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凯
关键词:政治权力;政府;制度制约;道德制约
政治权力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公共权力,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也是社会生活秩序的必要保障。[1]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政治权力腐败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这不仅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建立,影响社会稳定有序发展,严重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一定要加强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政治权力制约是指权力主体采取一系列规则和手段对政治权力进行约束,以此来规范政治权力的正常运行。从这个定义中我们看出政治权力制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制约的对象包括腐败现象在内的一切权力失控行为。[2]如果政治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那么就会产生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一般情况下,权力的滥用主要指权力过于集中,从而引发的各种权力失控行为。
政府决策的重要性。科学的政治决策可以保证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资源优化配置,而错误的决策则会增加社会的成本和浪费资源,影响社会发展。而出现决策失误无非是由于决策者素质、决策体制不健全和决策技术落后三者造成的,而其中最主要的是决策者的因素。由于决策的制定实施是由人做的,是有政治权力的做的,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自利意识。并且权力的高度集中使作为政治结构内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失去它应有的自主权和独立地位,每个组织和个人只需听从上级的指示即可。所以行政部门的职责、权力分配不清将会造成政治权力的使用者“超权”“渎职”。决策者以权谋私,通过决策来为自己谋求更大的利益和方便;决策者主观臆断、草率决策,缺乏科学论证和系统的调查研究,其决策太过随意盲目;决策者自身错误观念的指导,不少决策者追求经济利益和GDP,忽视环境效益。这就要求人们要对政治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制约政治权利的必要性。政治权利具有诱惑力和腐蚀性,它拥有的丰富行政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合理制約和监督,将服务于人民,益于国家和谐发展,如不对其进行合理制约将会形成权力泛滥、官员腐败,政府俘获的现象。
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3]这里所说的界限就是要求人们对权力的行使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制约和监督。
政治权力腐败问题不仅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建立,影响社会稳定有序发展,严重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一定要健全政治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这就要求要以制度制约权力、以监督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及非制度化制约[4],从而起到更好地预防作用。
以制度制约权力。法律制约是制度制约的核心内容。严厉的法律有着强大的震慑力,可以使个别腐败行为望而却步,从而让社会逐步走上清正廉洁。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那么对于政治权力也没有制约能力,腐败行为也会不断滋长。在此应该着重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有法可依,应该完善规范权力主体方面的立法,明确界定其权力和职责。同时应该完善监督和廉政方面的法律。其次是严格执法。如果只有完备而严厉的法律,却在执行过程中有所疏漏,那么法律就名存实亡,起不到任何制约的效果。因此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并且严格执法。对任何与法律相违背的腐败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以达到强大的震慑和制约能力。[5]
以监督制约权力。以监督制约权力是关键。目前个别单位存在的腐败现象,主要是因为官员自身对于权力没有很好的监督和制约,缺乏一些自控能力。除此之外,对于权力结构之外的监督更难以把控,这就强调必须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首先,要强化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还要增强全民监督意识,使人民认识到权力腐败不仅危及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而且和自己密切相关,关系到自己的根本利益与生活。其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发挥主人公作用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集各方的力量努力营造平等公开的监督环境,从而起到强大有效的监督作用。
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是政治权力监督与制约的主要手段,是从内部制约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主体是人。而人是受其意志左右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很容易滥用权力、垄断权力。由于决策的制定实施是由人做的,是有政治权力的人做的,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自利意识。并且权力的高度集中使作为政治结构内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失去它应有的自主权和独立地位,每个组织和个人只需听从上级的指示即可。因此,必须建立分权制衡机制,让权力的主体进行相互协调与制约。之所以必须首先分割权力,是由权力性质决定的。“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政治权力本身拥有丰富的资源,再加上人与生俱来的自私、贪婪的本性就会产生严重的腐败倾向。这种倾向常常使人以权谋私,权力使用者把公共权力当作个人权力来行使,这就导致了独断专行,以自己的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重要因素,一旦把这种公共性权力变为自利性,那么权力的大小就不意味着所负责的大小,而只意味着所取个人利益的大小。长此以往,就会滋生权力泛滥、官员腐败,出现政府俘获的现象,从而形成低效的政治制度,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
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充分发挥公民权利的作用,从外部制约政治权力。公民的权利是确保政治权力有效运作的保证力量,对其具有强大的制约效果。因此,除了内部的以权力制约权力外,还必须坚持从外部的“以权利制约权力”。这两者只有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才能解决现在的政治权力腐败之问题。首先,要强化公民自身的权利意识,让公民认识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来制约权力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也是自己的权利。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其次,要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公民只有确保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且能够依法保障,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以此达到制约政治权力的效果。最后,公民享有复决权与罢免权,公民可以以投票方式对立法机关通过的宪法或法律应否生效作出最后决定的权利,公民还可以针对那些有着违法、腐败行为的官员行使自己的罢免权,对他们提出罢免。这两种权利可以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政治权力,从而使社会政治秩序更加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