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四队,湖南 益阳 413000)
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矿产资源开发国家,然而长期以来矿山开采的同时,忽略了对周边地质环境的影响,随着开采面积、深度的增加,导致大量的土地被污染、占用,诱发地质灾害,不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得到了广泛重视,通过相关监管制度、治理措施的完善,有效减少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区域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益阳市矿藏资源丰富,地处雪峰山弧形隆起与洞庭坳陷接合部,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查明各类矿产地216处,矿种26种,已探明储量的煤、石煤、铁、金、锑、钨、锰、钒、镉、饰面花岗岩、陶粒板岩、陶瓷土、石灰岩、冶镁白云岩、重晶石、矿泉水等16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巨大。
截止2015年底,全市探矿权项目有49个,均为省级发证,其中赫山区2个,安化县31个,桃江县16个;全市已经发证采矿权386个,其中省级采矿权46个,市级采矿权39个,县级采矿权301个;按矿床规模划分,大型矿山5个,中型矿山11个,小型矿山370个。
目前,随着益阳市矿产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对当地环境影响势必越来越大,矿产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且不少埋藏在生态相对脆弱地区,受到区域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治理恢复难度本身就相对较大;同时,从益阳市矿产开发情况来看,依旧存在采选工艺落后、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水平偏低,影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效果,制约了矿山绿色可持续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同,相应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侧重点有所差异,通过对全市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调查分析,可将其归纳为矿业“三废”污染问题、占用破坏土地资源问题、地质灾害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2.1.1 矿业“三废”污染问题
矿山企业“三废”主要包括废渣、废气、废水,据调查,全市386家矿山,总生产能力达850.0万吨(在建、停产不计),每年将产生废渣357.7万吨、废水772.1万吨,废气655327万m3。
目前,随着益阳市煤矿企业的引导退出,煤矿“三废”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和处理;随着国家对砖厂“禁实限粘”规定的进一步实施,老旧砖厂数量将逐步减少或被新型环保砖厂替代,砖厂废气排放量将逐步下降。但目前许多金属矿山采矿工艺较落后,生产产生的废石、废水问题和许多老旧砖厂生产产生的废气问题仍较突出,直接导致影响区内土壤中镉、地表水中锑等有毒有害元素超标,大气中硫超标,pm2.5粉尘超标,严重影响大气生态环境,而废水、废石一方面破坏地质环境,另一方面带来地质灾害隐患。因此,全市矿业“三废”问题随着煤矿、砖厂政策性关闭和矿山闭坑,将呈逐步下降趋势,但采选工艺落后,易诱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
2.1.2 矿业活动破坏土地资源问题
据调查,截止2015年底,全市386个发证矿山总面积为7253公顷(含停产矿山),总生产能力850万吨(在建、停产不计),其中,因矿业开发占用及破坏的土地面积达4409公顷(含矿业废弃地),主要以矿山露天采场为主,其次为废石场、尾矿库,矿山生产设施、矿场建设占用和地面变形占用与破坏土地资源较少,占用破坏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及其他地类;破坏或污染水体线性长度超过30km,主要分布于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开采矿种以煤矿、石煤矿、金属矿山及石灰岩矿为主,其中存在严重破坏或污染的矿山有25个,破坏或污染中等的矿山60个,破坏或污染较轻的矿山有301个。
2.1.3 矿业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问题
据统计,益阳市2010年~2015年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占48.4%(15处),其次分别为地裂缝5处、泥石流3处、崩塌4处、滑坡4处,均为小型,直接经济损失达170万元,给矿山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地质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总的来说,益阳市矿产资源丰富,且开发强度大,加上境内降雨丰富,导致局部区域的矿山地质灾害较发育,具有明显区域性与集中性,存在局部地区隐患多、影响大的特点。
通过对益阳市矿产资源相关资料与调查数据整理分析,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分如下:
2.2.1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此区域主要集中在赫山区、桃江县、安化县,以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地面沉陷、水污染问题以及放射性污染等问题为主,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2.2.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重区
此区域主要集中在桃江县、安化县,以占用破坏土地资源问题为主,具体如下表2所示。
表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重区
2.2.3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
除了上述区外的其他区域均归为影响较轻类别。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具有多学科、多方面、多层次的特点,针对益阳市矿山地质环境目前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总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关键措施,具体如下。
根据益阳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应科学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目标、编制相应的规划,使矿产资源开发始终遵循“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的原则,减少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主要涉及新建矿山、既有矿山以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具体要点如下:
3.2.1 明确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准入要求
包括矿山建设规模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矿山资源储量相适应、矿山“三率”指标达到设计水平;地质资料条件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并经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件符合本市制定的相关绿色矿业发展政策,按规定及时交纳足额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应为非禁止区域、非禁采矿种、非限采区。
3.2.2 现有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相关要求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阶段性恢复验收报告、矿山停产或闭坑报告,并对报告中各项防治工程按程序验收;建立矿山生态补偿机制,并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对恢复治理信誉等级高的矿山企业享有优先审批权,对违反相关条例的矿山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违规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水土破坏、污染等地质环境问题实行强制赔付制度;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制定绿色矿业转型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在建生产矿山向绿色矿山转型;鼓励与引导矿山建立环境管理自我保护系统,通过对自身工艺技术的改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融合,充分发挥矿山主体作用;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的收缴工作,完善制度建设。
3.2.3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加大资金投入与资金使用制度建设,政府各级财政和部门应加大对遗留矿山恢复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遗留矿山恢复治理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整合政策与资金,形成合力;加强资源的回收利用,进一步加强对再利用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如煤渣、废石等,可根据废弃物的特点,用于煤炉燃料或填充采空区,达到恢复治理目的;加强矿山生态文明建设与商业开发,如对露天采石场岩壁进行雕刻装饰,形成人文景观;对矿山地下井巷,通过商业开发,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矿业旅游特色景区等;进一步加强对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立项的申请保护。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学科广、内容多且复杂度高,需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类型、区位以及治理预期效果,合理选择治理方法,做到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积极引进如生物修复技术、地球化学工程修复技术等,提高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水平。
益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如下:
3.3.1 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石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石笋、百宜石煤矿。废渣堆场分台阶平整,水环境综合治理,修建截排水沟、污水净化池、加强废石利用,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2 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石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南坝石煤矿、石头村石煤矿、青山坳石煤矿、半山坡石煤矿、橙子坡石煤矿、杨家冲石煤矿、樊家庙石煤矿、(925矿无主)。落实省级规划,规范开采、整顿矿业秩序,杜绝民采滥挖;崩塌治理,合理选择废渣场,提高废渣综合利用率,修建挡土墙,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3 桃江县灰山港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大仑山煤矿、周家山、金沙洲、(裕民、八三、竹山湾煤矿,无主)。废渣场场地平整,水环境综合治理,塌陷坑、废弃井洞充填、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和沉淀池,恢复植被、植树复绿等治理工程。
3.3.4 桃江县源嘉桥石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源嘉桥石煤矿、源嘉桥硫铁矿。废渣堆场分台阶平整,水环境综合治理、修挡墙、截排水沟,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5 桃江县松木塘石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天井山石煤矿、日斗石煤矿、松木塘陈家冲石煤(钒)矿、拔英湾石煤矿、黄家坝石煤矿。废渣堆场平整、修挡墙、截排水沟;规范采场边坡管理,加强废渣的综合利用,加强矿山监测制度,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6 桃江县松木塘锰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桃江锰矿、松木塘镇锰矿、易家冲锰矿、国辉高头山锰矿。落实省级规划,对地面塌陷充填治理,场地分台阶平整,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7 桃江县马迹塘石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泗里河石煤矿。场地分台阶平整,治理水环境,修建挡墙、截排水沟,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8 安化县司徒铺钨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司徒铺钨矿。场地平整,水环境综合治理,塌陷坑充填,修建排水沟和沉淀池,恢复植被、植树复绿等治理工程。
3.3.9 安化县清塘镇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清塘镇煤矿、莲花洞煤矿、久泽八矿、落水洞煤矿、振兴煤矿、(锹溪四矿、夏桥一矿、新胜煤矿、长冲煤矿,无主)。落实省级规划,加强废矸石堆场平整,建挡土墙、排水沟,加强矿山地面监测,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10 安化县梅城镇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皮井煤矿、成功煤矿。落实省级规划,加强废矸石堆场平整,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复垦复绿等治理工程,加强矿山地面监测。
3.3.11 安化东坪石煤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安化县杨林石煤矿、岩门石煤矿、楚凡钒矿、百选石煤矿。分台阶进行场地平整,治理水污染,修建人畜饮水工程,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3.3.12 安化县七一五铀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
包括核工业七一五铀矿。加强对水环境治理,修建拦挡坝,加强矿山地面监测,植树还绿,恢复生态。
此外,信息社会下,应充分利用媒体等各种平台树立模范矿山,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氛围。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资源开发规模的增大,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极易引发严重地质灾害、污染问题,带来严重后果。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具有可控性,必须从区域矿山地质实际问题出发,科学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明确各类矿业活动相关保护治理要求,因地制宜的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并积极引入各种先进技术,全面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