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春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州贵阳550000)
经济增长带来了繁荣富强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和资源问题渐渐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环境污染的负外部属性导致了市场失灵,政府必须进行规制。自20 世纪70 年代开展环境的保护工作以来,我国现有环境规制体系已较为完整,体系包含三大政策、八项制度1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这三大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排污申请登记与许可证”、“限期治理”“集中控制”这八项制度。,关于环境规制成效的争议一直是热点问题。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环境规制推动经济绿色发展的关键在于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但国内外学者在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上分为两个走向。Ramanathan(2010)等以美国工业部门2002 至2006 年的数据构建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短期内实施环境规制政策不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1]。沈洪涛等(2017)的研究发现企业在环境执法监督的压力下会形成减产的应激行为,而并非采取增加环保投资的长远手段,不能达到刺激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技术研发的作用[2];张平等(2016)通过我国30 个省份2003~2012 年的面板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分析,研究发现排污费征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有明显的“挤出效应”[3];而余伟等(2017)在其研究中却发现我国严格的环境规制有助于刺激工业企业进行技术的研发创新活动,对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具有积极作用[4]。随着深层次研究的需要,学者们对环境规制进行细分,证实不同环境政策工具的实施给企业创新活动带来的影响是不同的。马富萍等(2011)和贾瑞跃等(2013)的研究认为命令控制型与自愿型两种环境政策工具对技术创新表现出不同的影响[5,6];王云等(2017)研究发现在直接性环境规制工具的保障下,媒体关注更能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投资[7]。
当前的研究大多站在宏观层面,重在检验波特假说的内在机制,关于环境政策工具异质性的创新激发效应的研究不多。因此本文用13 年的数据来检验不同环境政策工具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并分区域进行讨论,以期优化各区域的环境规制组合,最大化环境规制的效率。
环境政策工具是进行环境规制的具体落实手段,是有效抑制企业排污、推动绿色发展的手段。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环境规制使企业多了治理支出,增加了负担,污染防治支出挤占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因此环境规制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一大阻碍。而依照波特假说:适当的环境规制强度和科学的实施方式可以有效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企业通过“技术补偿效应”从减排和提高生产率等方面抵消由环境规制带来的经济效益损失,即可改善环境又可提高产出,获得绿色高效的长期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经济发展[8,9]。同时,不同的环境政策工具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也会有不同的刺激反应。直接控制方式一般采取统一的环境标准,限制排污单位生产决策和选择处理污染物的方式,灵活性差,企业决策处于被动,只能增加成本加强治理以达到既定的环境标准,挤占研发支出,进而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经济手段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利用市场信息使排污单位有更多选择和采取行动的自由,灵活性较大,有利于排污单位主动进行技术创新,以开发出最大化自己企业利益的技术;“软”手段通过环境评价和相关报道,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对污染单位进行监督和引导,对企业的形象声誉和信用等非实质性的资产有很大影响,从而给企业进行技术改进的动力。技术创新是污染防治的主要途径,减少生产过程的污染排放,实现绿色生产。
技术创新被看作是一种相对特殊的生产,是一种经济现象,表现为知识成果等投入要素的产出[10],因此假设技术创新的产出函数与传统物质产出函数相似,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上进行延伸,构建本文的计量模型如下:
为了减少数据波动、剔除异方差的影响以及简便计算,将模型(1)取对数,得到线性的基本计量模型:
考虑到企业短期一般只能遵从“成本效应”,“创新补偿效应”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期[11,12],因此在模型中使用环境政策工具变量的滞后一期,同时为了避免内生性问题,其余解释变量也对应取滞后一期,得到模型(3)。
在上述计量模型中,i 表示不同省份或地区,由于西藏地区缺失部分指标数据,将其舍去;t 表示不同年份;αi表示各地区技术创新的个体异质性,β 表示各估计参数。
Innovationit表示技术创新,取自然对数后作为被解释变量。专利是发明创造的表现形式,故以此代表技术创新水平,用各地区每年的专利受理数来衡量该指标。
DRit表示直接控制类政策工具。由于“三同时”制度是中国对企业设置的一道环境门槛,是一项强有力的直接控制制度,因此该指标采用各地区每年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与工业产值之比来衡量[13]。
EIit表示经济类政策工具。经济手段是指通过税收、补贴、价格、收费等形式来进行环境规制的方式,我国主要采用的有排污费和环境税两种,环境税制度在2018 年才广泛施行,故采用连续可获取的排污费数据,以人均排污费来衡量。
SIit表示非正式类“软”手段政策工具。在信息社会,社会公众的舆论和正面宣传对企业的环境行为有监督和引导的作用,本文采用各地区党委机关报上的相关新闻报道数量对该指标加以衡量。
Xit表示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工业企业规模和贸易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一般被认为是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具有资金支持效应和高端绿色人力资本聚集效应,从而引导企业进行生产技术革新,指标用各地GDP 来衡量;在《中国绿色国民经济研究报告》中,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排放量均是第二产业局第一,可见产业结构不同带来的技术创新效应也会不同,指标以各地区第二产业占地区生产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用x1表示;根据熊彼特假说,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企业的技术创新也会提高效率,指标以地区工业总产值来衡量,用x2表示;地区贸易开放可能会直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也可能使国外淘汰落后产能进入中国,影响国内技术创新,本文利用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来进行衡量,用x3表示。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读秀学术网站以及各地区年鉴的整理计算。
本文利用stata15.1 对中国30 个地区进行实证检验分析。首先进行Hausman 检验,再进行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检验,根据结果模型(2)选择双向固定模型,模型(3)选择随机效应模型。为了使回归结果更加有效真实,对数据进行一系列检验,结果表明存在截面自相关和异方差,根据Driscoll 和Kraay(1998)提出的xtscc 估计方法分别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1。
由表1 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直接控制类工具对企业技术创新有促进作用,但当期和滞后一期的回归系数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促进作用不显著。这可能由于“三同时”环保投资使企业增加了生产成本,能一定程度上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但缺乏市场灵活性,因此促进作用不显著;经济手段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较为显著,且滞后一期的促进作用更大。可见排污费制度作为中国环境规制长期采取的主要环境规制手段之一,对推动中国的生产技术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排污费征收暗含的惩罚特性,因此不能给企业技术创新带来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软”手段当期对技术创新有消极影响但并不显著,滞后一期转为促进作用,说明环境信息披露会影响企业的形象等非实质性资产的价值,长期会带来环境技术创新压力。因此形成长期有效的环境评价、信息公开、舆论压力等“软”手段对绿色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
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当期和滞后一期回归系数的估计结果均为正,有效说明促进作用显著且持续,经济发展是技术创新的资金基础;产业结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抑制作用长期显著,中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阶段,但第二产业的清洁度普遍不高,创新动力不足;企业规模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不显著的抑制作用,结论与熊彼特的观点不一致;贸易开放程度对企业技术创新有抑制作用,当期较滞后一期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外商在我国投资的企业以技术含量偏低的产品为主,总体上并未对我国技术创新起正面作用。
表1 总体回归结果
由于各地区的污染水平和面临的环境风险存在不同,因此环境政策的技术创新效应可能存在区域性差异,本文将30 个省份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分别进行回归分析。由全国层面的回归结果看出“技术创新补偿效应”滞后性并不显著,因此直接采用当期数据进行回归,根据Hausman 检验结果,东部地区采用随机效应模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见表2。
直接控制手段对三个地区企业技术创新作用差异明显,对东部地区的抑制作用显著,对中部地区的促进作用显著,对西部地区也为促进作用,但并不显著。经济手段对东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显著,说明东部地区企业已经开始选择改进生产技术,试图从治理污染到预防污染。对中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作用不显著,在西部地区则表现为抑制作用,但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西部的企业多为技术含量不高的制造业。“软”手段对东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促进作用,但不显著,对中部地区表现为显著的抑制作用,对西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的抑制作用不显著,经济发展快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相对激烈,环境信息披露等手段能带来更大的技术创新压力,更加有效带动地区技术创新。
表2 分区域回归结果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技术创新的经济和动力基础,对各个地区的技术创新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弹性分别为1.5501、1.0260 和2.2916,对西部地区作用效果最强,表明西部地区的技术创新效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凸显。
产业结构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影响表现相同,均为显著的抑制作用,可能由于中国第二产业也大多为技术水平偏低的工业制造业,无生产技术改进的动力。
企业规模有利于促进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但促进效果不显著;而对西部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则表现为显著的负作用。Aghion 等提出,企业规模和技术创新两者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而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14],可能相较于西部地区而言,经济发展水平更高更快的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工业发展规模也较大,工业活动空间聚集可能实现规模效益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而西部地区的工业企业还未达到存在规模效益的企业规模,因此对技术创新有抑制作用。
地区贸易开放程度对东部和西部地区的技术创新有抑制作用,对东部地区抑制作用不显著,对西部地区的抑制作用较为显著,而对中部地区则为显著的促进作用。主要的原因在于中部地区产业发展迅速,外商投资的进入会加大地区内的竞争,从而促进技术进步,带动技术创新。
本文综合研究了环境规制、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从全国层面而言,直接控制和经济手段此二种手段均有促进作用,说明仍处于有效阶段。我国环境规制的实施工具以直接控制和经济手段为主的形式应适当调整为三个类别的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且应更加强调后两者,以此实现优势互补。(2)就区域分析而言,在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处于不同水平的地区,环境政策工具的地区技术创新影响不同。我国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实际,施行对本地绿色发展最宜的政策工具。(3)除了在环境规制工具手段上做相关调整外,还要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开发高新产业;适度调整企业规模,以达到技术创新的规模效益;再者应注重贸易结构,提升进口层次;持续经济发展并促进均衡,给予企业技术创新一个更好的氛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