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重振下推进湖北省地方建筑国企与建筑民企合作发展的几点思考

2020-09-29 03:47向延昆
建筑 2020年18期
关键词:疫后建筑业湖北省

文 / 向延昆

7 月2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明确强调,国有企业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带动上下游各类企业共渡难关。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国有建筑企业与民营建筑企业合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是增强疫后重振动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抉择。

一、推进地方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合作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据统计,上半年湖北省建筑业总产值增长-21.40%,历史上首次出现大幅度的负增长。根据湖北省统计局的数据,2019 年全省建筑企业共有4500 多家,完成总产值1.68 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全省GDP 总量的7%左右,超出全国平均水平,为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了积极贡献。建筑业是湖北省名副其实的支柱性产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深刻影响,保市场主体,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进湖北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行业作为

近年来,建筑业对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正成为弥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城市建设面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更新态势,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将超过2000 平方公里,全省高速通车总里程将超过7000 公里,历史性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全省地铁建成运营总里程将超过400公里,居中部首位。人民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城乡发展、配套设施等实现了根本性转变。然而,从全国来比较,虽然建筑业总产值位居前三,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区域差距明显,武汉独强的态势将长期存在下去,拉动其他地区发展成为当务之急,也是推进湖北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就需要行业行动起来。

(三)推进湖北省疫后重振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从湖北省实际来看,疫情冲击正深刻影响着各行各业,“六稳”措施、“六保”任务十分艰巨,围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是湖北省疫后重振的重要方向。下一步,在新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光芯屏端网”重点产业集群、大健康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将成为湖北省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合作的重要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建筑业作为历久不衰的行业,可以施展的空间非常巨大,加强行业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将为增强疫后重振动力提供重要支撑。

(四)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长期以来,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发展呈现出央企一枝独秀、地方国企艰难前行、民企野蛮生长的特点。“一把泥刀闯天下”成为民企发展的重要见证,而央企无论市场占有率、技术实力,还是社会影响力、发展规模、竞争能力等,都具有领先优势。地方国企,则一直在探索中艰难发展。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并不明朗的背景下,一方面,深挖自身潜力,深度融入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布局,是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在经济寒冬时期,摒弃偏见,抱团取暖,加强合作,互通有无,则是建筑业企业突破发展困境的重要举措。从历史的发展经验看,每一次经济危机,都为建筑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危中有机,危中寻机,本就是建筑企业区别于其他行业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当前情势下,国企、民企之间加强合作,对于双方都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也必将成为双方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二、湖北省地方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活力的释放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为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外部条件。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湖北省很多地区涌现出一大批非常优秀的企业,如武汉市新洲区,诞生了新七、新八、新十、新建总等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黄冈市团风县走出了“中国企业500 强”山河集团,黄冈市英山县走出了“民营特级资质企业”长安建设集团,宜昌市培育出势头强劲、发展颇具特色的湖北广盛建设集团,孝感市成为建筑劳务工人的重要输出基地等等。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进一步推进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合作,具有十分良好的合作基础。

(一)中央支持湖北省疫后重振的力度巨大

2020 年4 月29 日,中央研究确定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4 月30 日,湖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指出,要抓住党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机遇,加快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3 个多月来,湖北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取得了重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 月上旬,湖北省引进投资总额超过万亿元。近日,湖北省政府又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瞄准了十大重点领域,全力补短板强功能,聚焦新基建、城市补短板、产业园区提升等十大领域,滚动项目库项目达4572 个,总投资约2.3 万亿元,这些都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疫后重振动力提供坚实支撑。投资的不断落地,就是建筑企业的大好机会,应该说,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大有作为。

(二)湖北省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利好政策频出

2018 年4 月,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成为湖北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时代强音。时隔两年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2020 年4 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又进一步出台《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共11 条措施,如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推行资金替代机制、合理分担疫情损失、优化营商环境等,每一条都直击行业痛点,对症行业病点,激发企业兴奋点。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工程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替代方面存在局部未落实情况;项目成本费用增加,省市暂未出台指导性意见,建议实行武汉市内增值税跨区预缴或者集中缴纳和再分配制度;对在EPC 模式招标中已落实加分政策,但在市网、省网电子招标没有落实,相关单位未出台表彰文件等问题,一方面,企业自身要吃深、吃透利好政策;另一方面,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加紧研究,尽快出台改进措施,让好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疫情背景下,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冲击,在重大项目、重大市场、重大区域中抱团取暖,优势互补,应该成为选择的重要方向。当前市场背景下,PPP、EPC 等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且项目体量大、规模大、影响大,任何一家民营企业去独立承接,都显得力不从心、顾此失彼,而加强与国企的合作,既解决了国企的资金、人才、体制、机制等问题,又解决了民企吃不下、吃不饱、不敢吃的问题,这是多赢的局面,因此,国企、民企应该而且可以实现合作。

(三)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具有强大实力,互补性强

从湖北省实际看,建筑业发展结构呈现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并存的格局。诸多中央在鄂企业发挥着全省引领作用,地方建筑国企正在励精图治,实力不容小觑,诸多优秀民营建筑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武汉建筑军团在超高层、跨江大桥、地铁隧道、铁路施工、工业建筑等领域具有全国领先的优势,为繁荣全省建筑业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长期以来,湖北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了一批传统特色产业,培育和打造了武汉桥建、大冶古建、黄冈窑炉等具有湖北特色的建筑业“十大特色品牌”。与此同时,全省有110 多家企业在全球40 多个国家和地区承接业务,承揽了“中巴经济走廊”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大批省内建筑业企业到热点区域、海外境外去“抢占滩头”,随着一大批“高、大、精、尖、特”项目的落地开花,建筑鄂军闪耀“一带一路”。基于此,湖北省国有建筑企业和民营建筑企业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和潜力十分巨大。

三、促进地方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合作发展的具体措施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地方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面临前所未有的合作机遇,各方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摈弃偏见、相互信任、实现共赢原则,巩固基础,深挖潜力,加强合作,不断将全省建筑业发展推向新的高度,为湖北省疫后重振作出建筑业的应有贡献。

(一)观念先行,形成主动合作的良好氛围

一直以来,建筑企业之间合作存在一种常见的悖论,就是企业之间合作意愿十分强烈,但合作发生率并不高。对于大型央企、国企,正全力打造工程总承包优势,试图构建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生态圈,如中建三局从2012 年开始实施“441”计划,其中,强调要构建资源保障体系,打造采购管理团队和专业分包团队,加速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可以看到,像中建三局这样巨无霸型的企业,不可能穷尽所有专业,也需要社会资源合作。同时,对于众多中小民营建企,如一二级总承包企业和大多数专业分包企业,他们可能拥有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可以在某一个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来弥补央企、国企的不足。从这里的分析可以看出,国企、民企合作契机十分巨大,然而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合作存在诸多缺陷,一方面,国企的身份使得与民企合作不对称;另一方面,民企的信用不足,推诿扯皮,不积极配合总包等使得与国企的合作基础不牢、动力不足。行业之外的人看待建筑业,往往觉得乱象丛生,实际上,这是身份、机制、信用、实力等多因素导致。在当前疫后重振背景下,建筑业面临又一次难得发展机遇,这就需要国企、民企转变观念,摈弃偏见,提高信用,优势互补,先予后取,多做相互支持的工作,不做损害各自利益的小动作,把双方合作的基础打牢,主动去解决问题、做好服务,长久以往,势必会形成一种主动合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为全省建筑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制度为基,构建良性运行的合作机制

制度的好坏,决定了合作是否能够实现。当前,行业用工制度、金融支持制度、物资供应制度、招投标制度、人才发展制度、科技创新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等,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从合作角度来看,建立起促进合作的制度,能够引导合作、诱发合作、达成合作。这主要包括常态化高层对接制度、行业机构联络制度、企业相关部门执行落实制度、有效信息分享制度、合作奖励支持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做到,这就需要政府响应行业呼声,体现担当,积极作为。只要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发展质效,有利于繁荣建筑市场活力,有利于增强疫后重振动力,企业之间的合作,都应该得到支持和鼓励。

(三)模式优先,打造责权利对等的合作范本

达成合作的前提,要有一种恰当的合作模式,能够体现合作各方的责权利对等。目前,国企民企的合作更多的是基于资源、能力等因素,资源的多寡,能力的大小,决定了合作各方的根本利益。企业盈利性的本质,也决定了贡献的大小决定了收益的大小。从有效达成合作角度来看,合作各方可采取这样几种方式:一是合作承接项目。在市场拓展、客户经营中,合作各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实力,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具有团队精神,共同承接项目,并按照贡献大小分配项目;二是合作实施项目。针对大规模、大体量、高大新尖特的项目以及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性项目,合作各方根据自身优势和实力,约定责权利,并按照能力大小共同实施项目;三是股权投资合作。针对以EPC、PPP 等新模式实施的项目或者产业新城、高速公路、地铁隧道等大型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各方以共同投资人身份进行股权合作。按照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投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股权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后方能实施。上述三种模式,在具体实施中,还要进一步细化,由合作各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到底哪一种模式更具优势,只有实践才能检验。

(四)能力提升,塑造值得尊敬的行业形象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但实际上,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各大门类中的地位并不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受尊重程度也不高。一直以来,建筑行业有五千万从业人员,这里面还要进一步细分,一般可分为总包企业从业人员、劳务分包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农民工。很长一段时间,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大众的眼中就是“泥腿子”,整天与泥土打交道,素质还不高,打架斗殴事件经常发生,而这,使得行业整体观感并不好。近十年来,建筑业的社会形象才逐渐得到好转,特别是一些建筑央企、国企的社会贡献和担当日益巨大,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公众,都给予了好评。但是,建筑业的社会形象仍然有待改进,在国民经济中的实际地位仍然有待提高。一方面,需要国企民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能力,培养优秀人才,不断改善自身落后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对于行业形象的提升都责无旁贷,要不断提高社会贡献度,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担当作为。加强国企民企合作,就是要在合作中能够让各方得到提高,大带小,强带弱,从而持续改善行业形象,又能进一步密切合作、深化合作,创造建筑业更加美好的明天。

新冠肺炎疫情,使全世界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也塑造了建筑行业新的发展机遇和竞争态势。任何一次危机,都是建筑业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基石。湖北省建筑业的发展,需要建筑国企和建筑民企合作发展,需要各方努力,相互支持,共同进步。方向找准了,路子走对了,剩下的,就是一步一个脚印,用汗水浇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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