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
古人对于“小”有着极为清醒与智慧的认识,认为“小”是“大”的起源,祸患常由轻微细小所引发,如果任由萌芽状态的小事逐步发展成大事,事情往往就会变得棘手以致难以挽回。“圣人敬小慎微,动不失时。”(《淮南子》)“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法句经》)所以刘备在临终时谆谆告诫其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唐代宰相陆贽深知此理。初时,微于县尉,刺史张镒赏识之下,竟赠钱百万,但陆贽感激之余却坚辞不受。陆母离世,各路官员纷纷吊唁送礼,可他以非亲非故为由,一概谢绝,“藩镇赙赠及别人饷遗,一无所取。”(《旧唐书·陆贽传》)
宋代名臣范仲淹,早年异常艰辛,只身外出求学,每天只能喝粥。某高官之子得悉这个“划粥断齑”的故事后,感慨不已,就告诉了自己的父亲。其父心生恻隐,就让自己的厨师做了一桌美食,赠予范仲淹,可他直到全部发霉坏掉,都一口没吃。
文明古国,素重礼尚往来,将他人这种感情上的“示好”却之门外,似乎显得不近人情。当那个高官之子又来看望范仲淹时顿时呆住了,觉得很下不来台。范仲淹首先表示了歉意和感激之情,然后做了真诚的解释:我艰苦惯了,突然吃了这么多的美食后,还能继续吃粥吗?还能继续过那种艰苦的日子吗?所以,我宁愿这些美食烂掉,也不敢沾染奢侈之弊。
对陆贽的“不通情理”,反弹就更加严重,甚至连德宗皇帝都嫌他过于“清慎”,遂通过别人传达这样的意思:“卿清慎太过,诸道馈遗,一概拒绝,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类,受亦无伤。”爱卿你清廉谨慎没有错,但做得太過了就不太好了,不管谁送来的东西,统统拒绝了,不是很不通人情事故吗?以后怎么能同心同德毫无嫌隙地共事呢?像马鞭、靴子一类的小东西,收下也无伤大雅。陆贽并没有就坡下驴,而是以真情动之,以理服之,他说:“伏以货贿之利,耳目之娱,人间常情,孰不贪悦。况臣性实凡鄙,宁忘顾私,家本窭贫,安能无欲。”好吃、好看、好玩的,还有金玉珠宝之类的,谁不喜欢,又哪个不想多多益善,永世拥有呢?自己也是血肉之躯,更何况家境不裕,怎么可能没有诱惑呢?但是后果却是极其严重的。“利于小者,必害于大;易于始者,必悔于终。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已,必及币帛;币帛不已,必及车舆;车舆不已,必及金璧。”人的贪欲没有止境,也非常可怕。有了新木盆,还要木房子,然后还要做贵妇人,然后还要做自由自在的女皇,然后还要做海上的女霸王……胃口越来越大,似乎永远也没有满足的时候。
轿夫湿鞋,遂“不复顾惜”“无所不至”。受贿之门一旦打开,必将一发而不可收,一开始是马鞭和靴子,接着就是锦衣貂裘,再下去恐怕就是宝马香车,最终肯定是金银财宝,珍珠美玉,这连想都不用想,因为“目见可欲,何能自窒于心”,整天在你眼前诱惑你,只要你有欲望,有爱好,就不怕你不动心,只要咬了钩,就一切OK,你从此也就成了别人的掌中宝、囊中物、牵线偶。再加上蜂拥而至,不屈不挠,没完没了如蛆附骨般地腐蚀你,“已与交私,固难中绝其意。”那时,你还是你吗?“涓流不止”的结果,必定是“溪壑成灾”,小者,身败名裂,速“焚身之祸”;大者,腐败泛滥,国家败亡。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微者,渐之始也。微时不惕,遂至渐大不可收拾。
一个小小的蚂蚁窝,可以使千里之堤渗水溃决;一个小小的针眼儿,可以使盈室之气全部泄光;一个小小的火星,可以使无际的森林草原化为灰烬。可见,慎于微处,慎于初时,防微杜渐,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