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浙江·山涧
甘肃省定西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双彦(副厅级),在主政国家级深度贫困县渭源县期间,仅五年便收受商人、老板1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87万元,让当地老百姓大为震惊,也让办案人员瞠目结舌!2019年7月,甘肃会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双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487万元上缴国库。
1964年5月出生的彭双彦,女,甘肃漳县人,1993年1月入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上世纪八十年代早期,彭双彦只是家乡的一名小学教师,从渭南师专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当地中学任教,随后步入仕途,从基层的乡干部、乡长、乡党委书记,再到漳县县委副书记,定西县委副书记,渭源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11年11月,彭双彦出任定西市政协副主席(副厅级),2017年2月卸任。2017年6月,彭双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三个月后被“双开”。
渭源县隶属于甘肃省定西市,黄河最大支流渭河发源于境内鸟鼠山,盛产马铃薯和党参等中药材,有“中国马铃薯良种之乡”之称。然而,特色农产品并没有为当地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渭源县属于深度贫困县,是甘肃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彭双彦的仕途正是在渭源县步入了辉煌。2006年11月,彭双彦担任渭源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次年1月任渭源县县长,一直到2011年11月调到定西市担任市政协副主席,彭双彦在渭源县主政5年之久。任职期间,客观地说,彭双彦大刀阔斧推进工作,使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可当上县长,掌握了真正的权力,彭双彦的内心也开始悄然发生变化。她主政期间,渭源县的发展建设搞得红火,各类工程项目、商业机遇扑面而来,与之相伴的是,一些开发商、企业主也争相向彭双彦靠拢。在渭源县这个陇中小城,开发项目的数量无法与大城市相比,除房地产项目外,大多数项目都是由政府管理或投资兴建。为了顺利承揽到政府投资工程,很多老板都盯上了担任县长的彭双彦。2007年,经上级批准,渭源县决定新建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消息传出后,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杨某第一时间到县长办公室拜访了彭双彦,恳切要求把工程交给他做。彭双彦最终被杨某的“诚意”打动。
拿到项目后,杨某约彭双彦在兰州市中山路的一间有名的咖啡馆见了面。当天,杨将40万元现金装在五粮液酒的手提袋里交给了彭双彦,并表示:“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感谢您把政府办公大楼的工程让我们做。”彭双彦客套了几句,没有推辞就把手提袋接了过去。
打通了彭双彦这层关系后,杨某在渭源县承揽工程显得顺风顺水,而他也表现得十分“懂事”与“感恩”,每次都会约“彭县长”在兰州市中山路的咖啡馆或茶馆见面,奉上一个用报纸盖好的五粮液酒的手提袋。“装在酒袋里比较隐蔽,不显眼,在别人看来我提的是酒,所以我就专门准备了装酒的手提袋来送钱。”杨某后来向侦查人员如是说。2008年初,杨某为了承揽渭源县医院建设项目,又在咖啡馆送给彭双彦现金60万元。那一次,杨又顺利中标。2009年5月,杨某为了承揽渭源县河桥路建设工程,再次在咖啡馆送给彭双彦现金100万元。同年,他为了承揽当地药材市场一期建设工程,还是在咖啡馆送给彭双彦现金100万元。2010年下半年,为了承揽药材市场二期项目,杨又在兰州市的一家茶馆送给彭双彦现金100万元。对于杨某的“进贡”,彭连客套话也不说一句,干脆利落地收下。
杨某对于送给彭双彦的400万元有着自己的理由。他说:“彭双彦是渭源县的县长,比较强势,职权比较大,能决定工程由哪个公司做,对县上的事情有决定权和领导权。反正每次送钱以后,我向她提出想得到工程和土地等要求,她都能帮助解决。”
第一次收受贿赂,彭双彦也曾感到不安害怕,但看着似乎已经平安落入口袋的巨额贿赂款,品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后,魔盒便就此打开,贪欲很难再束缚。到了后来,彭双彦对于受贿这件事,几乎是来者不拒、无所顾忌。敛财堪称疯狂。
随着时间的推移,彭双彦的胃口越来越大。案情显示,其任职期间最大的一笔受贿款来自于2010年。那年,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程某为开发房地产项目,欲购买渭源县粉丝厂和淀粉厂的土地。2010年11月的一天,程某专程到彭双彦办公室,希望她能帮忙把地价降低一些。彭双彦听后,沉吟了一下,便伸出两个手指头并说“200”,程某明白她的意思,想要200万元。对于送钱,程某其实早有心理准备,按行业潜规则,他估摸着给彭双彦五六十万元就能搞定,没想到“女县长”伸手就要200万元,这令程某颇感意外。
为了优惠低价拿到土地,程某硬着头皮还是凑了200万元,装在一个旅行箱里送到了彭双彦的宿舍。约一周后,程某再次找到彭双彦谈降低地价和减免税费的事时,彭双彦又暗示还要100万元。程某考虑彭已表态尽力帮忙降低地价,按规矩应该感谢人家,只要事情能办成,也不差这100万元,于是他咬牙再次将100万元装在一个装水果的纸箱子里送给了彭双彦。对于最后的地价,程某却认为并没有降下来,他感到不够满意。但彭双彦在供述中表示:“程某是按照之前县政府常务会上定的最低价拿到了这两块地,同时在项目审批、后期开发等环节,我也给了他很多帮助。”
单笔上百万元的巨额贿赂和请托事项并非彭双彦受贿的全部,对于小额的贿赂她也不拒绝,而且总是“很有信誉”地为请托人办成事。掌舵一县的彭双彦,因贪欲之害一步步沦为权力的附庸,最终走上不归路。渭源县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高某为了能在项目承揽和进行中得到彭双彦的照顾,先后两次各行贿5万元。10万元的付出也有了回报,高某得到了教育系统的一些基建小项目,工程结算和验收也都顺利进行。景某在承包渭源县污水处理工程时,因工程进展缓慢,便向彭双彦送了20万元。钱送出后,效果很快显现,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工程,工程预付款拨款进度也进一步加快。而景某也知恩图报,在之后几年的过年期间先后4次以拜年为名送给彭双彦现金共计7万元,彭双彦均一一笑纳。
精明强干的女县长在贪欲的支配下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到了后来,她甚至主动暗示前来办事的老板。2010年底,私企老板张某在和彭双彦打牌时表达了“想找点活干,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对我说”的想法,彭双彦当场表示她想买房子。几天后,张某准备了30万元现金“借”给了彭双彦。几个月后再次打牌的时候,彭双彦告诉张某有一段公路要修,让他报名参加招标,张某参加后顺利中标。“我给她送钱这种事我们都清楚是怎么回事。我给她送钱,她也给我帮忙了,不存在还不还的问题。”张某说。
彭双彦离开渭源县县长的岗位后,权力并未过期,而程某也向办案人员谈到了另一件事。2012年中秋节前后,已经升任定西市政协副主席的彭双彦对程某表示,她儿子买车缺钱,问程某能不能帮忙解决一下,程某遂向彭双彦提供的银行卡上转了30万元……办案人员说,县长彭双彦在任期间,共受贿1487万元,按照当时国家制定的“绝对贫困线”标准(每人每年1196元人民币)计算,就可以解决超过1.2万人的脱贫问题,如果算上她巨额受贿的背后,给当地财政收入造成的损失,彭双彦的贪腐,对该县脱贫工作的危害性就更大了。
“手 莫 伸,伸 手 必 被捉。”当彭双彦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到案后的彭双彦积极配合侦查,全面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给其丈夫写了一封信,让他配合检察机关退缴赃款。最终,其违法所得全部退还。2018年5月,甘肃会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双彦涉嫌受贿一案。据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彭双彦在担任渭源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数十次收受1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87万元。行贿的11人大多为企业老板,而行贿人也如愿以偿地在工程承揽、土地规划上得到了好处。
2019年7月26日,会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双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487万元上缴国库。鉴于被告人彭双彦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评语:
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把手中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然而,在金钱的腐蚀下,彭双彦的贪欲占据了上风,权力在她手中逐渐膨胀并异化,最终变成个人捞取钱财的筹码。综观全案,正是彭双彦个人的堕落,才为那些投其所好、用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人提供了拉拢腐蚀的可乘之机。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能从思想上拒腐防变,是彭双彦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在陇中小城渭源这个国家级贫困县里,1487万元是当地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贫困并非与腐败无缘,即使在贫困县,无论是基建后勤、土地拍卖,还是项目审批,也都可能成为腐败的高发区。所以一定要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样,才能避免和杜绝彭双彦“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