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媛
摘要: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部署,为当前我国乡村的发展建设指明了方向。美丽宜居乡村在从提出至今,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探索并积累了一些规划和建设的经验和教训,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分析原因,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对美丽乡村规划设计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美丽乡村规划;问题;措施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美丽乡村规划存在的问题
1.1用地分类问题
1.1.1缺乏统一的用地分类标准
目前用地分类还存在缺乏统一的用地分类标准问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村庄规划对土地的使用,将重点放在了其经济以及社会属性;粗略的将村庄农用地定义为“非建设用地”,不符合国土空间体系的要求,也不利于村庄建设发展;在用地上分类的不足对村庄规划“多规合一”的实施产生了不利影响。
1.1.2未明确乡村振兴工作带动新兴产业用地类型
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部署提出以后,我国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实施,带动了乡村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大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活。对于这样新兴产业具有一定的复合性,集观光旅游、酒店以及农家乐等为一体,因此这提高了新兴产业用地类型的划分提供了难度,未明确乡村振兴工作带动新兴产业用地类型,同时也难以保证此类用地的需求,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方面的更新以及完善。
1.2技术底图不统一
目前村庄规划技术底图的编制主要采用AutoCAD中dwg格式的数据,一般按照1:1000进行绘制,具有较高的精度。村庄规划编制主要采用以ArcGIS地理信息系统,一般按照1:10000进行绘制。而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调查比例尺不低于1:5000,其精度难以为居民点布局提供指导。
1.3公众参与度低
美丽乡村规划的建设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工作,也是要村民积极参与,才能保证美丽乡村规划效果。但是从目前的村庄规划现状来看,虽然村庄规划紧紧围绕村民需求开展,但是村民对村庄规划编制参与度较低,对村庄规划编制的目的、作用以及内容了解的不够,这对村庄工作规划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美丽乡村规划措施
2.1制定用地分类标准
2.1.1建设用地分类体系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从社会属性、经济属性、自然属性等多个方面,健身完善用地分类体系。首先应将村庄用地分类分为三种,即建设用地、农用地以及生态用地。其次应对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具体各类用地的具体定义;最后与最新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进行衔接细化。
2.1.2明确村庄新兴产业用地分类的定义
通过对“乡村振兴”较为成功的案例分析,乡村振兴带来的新型产业形式主要由农家乐、民宿、客栈酒店等,该用地可以定义为村庄居住用地;农村合作社、文化活动室、养老医疗中心、美食街、游客服务中心等,该用地可以定义为村庄公共服务与管理用地;工艺品生产、农副品生产加工等,可以定义为村庄工业用地;电子商务可以定义为村庄物流用地。
2.1.3增加乡村历史文化与风貌保护用地
在乡村历史文化与风貌保护用地方式,还应增加构不成规模的历史文化和风貌保护用地,这樣可以充分展现村庄发展历史和风貌,对我国建设美丽乡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不仅要增加乡村历史文化与风貌保护用地,还应尽快出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此类空间的管控。
2.2实现技术底图的统一
技术底图的统一对“一张蓝图干到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空间规划技术导则,要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利用“双评价”引导技术底图的绘制,同时还应的对技术底图进行综合校验核定,在校验核定过程中,应明确“三区三线”,反馈修正不合理的地方,校验核定以后,可以作为空间规划的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以及“双评价”体系在技术底图的运用可以解决工作底图不统一的问题。但是对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精度还无法对居民点详细规划布局进行指导,因此村庄规划主要以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底图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按照不低于1:2000的比例进行技术底图的绘制,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外业获取更高精度的数据。
2.3引导村民的积极参与
建设美丽乡村,还应让村民积极参与,围绕村民的需求进行村庄规划,这样才能保证村庄规划达到良好的效果。为此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协调,针对不同的村庄情况,编制不同的村庄规划。对于有条件进行编制的村庄,可以采用“自上而下”的协调模式,“自上”是指“驻村规划师”,深入村庄了解居民以及生产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村庄规划。同时由村党组织以及村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引导。“自下”是指村民和乡贤,从村民了解乡村情况,并加强对村庄规划的认识,乡贤可以为规划师出谋划策,从而能够更好进行村庄规划。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编制的村庄,可以采用“自下而上”的协调模式,“自上”是指可以要强高校学子自愿参与到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时由村党组织以及村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引导。“自下”是指村民和乡贤,由村民和乡贤对规划规划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2.4全域土地整治
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过程中应当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严格遵守耕地保护制度。国土空间整治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明确村庄宅基整治这一重点工作内容,将整治的基础定格在农用地整治上。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为了提高整治的综合效益应当构建土地整治长效机制,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在规划过程中应当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积极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加强水资源节约,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同时加强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做好输配电设施的准备和完善,保证灌溉电力要求。
3结束语
美丽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利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效果的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乡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应及时的解决村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村庄规划效果,对促进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赵君龙.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美丽乡村规划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9(23):141-142.
[2]王燕.基于多规合一的美丽乡村规划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9.
[3]张世昌,宋云鹏.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美丽乡村规划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9(11):6.
[4]贺磊.长沙市美丽乡村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模式研究[D].湖南大学,2017.
(作者单位:北京万合创景国际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