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 | 王芳
受访人:曹仁贤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的可再生能源规划低估了行业变革的速度,“十四五”规划需承上启下,大胆预测,科学部署,提前谋局,建议将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提高到25%。
Q: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十四五”能源规划也在积极酝酿之中,您对“十四五”能源规划有怎样的建议?
A :需要加大发展西北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在全国形成北电南送、西电东送的清洁电力生产供应格局;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全面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挖掘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的潜力;支持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规划配置电化学储能系统,改善电能消纳,同时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型能源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建议使光伏发电新增规模装机不低于3 亿千瓦,风电新增装机规模不低于1.5 亿千瓦。
Q :其中,有哪些重点值得特别关注?这些建议是基于您对行业的哪些认识?
A :“十四五”能源规划要特别注意提高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划目标是4.24 亿千瓦,由于过于保守,结果大幅度超预期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到2020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为6.8 亿千瓦,但到2019 年年底的装机就已达到7.94 亿千瓦。前几期规划低估了行业变革进步的速度,导致规划落后于发展,随之带来配套设施跟不上、补贴矛盾突出、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十四五”规划需承上启下,积极吸取过往经验教训,大胆预测,科学部署,提前谋局。建议将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规划占比提高到25%,为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实现富强美丽的“中国梦”提供清洁可靠的动力。
Q :“十四五”期间,风电将全面走入平价/竞价上网的阶段,要顺利实现这一政策落地,行业还需要哪些支持?风电产业链要做好哪些准备?阳光电源欲在“十四五”期间的风电领域做出哪些贡献?
A :对于平价上网,首先需要凝聚共识,坚定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信心,其次需要科学、稳定和可持续的好政策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从替代能源向主流能源发展的关键时期,已经从高成本制约大规模应用,转变为传统电力体制机制不能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局面。想要化解问题,必须着眼于电力市场化改革,打破原有体制机制的束缚,推动电力系统由垂直的单向一体化向分散化、网格化方向发展,将电力系统中现存的灵活性资源调动起来,并且建立电力现货市场及以绿色证书为代表的市场化补贴机制,推动产业适度规模化发展。除此之外,同步加快电网投入和灵活性改造、智慧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力度,加大一系列能源输送通道以及微电网的建设等,保障清洁能源的有效消纳。
同时,风电产业链也需要提升发展质量,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实施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内外部机制的共同作用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阳光电源来说,风电变流器是我们的战略业务,我们将更加深刻理解电力市场和风电行业变革,深耕并引领以风电变流器为代表的电力转换技术,苦修内功,专注低成本创新,使风电变流器能更好地适应电网、支撑电网,高效融入电力系统以及行业的发展。“十四五”期间,阳光电源风电变流器将进入海上风电领域和海外风电市场,巩固高端品牌,为客户提供一流产品。
同时,我们将持续探索和研究风能在多能领域中的融合发展,推进风电参与电力辅助市场服务,通过多领域技术协同创新提高风电的稳定性,如风光储一体化系统等促进风电的可持续发展。此外,风电场的投资建设也是阳光电源的业务之一。“十四五”期间,阳光电源在风电领域将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在全国布局建设风电场,为绿色能源添砖加瓦。
Q :您提出要尽快开征碳税,请问,目前征收碳税有哪些相关依据和必要性?对我国能源转型有何重要意义?
A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降低,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但是我国仍连续多年是全球碳排放第一大国,目前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还在逐年上升。
2011 年,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于2017 年12 月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由于只覆盖发电行业,而且配额基本按照历史排放量核定,实际只起到约束增量作用。截至2019 年5 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3.1 亿吨二氧化碳,成交额约68 亿元,碳交易市场减排效果极其有限。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的税,与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完全不同,碳税采用公平义务原则,不论排放多少,都必须征收,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目的,对化石燃料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目前,全球已经有30 多个国家开征了碳税。
碳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按照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量和对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两种。建议我国按对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并可对采用低碳技术节能减排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
首先,开征碳税是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的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巴黎协定》中国承诺的必然要求。2015 年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中国将于2030 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60%~65%。从目前来看,实现承诺还面临较大压力。另外,在今年的气候大会上,希望中国能提前几年达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们需要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进一步加快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对化石燃料征收碳排放税,可以抑制、减缓化石能源的消费,进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其他污染物排放。
其次,开征碳税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能源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适度开征碳税,有利于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淘汰耗能高、排放高的落后工艺,也可促进碳捕捉、新型减排、清洁能源和零碳生产等技术的应用,使一些新兴行业孕育而生,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最佳路径,开征碳税不会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
最后,开征碳税是应对“碳关税”等贸易保护的有效措施。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BTAs),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等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我国是出口贸易大国,碳关税的征收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较大。而我国开征碳税,可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禁止双重征税原则避免被征收碳关税。
Q :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严峻,您预估对风电的影响将持续到何时?对风电的产业政策有何建议?
A :今年以来,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风电产业遭受重大打击,第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停滞,当前正在艰难复苏中。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导致部分零部件供应紧张加剧,预计影响会持续到今年年底。
受疫情影响,相当一部分项目无法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并网,也就无法享受核准时的补贴电价,这将导致项目失去投资价值,大量计划投资项目将被放弃,还会影响今、明两年的项目投资。粗略估算,由此将导致风电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约千亿元。更严重的是,整机厂和上游供应商前期为己完成招标项目的投入将全部无法回收,叠加国际市场需求下滑的影响,我国实体经济会雪上加霜。
因此,靠风电企业自己应对不可抗力已经非常艰难了,在此呼吁相关主管部门能够适时调整风电产业政策。建议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将并网时间节点向后顺延6 个月;进一步降低或减免相关税收,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协调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合理优化流程,为企业减负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