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宋志明教授在《中国古代哲学通史》一书中提到,韩非子提出的法术势结合的法制学说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以法为本,韩非子强调,治国的关键在于把握“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而“法”应当公开化,“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其二是法术二柄,韩非子指出,“法”是用来对付万民的,“术”是用来对付群臣的。“法”是公開的,应当使人人都知道;而“术”则是保密的,只有君王自己掌握。其三是抱法处势,“势”是指君王的地位和权势,也就是君王凌驾于群臣万民之上的那种威严。正所谓“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
关键词:以法为本;法术二柄;抱法处势
笔者在《韩非子校注》一书中找到了体现韩非子法术势思想的几篇著作,随之对其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概述。
一、从《有度》见法
韩非子的“法”思想是指以法为本。韩非子强调,治国的关键在于把握“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而“法”应当公开化,“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有度》篇的主题是治国要有法度,韩非子强调法度是治国的根本。他认为,君主能否坚决推行法治,是决定国家强弱的关键。而君主若想推行法治,就必须“使法择人”,“使法量功”,只有这样做臣子的才会真心实意的尊奉君主。如若君主不这样做,而是凭借虚假的名声选拔臣下,臣下就会废法行私,用虚伪的道德来捞取名声,结交私党,侵害君主。因此,君主要坚决按法办事,这样才能维护君主的至尊之位,才能使国家走上强盛之路。接下来是从《有度》篇出发进而对韩非子“法”思想的具体分析,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韩非子认为君主应“使法择人”,而不可“以誉进能,以党举官”。否则很容易造成“臣离上而下比周,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官吏不称职、国家混乱的恶劣局面。
其次,韩非子认为君主应“使法量功”,而不可“以誉为赏,以毁为罚”。否则,会使良臣隐退,奸臣得利。不仅如此,还会使“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俸禄养交,不以官为事。”靡然成风。
因此,韩非子认为是明主理应“依法择人,使法量功”。方能达成“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的良好政局。韩非子的意思是君主想要国家变得容易治理,其实很简单,君主依法制行事就可以了。另外,韩非子认为,纵然君主是靠一人之力量控制大局,但依法制就可以使“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因此,即使法令简要,君权也不会轻易受到侵害。
在韩非子看来,严刑峻法最主要的目的和功能是用来限制和约束群臣的行为。若为明君,则必使“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另外,韩非子“法不阿贵”和“刑过不避大臣”的思想也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既往传统。
在《有度》一文中,韩非子还对法与刑的作用做出了区别说明:“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谬,绌羡齐非,一民之轨”,没有比法更好的了;“厉官威民,退淫殆,正诈伪”,没有比刑更适合的了。
综上,韩非子认为用“法”是保证臣民尊君奉主,保证君主有效治理国家的不二之选。
二、从《二柄》看术
韩非子的“术”思想是指法术二柄。韩非子指出,“法”是用来对付万民的,“术”是用来对付群臣的。“法”是公开的,应当使人人都知道;而“术”则是保密的,只有君王自己掌握。
“二柄者,刑德也。”,二柄是指刑与德,刑对应罚,德对应的是赏。《二柄》一文首先介绍了君主独自掌握赏罚大权的重要性在于君主不被臣下所控制;其次介绍了君主如何才能正确的进行赏与罚;最后提到了君主如何不被臣下所蒙蔽,其关键在于君主不能表露自己的爱憎感情,使臣下失去“缘以侵其主”的依据。韩非子认为,用“术”来处理好君臣之间的关系,君主应做到其下两点。
(一)赏罚分明
韩非子认为,合乎理性的赏罚原则才可以使臣下做事情恰如其名,事务的完成情况恰如其分。臣子若“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就可以得到君主的奖赏;若臣子“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只能得到君主的惩罚。在这个理论的前提下,不仅功不及事、事不及言应当受到处罚,韩非子认为功过其事、功过其言也应当受到处罚。
在《主道》一文中,韩非子也曾提到:做明君的必备品质之一是虽“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只有这样方可保证:与君主疏远卑贱之人做事情不会懈怠,而君主亲近喜爱之人也不会骄横跋扈了。
韩非子认为,除了使臣子“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很重要,使臣子安守本分、在其位谋其职也同样重要。君主勒令臣子安守本分,可防止臣子做出失职或越职的行为,即“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君主要求臣下不得越位行事,在理论上可以防止群臣之间的互相帮衬、结党营私等诸如此类威胁皇权的行为滋生。
(二)“去好去恶,群臣见素”
君主是很容易被臣子蒙蔽的,而君主只有运用权术才可能使自己听见实话,看见真相。韩非子认为,如若群臣摸不清君主真实的想法和意图,那就不可能轻而易举地“顺应天意”了;如若君主把自身的意图和好恶显露无遗,十分懂得“顺应天意”的臣子们是不会给君主机会看清自己的真实态度和听见自己的真实声音的。有所谓“君见其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因此,君主不流露出自己真实的好恶,群臣才能显露出他们的本来面目。唯有如此,君主才不会受到臣子的蒙蔽。
综上而言,君主本有一双通透明亮的眼睛,贤明的君主自当运用权术加以保护;昏庸的君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养成恶习了。
三、从《功名》谈“势”
韩非子的“势”思想是指抱法处势。“势”是指君王的地位和权势,也就是君王凌驾于群臣万民之上的那种威严。
韩非子认为,君主要立功成名,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顺天时,得人心,凭借技能,据有势位。韩非子还在此篇文章中强调君主对臣下的支配关系,并且指出,君主必须得到臣下的支持与配合,在君臣“同欲而异使”的情况下,“以尊主御忠臣”,才能借助于势位而建立功名。
韩非子通过功名因势而得以轻松建立来说明势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即“得势位,则不推进而名成。”。韩非子认为势由位产生,君主必须处在君位,才能握有权势。这好比“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韩非子还提到功名因势建立的关键在于君主必须得到臣下的支持和配合,因为“人主之患在莫之应”,而“人臣之忧在不得一”。如此,君主方能有泰山之功,享日月之名。
韩非子虽然继承了黄老思想,但不同于老子的先天地而生的道,而后方有“道生一”。韩非子认为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叫做一。而英明的君主自应遵从道的独一无二,作为道的体现者,君主也理应具有绝对权威。有所谓“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
韩非子在《扬权》一文中有提到:扬权,宣扬的是君主的权力,宣扬的是君主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力。韩非子用“夫妻持政,子无适从。”来说明权力只能掌握在君主一个人的手中。在韩非子看来,为了使君主权大,臣子权小。自然是要打压和剥夺臣下及其党羽的权势的。正所谓“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不胜春风,枝将害心。”,而“臣之所不弑其君者,觉不与具也。”。韩非子认为朋党对君权的危害之大,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来。因此,韩非子指出:“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只有将朋党的形成即臣子的法宝及时扼杀和铲除,君主的法宝即法度的设立和君权才能更好的运行、发挥作用。只有这样,君主使用自己的权势,才能像电闪雷鸣般果断有力。
总而言之,君主凭借势位可以驾驭臣民,号令天下,建功立名。
韩非子为君主打造了三把利剑,每一把剑都异常的锋利,但每一把剑的作用毕竟是单方面且是有限度的。只有把三剑合一,才可以既维护得了君主的至尊地位,又能使君主统御万民、振国兴邦。
参考文献:
[1]宋志明.中国古代哲学通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6.
[2]周勋初修订.韩非子校注[M].江苏:凤凰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