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玉雪
近年来,山东省住建系统在利用大数据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推动行业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实现了突破。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08号),开发建设了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自2015年10月平台上线以来,经过不断改进完善,目前已实现了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四库”(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库)等主要功能模块运行和使用情况良好,系统通过等保三级认证,保证了系统数据的安全性。截至2020年8月31日,通过平台累计收录归集84484个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54370 家建设类企业、1001968 名从业人员、5139条优良信用信息、264条不良信用信息和3条“黑名单”记录等信息数据,为各级住建部门开展日常监管服务工作搭建了信息化平台、提供了相关数据支撑。
2017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强调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红榜”制度,依法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
2018年,《山东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山東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交换、发布、使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细化。2020年9月,在《暂行办法》基础上印发了《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完善了信用信息认定内容、公开时限,增加了信用修复、联合惩戒等内容。
2020年5月,省住建厅赴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征求信用考核办法修订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则从招标范围、进场交易到招标代理行为、电子化招投标,对招标投标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对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要求开展“标后评估”和“一标一评”,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中。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发挥“两场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开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并实现了服务系统的全省联网,信息互联互通。各地均建立本地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并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资格审查、评标计分、定标和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如何切实做到让违法者“利剑高悬”,让守法者“无事不扰”?山东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存在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并实行信用惩戒。2017年以来全省共检查企业3800余家(次),项目10500个(次)。
此外,根据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要求,印发《关于贯彻建市规〔2019〕1号文件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通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指南》,严厉查处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
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检查建设项目61598个、建设单位37617家、施工企业39908家,依法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1595个、建设单位596家、施工企业985家、违法人员2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