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敏 王素萍 王娜
【摘 要】目的:探究对强迫症患者进行综合心理护理用以改善其症状表现的临床应用效果及价值。方法:选取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在我院接受心理治疗的74例强迫症患者作为实验对象,被电脑程序随机分为两组:综合心理干预组(n=37)以及对照组(n=37)。对照组患者接受针对强迫症的常规护理干预,而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接受具有综合性质的护理干预。对比两组患者得到干预后的治疗效果。结果:干预后,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的强迫症状量表评分、患者的抑郁状态评分、患者的焦虑状态评分均远低于对照组患者,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综合心理干预组中治疗有效占比为97.30%,对照组为81.08%,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结论:对强迫增患者采取综合性质的干预手段,不仅能够改善患者的负性情绪状态,而且有利于强迫症状的缓解及消除,在心理治疗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综合心理护理;强迫症;焦虑;抑郁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8714(2020)09-0266-01
引 言
作为精神疾病的一种常见类型,强迫症难以得到自我修复,且病程相对较长。尽管该病的发病原因尚未完全弄清,但可知与不良的心理状态存在较大联系。对强迫症患者进行药物治疗可在缓解临床症状方面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有效率并不高。由于强迫症与不良心境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当在护理干预中添加心理治疗方法。为此,本次研究挑选了74例强迫症患者作为实验对象,在清晰告知患者及家属研究相关事宜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开展了对比分析实验。现将实验流程与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在我院接受心理治疗的74例强迫症患者作为实验对象,实验对象被电脑程序随机分为两组:综合心理干预组(n=37)以及对照组(n=37)。在综合心理干预组中,男女患者人数之比为24:13,平均年龄为(38.53±4.27)岁;在对照组中,男女患者人数之比为25:12,平均年龄为(39.53±4.94)岁。经检验,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方面的差异并不显著(P>0.05)。
1.2護理干预方法
对照组患者接受针对强迫症的常规干预。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点:一,用药治疗;二,日常生活干预,例如清洁病室以及日常聊天等;三,对患者的强迫症状进行定期评估。
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接受综合性质的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如下:强迫症患者进入我院就诊时,护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和患者进行沟通,指导患者学习如何使用基础设施,并告知需要遵守的若干规章制度,以亲切、温和的态度消除患者入院时的焦虑和恐慌。之后对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获悉患者真实的情绪反应并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应当为患者科普与强迫症有关的知识,包括该病的症状表现、发病原因以及干预手段和预期结果,以期提升患者的认知水平加强患者治愈疾病的信心和决心。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得到干预后的治疗效果,主要包含患者的情绪状态和强迫症状改善情况。患者的情绪状态包含两种:焦虑和抑郁。分别使用HAMA量表和HAMD量表进行测试。强迫症状改善情况测评使用BOCS量表。
1.4统计学方法
以SPSS20.0软件为数据对比分析工具,对强迫症患者基础资料、HAMA量表评分、HAMD量表评分以及BOCS量表评分分析。上述数据均为计量资料,阐述模式为平均数±标准差,差异比较采用t检验。判定治疗效果时,阐述模式为例数和百分数,差异比较使用卡方检验。P<0.05,代表差异存在显著性。
2 结果
2.1两组患者三种量表评分对比分析
干预后,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的强迫症状量表评分、患者的抑郁状态评分、患者的焦虑状态评分均远低于对照组患者,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具体数据见表1。
2.2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分析
综合心理干预组中治疗有效占比为97.30%,对照组中治疗有效占比为81.08%,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具体数据见表2。
3 结论
在未能根治强迫症之前,我们常进行药物对症治疗,但个案研究结果显示,不仅部分患者的强迫症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而且有加重的痕迹。为此,需要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添加其他辅助治疗手段。由于强迫症与心理状态异常有关,因此强调改变患者的心理状态和不良心境在治疗过程中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传统的护理干预手段基本不会对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和干预,而随着护理学科的现代化发展,心理干预已经逐渐走向主舞台。因此,本次研究欲通过综合心理护理治疗强迫症患者并探究其临床应用价值。实验结果显示:干预后,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的强迫症状量表评分为(10.65±0.63)分,这一数值远低于对照组患者的(18.47±2.85)分,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的抑郁状态评分为(13.54±1.64)分,这一数值远低于对照组患者的(18.85±1.44)分,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综合心理干预组患者的焦虑状态评分为(11.48±0.82)分,这一数值远低于对照组患者的(19.38±1.82)分,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综合心理干预组中治疗有效及以上的患者人数为36人,占比为97.30%,对照组中治疗有效及以上的患者人数为30人,占比为81.08%,组间差异十分显著(P<0.05)。可认为,对强迫增患者采取综合性质的干预手段,不仅能够改善患者的负性情绪状态,而且有利于强迫症状的缓解及消除,在心理治疗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王久英, 杨亚军, 杨蕴萍. 精神分析技术在1例强迫症患者心理护理中的应用[J]. 中华护理杂志, 2003, 038(011):88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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