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晓辉,王 博
产业转型与金融发展一直是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因此绿色金融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密切联系。在我国,绿色金融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几乎兴起于同一时期。随着经济发展中生态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将金融约束与环境约束相匹配的手段,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绿色金融的发展日益受制于整个金融业改革步伐。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还不能够很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市场结构、产品工具、创新能力以及监管水平等供给侧。因此,以优化结构、创新产品、完善监管、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环。2019 年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集中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阐述。在2019 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更好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金融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新审视和调整传统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进而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近年来,从供给侧角度加快金融业改革、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受到国内外学者关注。笔者研究发现,目前关于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多是围绕需求端、融资端展开;关于绿色金融的企业实践,主要是围绕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企业的绿色绩效;关于绿色金融的政策导向,主要是围绕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而这三个层面都缺乏从绿色产业需求侧出发,完善金融供给的视角;缺乏从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结构吻合、优化要素禀赋、完善制度安排的考虑。
本文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本文首先从绿色发展理念下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入手,探讨绿色金融对市场主体(商业银行、企业等)的影响、绿色金融与产业结构升级、绿色金融与经济发展等;其次结合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新特点,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相互关系和机制进行探讨;最后从结构性改革的方法和角度出发,对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提出政策建议。
绿色金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现实意义。关于绿色金融的概念和定义,国内外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读。国际上,绿色金融起源于“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EPs)的提出,最早出现于2003年6月,由一些私人银行制定。国外学者也沿用“赤道原则”,研究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①Scholtens,B.,Dam,L.,“Banking on the equator.Are Banks that Adopted the Equator Principles Different from Nonadopters?”,in World Development,2006,Vol.35,No.8,pp.1307-1308;Wright,Christopher,“Global banks,the Environment,and Human Rights:The Impact of the Equator Principles on Lending Policies and Practices”,in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2012,Vol.12,No.1,pp.56-77.直至2016 年G20 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才给出了绿色金融较为权威的定义,其在2016 年发布的《G20 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中指出,“绿色金融指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
绿色金融的重要理论基础,主要是环境经济学的外部性问题、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以及政府规制等。其中,外部性理论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特征,产权理论是绿色金融制度和政策的工具依据。相应的,绿色金融制度则是建立新型金融模式,规范投融资活动,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正效应。随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深水区,绿色金融逐渐成为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支撑,并成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发力点。②纪志宏:《深化绿色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学习时报》,2019年5月8日,第002版。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三五规划中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G20 杭州峰会首次将其纳入世界级会议议程。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金融将成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力。
“绿色”理念进入五大发展理念,标志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绿色产业的定位从“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环境负外部性”这一被动举措,转变为“引领新的发展方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主动性战略。③陈玲、谢孟希:《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五大变革》,《CIDEG 政策研究报告》2018年第1期,第1页。国家政策层面对绿色金融的支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几乎是同步的。
表1 国家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有关政策
研究这些文件和政策后发现,国家层面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有以下特点: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将绿色金融政策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二是重视供给侧的改革,从改善要素供给的角度发力。三是体现系统性、整体性,通过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从信贷、债券、保险等方面系统推进。四是通过启动改革试点,设立若干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开展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后再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由于金融市场、环保产业比较发达,绿色金融发展起步也更早。现有的文献对上述国家研究较多,对本土化创新实践的关注度不够。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实践取得了明显进展,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步建立,绿色产品不断创新,绿色金融市场也在逐步形成。我国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政策体系、先行先试等方面已走在国际前列,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尤其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以来,在促进金融改革、培育绿色产业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先行先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今后我国复制推广绿色金融模式,促进产业绿色升级更有借鉴意义。
1.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服务创新不断涌现。截至2019年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0万亿元。2019年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合计3390.62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214只,较2018年分别增长26%和48%,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21.3%。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PPP 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拓宽了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和项目风险。
2.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一方面通过绿色产业政策、货币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激发了绿色金融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加强了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各地在实践中因地制宜,陆续推出了环境权益抵押融资、绿色市政债券等将近200 项创新型绿色金融产业和工具,以此来满足不同绿色项目的个性化融资需求,使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3.绿色金融多边和双边合作不断深化,有利于进一步参与全球经济和金融治理。2018 年,人民银行牵头的G20 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将发展以绿色金融为核心内容的可持续金融的相关建议写入《G20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公报》,继续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绿色金融共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逐渐与全球接轨,中国绿色金融市场、产品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展现出了中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市场化和政策性紧密结合的制度创新,还面临很多挑战和难题,特别是在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等方面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绿色金融产品单一、期限错配。我国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工具箱日益完善。但发展并不均衡,绿色信贷仍居于主导地位,从规模来看,占比超过90%,仍需创新发展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二是缺乏统一的绿色项目指引和绿色金融标准,金融机构的认定差别较大。加上数据整合进展缓慢,数据共享壁垒重重,统一标准和体系的建立任重道远。三是环境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企业“漂绿”“假绿”等绿色造假现象较为突出。由于绿色产业和项目在概念、标准等方面的模糊性和非强制性,一些提供绿色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依然以逐利为唯一准则,继续为环境重大负面影响、争议较大的项目融资,存在“漂绿”的嫌疑(Aizawa and Yang,2010)。①Aizawa,M.,Yang,C.,“Green Credit,Green Stimulus,Green Revolution?China’s Mobilization of Banks for Environmental Cleanup”,in 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Development,2010,Vol.19,No.2,pp.119-144.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主线,随着现阶段经济运行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在不断深化。2018年以来,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益突出,实体经济融资出现结构性问题,金融改革的紧迫性逐渐显现。2019 年以来,中央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决策,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渐深入金融领域的直接标志。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可以从“供给侧”“结构性”和“改革”这三个关键词代表的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供给侧”重点在“供给”,相对于以信用扩张为代表的“需求管理”手段,金融业供给体系的关键在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地提供信用创造、金融服务等功能。其次,“结构性”改革所要解决的是“结构性”问题,重点是金融体系的结构调整优化,包括供需结构、融资结构、期限结构以及市场体系、产业体系等在内的系统性结构调整。与上一轮金融去杠杆单纯强调“做减法”不同的是,金融供给侧改革强调“有增有减”,强调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金融供给体系更好地适应金融资源需求结构变化。第三,“改革”意味着框架性、制度性、系统性变革。其本质是通过改革的手段,整合金融要素,完善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管理金融风险,提升融资效率。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实践意义,就是实现金融体系服务产业体系、金融改革服务产业政策,进而推动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本源。随着绿色发展成为国家战略,绿色产业成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中之重,绿色金融便成为绿色产业政策不可或缺的金融制度安排。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金融具有典型的双向关系。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不断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绿色产业占比不断上升,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增加;另一方面绿色金融的发展,又能够通过信息传导机制、投资导向机制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绿色产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的理论研究多从金融需求端展开,实践层面则是以大型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供给,且主动参与绿色产业和项目投融资的积极性不高,绿色金融供给显著滞后于绿色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升级,亟待系统性改革。
国内学者受到新结构经济学影响,逐渐从产业和结构层面进行研究。绿色金融工具能够引导替代能源的发展,抑制污染项目,从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①Anderson J.,“Environmental Finance”,in Handbook of Environmental and Sustainable Finance,Amsterdam:Elsevier,2016,p.23.冯文芳从供给侧角度做了研究,认为绿色金融能够有效减少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优化生产要素供给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②冯文芳、康海斌、李春梅:《绿色金融与民族地区供给侧改革研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123—126页。王遥等人从提高微观效率、优化宏观经济,以及与其他经济政策的互补效应等方面分析了绿色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与贡献。③王遥、潘冬阳、张笑:《绿色金融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6年第6期,第33—42页。宁伟等人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和协整检验,对绿色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正向结论。④宁伟、佘金花:《绿色金融与宏观经济增长动态关系实证研究》,《求索》2014年第8期,第62—66页。不过,麦均洪等人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影响因素的研究表明:商业银行对于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企业还款能力依然是商业银行决策的首要影响因素。⑤麦均洪、徐枫:《基于联合分析的我国绿色金融影响因素研究》,《宏观经济研究》2015年第5期,第23—37页。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回归市场主体、服务实体经济。大量的研究也表明,从长期来看,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性。⑥鲁政委、方琦:《金融监管与绿色金融发展:实践与研究综述》,《金融监管研究》2018年第11期,第1—13页。苏冬蔚、连莉莉研究发现,绿色信贷政策能够显著抑制重污染企业的投融资行为。⑦苏冬蔚、连莉莉:《绿色信贷是否影响重污染企业的投融资行为?》,《金融研究》2018年第12期,第123—137页。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与企业绩效相关性研究》对上市公司ESG和环保表现与企业绩效相关性进行了研究,显示企业绿色绩效、ESG绩效均与企业绩效正相关。
与此同时,绿色金融的发展,也能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何凌云等人的研究表明,绿色信贷规模的扩大能够显著促进环保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加快产品升级。⑧何凌云等:《绿色信贷能促进环保企业技术创新吗》,《金融经济学研究》2019年第5期,第109—121页。徐胜、赵欣欣和姚双选取31个省份的相关面板数据,对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进行了研究,发现绿色信贷主要通过企业的资本形成机制与资金渠道影响产业结构。⑨徐胜、赵欣欣、姚双:《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 年第2 期,第59—72 页。王康仕研究了我国工业转型过程中的绿色金融支持机制,研究表明,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加剧污染企业的融资约束,抑制其投资水平,从而起到去产能、去杠杆的目的。①王康仕:《工业转型中的绿色金融:驱动因素、作用机制与绩效分析》,济南: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9 年,第119—120页。
现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心,已经从“三去一降一补”扩展到“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绿色金融作为绿色产业政策中的一种市场化工具,在新阶段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产业发展,也可以作用于上述四个层面。
1.从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上,巩固“三去一降一补”的成果
绿色金融一方面能够通过大力培育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能够持续降低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另一方面能够通过产品和工具创新,促使金融机构调整对污染企业的信贷策略,影响其投资效率和投资结构,从而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向新兴绿色产业配置(Wang et al,2019)。②Wang,E.et al.“Green Credit.Debt Maturity,and Corporate Investment-Evidence from China”,in Sustainability,2019,Vol.11,No.3,p.583.银行监管政策也可以通过调整监管政策,有效激励银行将信贷和资本重新分配给绿色产业。此外,绿色IPO 通道、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等,可以调整和分配风险,缓解去产能对经济带来的阵痛,进一步补齐发展短板。
2.从服务实体经济上,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多项研究表明,企业的环保表现、绿色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同时环保表现较好的企业创新能力也较强。因此,绿色金融的发展一方面能够对企业的环保责任、绿色绩效起到筛选和正向激励作用,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另一方面,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信任,从而强化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可持续性。
3.从培育绿色产业上,提升产业链水平
绿色金融在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方面潜力巨大。一是绿色金融的发展通过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能够彰显绿色投资企业的声誉优势,使得为污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面临更大的行政处罚风险与声誉风险。③Allet,M.,and Hudon,M.,“Green Micro-finance:Characteristics of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 Involved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in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5,Vol.126,No.3,pp.395-414.二是通过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创新降低绿色企业的投资风险和融资成本,提高绿色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绿色投资,培育壮大绿色产业。三是为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绿色项目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四是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绿色ABS(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创新,缓解绿色项目的期限错配及其他风险。五是通过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整合绿色产业链发展。
4.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上,畅通绿色经济循环
一方面,绿色金融能够有效解决环境资源负外部性问题,将环境负外部性成本内部化,纠正由环境问题所引发的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能够有效解决目前经济循环系统中金融和实体经济循环不畅、资金“脱实向虚”等问题。通过绿色金融市场,将资本资源等要素向绿色产业聚集,打通各个环节的梗阻,促进绿色产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金融供给要匹配金融需求,金融结构要匹配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在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框架下,就是绿色金融体系必须和绿色产业结构、绿色产业政策相匹配。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双重约束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不能只关注经济数量和速度,还应侧重于经济质量,即效率问题和绿色发展问题。当前绿色金融体系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善供给、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1.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长期以来,我国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是与总量供给充足形成对比的,是有效供给不足。从地域上看,大量金融资源供给集中在东部地区、大中城市,而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从行业领域上看,金融供给多投向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基础设施、能源化工、房地产等,对中小微企业、轻资产行业、绿色创新产业的支持不够。
2.过剩产能行业占用的金融资源尚未完全释放。国家开展“去产能”以来,过剩产能贷款总额和占比均有所下降,但“僵尸企业”的退出始终遇到障碍,甚至不少“僵尸企业”仍在依靠贷款续命,挤占了宝贵的金融资源,拖累了新旧动能转换步伐,这也是造成供需错配的重要因素。
3.绿色产业仍然融资难、融资贵。绿色产业多属于新兴产业,普遍具有风险高、资产轻、投资回报期长、抵押物不足等特点,不管是银行信贷还是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成本都更高,综合生产成本总体上仍明显高于传统产业。可以说,绿色产业面临的降成本、补短板需求更为强烈。
4.绿色金融体系与绿色产业政策存在脱节。中国绿色产业政策源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践,当前的政策仍然是行政强制性环境管制手段与传统产业政策的组合,对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以及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关注不够。①李晓萍、张亿军、江飞涛:《绿色产业政策:理论演进与中国实践》,《财经研究》2019年第8期,第4—27页。
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产业的蓬勃发展,又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推动。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产业结构的绿色化、金融改革的深化,都需要从金融供给侧寻求方案。
结合上述探讨,本文沿循结构性改革的思路,针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从金融要素供给、产品供给、制度供给以及改善供需结构等四个方面提出实践路径。
优化绿色金融体系不是单纯扩大投融资规模,而是要畅通金融要素的流动渠道和配置渠道。因此,一是要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需情况和生态价值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二是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设立专业性绿色信贷银行、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绿色保险机构、绿色资本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等。三是改善金融机构治理和市场结构,满足绿色产业融资需求,发展风险投资、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差异化定位,鼓励大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同时促进农商行、城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聚焦绿色产业和三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绿色金融体系。四是要发挥好政府干预和财政资金在市场机制下的“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源进入绿色金融,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一是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证券、私募股权投资、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以及碳金融、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加快发展。二是金融机构增强识别绿色项目的专业能力,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手段来突破绿色项目信息不对称、期限错配、绿色企业抵押品受限等融资制约。三是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用好宏观审慎评估等工具,加强再贷款、贴息、担保等政策支持。采用排污权交易、环境税、资源产品定价、碳排放标志认证等市场化政策工具,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绿色化转换。四是加大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力度,鼓励和推广绿色消费、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
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法律法规,构建规范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绿色项目分类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专项统计体系。搭建和推广“绿贷通”银企对接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共享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信息,互认企业绿色认定和环境风险审查结果。政府层面或第三方机构要建立完善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探索建立全链条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探索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制度,依据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电价、排污收费以及财税优惠等绿色产业政策。在金融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复制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更多的省市纳入试验区范围。金融机构要加快改革和制度创新,比如广泛采纳“赤道原则”、推广设立赤道银行,在组织结构上推广设立董事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色金融部等。
应注重将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相结合,使供需结构更加匹配,政策衔接更加紧密。政府应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绿色产业创新体系,提高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同时促进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围绕绿色产业创新开展绿色科技创新,带动形成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应加强产融衔接,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等评估机制。同时要加大科技手段的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区块链技术提升甄别绿色项目、评估企业环保风险的能力,淘汰“假绿”“漂绿”等绿色造假企业和项目,为绿色融资提供有效的激励相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