怜的女奴隶。想来想去,终究想不出好法子来,我想顶好还是早日赶回去北京去,去和她抱头痛哭一场。”然而第二天见到了王映霞,他便迅即坠入情网不能自拔:“我若能得到王女士的爱,那么此后的创作力更要强一些。啊!人生还是值得的,还是可以得到一点意义的。”
1927年2月27日达夫日记又云:“我时时刻刻忘不了映霞,也时时刻刻忘不了北京的儿女,一想起荃君的孤独怀远的悲哀,我就要流泪。但映霞的丰肥的体质和澄美的瞳神,又一步也不离地在追迫我。”
曾有論者辩解说郁达夫不屑隐瞒自己,追求露骨的率真,表明他为人真诚坦荡。问题在于,只要能够“彻底自我暴露”,就能因此显得可爱可敬起来了么?对他人的伤害,也可因此一笔勾销不予计较?
郁达夫作为一个作家和爱国志士,自有他不可磨灭的文学成就,但这并不能掩盖另外一个不争事实:在婚姻关系中,郁达夫就是一个失败者。他仰仗传统文化中赋予的男性特权,安享齐人之福,对待家庭毫无责任感,却要求女性和妻子谨守妇道从一而终。孙荃的孤苦以终,王映霞前半生的漂泊顿踣,皆为郁达夫所致。
王映霞并非没有缺点,譬如有论者就指出她太争胜好强,常常要求郁达夫写保证书、悔过书或者登报道歉一类,自然有损男性的自尊,激化夫妻矛盾。笔者则认为,王映霞与孙荃一现代一传统的两个女性,面对郁达夫这个才子,都是一味地迷恋和崇拜,这才是她们共同的致命弱点。
孙荃至死被丈夫漠视,但她的堂屋中始终挂着郁达夫的照片,她用“雌蝉”般的悲剧一生成为才子的殉葬品。试问,如果是阿Q而非郁达夫,仅仅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观念,就能“绾住”处于新旧交替时期的这位知书达理的名门小姐么?《自传》中王映霞多次提及郁达夫“有过人的智慧,绝世的才华”,“初次相见,说是我对他有好感,不如说是好奇,爱慕不如说是敬佩,就好比一个读者见到了自己爱读的那本书的作者一样”。就是对她竭尽诋毁之能事的《毁家诗纪》,王映霞还忘不了欣赏流溢其中的才气:“读了一遍,再读一遍,觉得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目力。如果撇开了事实而专看这几十首诗的话,实在是写得清新流利,哀婉动人,是近代以来中国诗坛上难有的杰作。”这就犹如身中毒箭命在旦夕,可这位中箭之人居然还有闲情,欣赏直取她性命的毒箭制造得是何其精巧。迷恋才子一竟至此,呜呼!让人无话可说!
因迷恋才子而为其所害,这样的例子古往今来屡见不鲜。从爱慕司马相如之才而与其私奔的卓文君,元稹笔下被张生始乱终弃的崔莺莺到当代被诗人丈夫砍杀的谢烨……孙荃和王映霞同样也是中了才子的招。就此而言,《王映霞自传》有其特别的教训和意义,值得当代佳人们警醒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