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罗宏涛
郑姝音
20比11,郑姝音最终的比分领先了对手近一倍,却输掉了比赛。这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果,发生在2019年5月17日在英国举行的跆拳道世锦赛女子73公斤以上级决赛中。在与卫冕冠军、东道主选手沃克顿的冠军之争中,郑姝音全场占尽优势,自第二回合起便不断得分,也不断受到裁判判其“消极”的罚分,并几度领到被对手推出界外的出界罚分。比赛时间未完,郑姝音累计被扣分数已达10分,按照规则,比赛戛然而止,对手自动获胜。沃克顿在满场观众的嘘声当中兴奋雀跃,庆贺自己三连冠,郑姝音则是泪流满面,连声发问:“为什么?”
赛后,中国队向国际跆联提出申诉,表达了两个要求:一是改判比赛结果;二是对当值裁判终身禁赛。第一条,从惯例来看,改判的可能性很小。第二条要求能否达成,短时间不会有答案。重大国际比赛,即便事后认定误判,之前的结果也往往无法更改,典型的例子是2004年奥运会上中国男子花剑队的遭遇。
当年,由王海滨、叶冲、董兆致、吴汉雄构成的中国男花组合是世界顶级阵容,头一年世锦赛的团体亚军。他们如愿闯入了男花团体决赛,对手是世锦赛冠军意大利队。花剑规则规定:当对阵双方同时刺中对方有效部位时,主动进攻的一方得分,裁判则拥有确定谁为主动的权力。这便给了某些裁判“施展”的空间。中意两队的争冠之战中,匈牙利籍主裁屡屡将中国剑客主动得分判为意大利队员主动得分,中国队最终以42比45三分告负。据国际剑联后来发布的消息说,至少有6次明显的错判。裁判的表演让现场观赛的国际剑联主席也坐不住了,比赛结束后他走向采访区,直言“这是国际剑联的耻辱”。国际剑联第二天便开出罚单,宣布对那位匈牙利裁判禁赛两年,并逐出那届奥运会。然而,比赛结果却无法更改,中国剑客只能满心不甘,收下那枚本该是金牌的银牌。后来,国际奥委会将2004年度“体育与公平竞争”奖授予了中国男子花剑队,因为他们在雅典奥运会那场决赛中面对不公,仍顽强拼争。这高规格的褒奖或可看做精神上的补偿,但金牌变成银牌的巨大遗憾却再也无法弥补。
回顾奥运赛场上由裁判主导的“金变银”案例,1988年奥运会拳击台上的那次更是轰动一时,甚至导致了规则的改变。故事发生在71公斤级夺标热门美国人小罗伊·琼斯与东道主拳手朴时宪的争冠决战中。琼斯进攻凌厉,整场都占据压倒性优势,第二回合更是将对手险些打倒在地。三个回合之后,转播画面上打出了双方击中对方的拳数,琼斯86比32遥遥领先。但5名裁判里,竟然有三人判定朴时宪获胜。面对这一结局,琼斯以白毛巾掩面,黯然离场。后来琼斯带着翻译找到了朴时宪,问他:“你觉得比赛是你赢了吗?”朴时宪摇头说:“不。”颁奖式上,朴时宪主动举起了琼斯的手。后来,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拳联调查,两名裁判被终身禁裁。那场裁定引发了舆论轩然大波,奥运拳击规则此后也从裁判表决制,变成了计算击打得分的形式。小罗伊·琼斯转战职业拳坛,先后夺得四个级别的拳王金腰带,但这位拳坛巨星的奥运成绩单上,永远是一枚银牌。
韩国运动员也吃过裁判的苦头。2012年奥运会女子重剑个人半决赛,韩国名将申雅岚与德国的卫冕冠军海德曼争夺决赛权。两人在规定时间打成5平,进入1分钟加赛。申雅岚被抽中优先权,按照规则,如果一分钟内双方依旧平分,申雅岚就将晋级决赛。比赛只剩最后1秒,海德曼进攻未中。裁判认定这1秒没走完,比赛继续。海德曼再次进攻未果,计时器上依然显示还有1秒,于是再继续,如此“1秒”了三次。第四次“1秒”时,海德曼刺中。惨遭淘汰的申雅岚坐在剑道上久久痛哭,韩国队提出申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申雅岚最终在铜牌战中输给了中国的孙玉洁,排名第四。后来,国际剑联给申雅岚颁发了一个“特别奖”,以示安慰,可申雅岚原本至少是银色的奖牌再也回不来了。
竞技赛场,只要裁定当中有主观的空间,误判和错判就难以避免,差别只在无意还是有意。如何让裁定少争议,让运动员少“受伤”,会是一个长久的话题。
申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