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释“谢赫六法”中“气韵生动”与“骨法用笔”二法之要义

2020-10-09 10:05冯梦云
艺术大观 2020年13期

冯梦云

摘 要:“谢赫六法”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古画品录》中,“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它奠定了中国古代绘画作品的美学原则及独特的表现法则,也代表着传统国画的最高境界。六法论作为当时重要的理论思想,为绘画艺术提出了一个初步且完整的系统框架——从刻画对象的形状、色彩、构图,到表现对象的内在、画家的主观情感,都一一涵盖,从此中国绘画进入理论自觉时期。

关键词:谢赫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

中图分类号:J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0)13-0-02

一、气韵生动

从历年来解读六法的释义中可以得出占据首位的必然是灵魂——“气韵生动”,对后世绘画理论与实践操作皆产生深远影响。“气韵生动”,亦可理解为“气韵,生动是也”,总体来说指作品或者作品中刻画的形象具有不确定性,是一种意与像的结合。艺术家创作忌讳死板模式化,而是时常追求自由发挥。气韵,原是来自魏晋遗风,也可形容一个人的相貌精神有清远通达之美。把这种与神形相融的韵在作品上表现出来,即是“气韵”的“韵”。[1]

气韵生动是一种不拘泥于形式和方法的思维。艺术家及时记录瞬间灵感,反映的也正是自身丰富想象的能动性,充满了生机活力和对生命的热忱;气韵生动也是一种来自本能的意识。它充分考虑人的心理感受,使人的感官从艺术作品中获得直接的满足和纯粹的美感。

将“气韵生动”分开来看则是:气韵和生动。韵,特指韵律、节奏。画面造型、笔墨用法、空间分割等都可以形成韵律节奏感,产生“韵”。“生动”有两个意义,一是生命存在的状态,二是“生气”,指生命鲜活的样子。我们在博物馆看到好画时常眼前一亮,往往不在于画的像不像,而是作品主题能否紧紧抓住观者的心弦,给人以充分的艺术审美享受。这样的好画通常有共同点,那就是画作的气很舒服,很通畅。也就是说这幅画气韵鲜活地存在着,有了灵魂,有了生命。在绘画上“气韵生动”是一种连贯性的体现,它蕴含在前期构思、创作过程、完稿作品中。在动笔之前,屏气凝神,再乘兴挥毫,一气呵成,包含着创作者对所要刻画对象的深思熟虑,对情思、意境的融合。[2]

中国人擅长把生活的情感体验作为艺术的诉说对象,强调人、景、物、形、神,高度大和谐。画中万物在不确定的变化中呈现真性情,显现真实之美。作品是否能够达到活灵活现、形神兼备的程度?迄今为止也是绘画艺术的最高目标之一。徐复观先生曾经在《中国艺术精神》一书中讲过的话便可佐证:“由气韵生动一语,也可以穷中国艺术精神的极谊”。

因为持续不断的战争侵并、政权倾覆,东晋末年是一个动荡不安的黑暗乱世。正如宗白华在《美学散步》中写道:“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魏晋时期思想产生巨变,文化多元发展,玄学盛行起来。创作环境宽松了,自然名家辈出,代表人物当属画家顾恺之。

顾恺之在《论画》里提到他的绘画理论主张总结为“迁想妙得”,“迁想”指画家艺术构思过程中的想象活动,把主观情思迁移到客观描绘对象身上。“妙得”为其结果,即对所描绘对象进行深入研究,仔细揣摩人物微妙的心境、神情变化后创造出传神的形象。观顾恺之名作《洛神赋图》,即使画中人物并非采用写实手法却也气韵十足,并不流连于表象与技法,而是在内心深处引发共鸣。比如用飘缈的云雾塑造洛神的仙姿。“迁想妙得”不仅是对审美和构思间联系做出的最早概括,也是谢赫六法中“气韵生动”的来源。“气韵”来自无形,而无形也是老子的哲学思想。“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存在即不存在的无限性,在艺术上的表现形式就是留白,让观者去联想、品味。[3]

中国绘画以“立身养气”为根本,倡导艺术家不断提高个人胸怀气度,其中“气”是对艺术家生理、心理因素和创造能力的总体要求,这个过程也是个人情感意志与社会道德要求交融统一的过程。

气韵生动拓宽了艺术与生活的距离,揭示了艺术的本质。我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艺术的最高境界并不是高超的技法,也非滴水不漏的雕刻写实,而是人心灵的意境。它改写了中国艺术的审美观念,是艺术家们一辈子都在追求的目标和最高价值。

二、骨法用笔

“骨法用笔”,是说用笔必须有骨力,笔力遒劲才算最佳;中锋为主,不会软榻。笔垂直于纸张,力透纸背,所形成的点画,线条饱满,厚重有力,有立体感。中锋内敛,藏锋不露,柔中带刚。

骨法,可以解释为行笔过程中手腕的硬朗与抑扬顿挫的运用。以此来表现人体的“骨相”,是观察人物身份气质和特征的语言。我们也可以挪用书法中的笔法理论来解释“骨法”,强调线条的运用,以线条勾勒造型。物体的结构、体态、表情等,全部靠线条的精确性变化来表现出。也有一说指出骨法是指人物的外形特点,后来泛指一切描绘对象的轮廓。[4]

“骨法”最早是相学的概念,后来成为观察人物身份和特征的语言,在汉魏时期非常流行。魏晋的人物品藻,除了“风韵”,常用的就是“骨”“风骨”一类评语。风骨,本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概念和术语,后来用于形容刚正气概与顽强品质。如追溯到《世说新语》里提出的“羲之风骨清举也”,正是形容王羲之风格爽举,不顾常流。

谢赫在评论画时屡屡提到“骨法”,比如“观其风骨”“用笔骨梗”“遗其骨法”等。“骨法用笔”便是如何恰当运用线描体现表达对象、如何用笔墨技法把对象的形体和质感画出来。

其实“骨”字是一个比喻性的大范围概念,通常来说明人内在性格刚直不阿、外在气概果断等。“骨”字在众多文学评论中经常出现,如刘勰《文心雕龙·风骨》有言:“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指的是通过语言与结构所表现的雄浑有力。绘画评论中的“骨”字,则始于东晋画绝顾恺之,如“有天骨而少细美”等。这里的“天骨”诸词,则多指人物形象的骨相体现出的身份气质。[5]

宗白华先生说过:“中国画是以线条构成为主要表现形式”,所以谢赫强调使用“骨法”,逐渐转向力量美的用笔艺术。他借用“骨法”来说明用笔的艺术性与表现性,包含笔力、力感等意思在内。这可以由“用笔骨梗”等诸论述中看出。谢赫之后,骨法成为历代绘画评价的标准之一,这是中国传统绘画独特的材料工具所产生的相应美学原则,而它反过来又促进了民族绘画的蓬勃发展。

中国画习惯用水墨和线条来展现,书画的笔墨就是创作者的骨气。没有了笔法,画作的艺术性将大打折扣。“骨法用笔”是对用笔的要求,而线条和墨色是用笔的表现形式,这就要求画家在勾勒线条、描点、用笔时都应具备力量感。大量实际绘画作品中也体现出骨法用笔线条不会瘫软,画作更具立体感。例如画松树时,画家运用中、侧锋表现松树的形体;画老鹰时,用中、侧锋表现鹰的精神气势和动态;画兰花时,则用中锋的提、压、拖等技法表现兰的飘逸感;画竹子时,迎风摇曳的竹叶跃然纸上。[6]

很难用理论说法来解释骨法用笔的内涵,因为这是一种心法,一种感觉。想象一支柔毫在宣纸上沙沙走动,疾缓、提案、顿挫都能体现骨力,不仅表达绵里藏针的力量,更是透露出中国人含而不露的哲学观。

三、结束语

自古以来,鉴赏书画就有“画品见人品”之说。这就要求画者注重人格修养,细致观察,有深厚底蕴,思想也要创新,与时俱进。只有做到这些,方才能使自己的作品潜移默化达到“气韵生动”“骨法用笔”。

中国书画獨有的创作方式赋予其自身不同于其他任何艺术形式的气韵,而艺术家各具特色的表现手法又赋予作品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气韵,使得中国书画在几千年的传承中佳作迭出,各领风骚。

参考文献:

[1]陈浩.中国绘画文化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4]韩刚.榭赫“六法”义证[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

[5]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6]刘勰.文心雕龙[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