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0-10-20 11:47王剑兵
齐鲁周刊 2020年13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者济宁市

王剑兵

日前,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华带队,先后到鱼台县、兖州区、汶上县,深入现场检查了6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家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中心、1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商超、1个农贸市场、2家餐饮单位、2个学校食堂、1个市场监管所、1家餐具消毒企业。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一线监管人员仔细交谈,详细了解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与成效、问题与建议。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市级层面执法检查座谈会,邀请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2个相关部门参會。会上,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情况。人大代表、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对该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对于下步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民生,关乎下一代人的健康,怎么抓都不为过。要进一步强化重点监管。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订餐等一些新型业态的监管,全力保障“地摊经济”运行中的食品安全。要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食品安全一旦出问题,就是大事,就是焦点。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等薄弱环节和盲点的监管,要善用信息化监管手段,着力消除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对生产经营者形成威慑。要严管重罚,提高违法成本。要进一步构建共治格局。大力推广本地企业,让优秀经验在本地开花结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3·15”等重要的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共治局面。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把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走进农村、社区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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