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秋琴
摘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镇江新时代净化政治生态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通过深入调研查找镇江市政商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形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关键词:“亲”“清”;政商关系;政治生态;镇江市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22-0127-02
“一个国家的政商关系如何,不仅极大地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而且也极大地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1]健康的政商关系对于铲除官商勾结的腐败温床,推动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意义重大。政商关系折射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直接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态产生重大影响,决定着政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质量及发展趋势。
一、“親”“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内涵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时,首提新型政商关系,并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2]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亲”与“清”出现在十九大报告当中,既体现了顶层设计层面对于政商关系的内涵界定和指导要求,也反映了党的理论发展创新的一般规律。
怎样让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既不“勾肩搭背”又不“背对背”,厘清市场与政府、政府与企业的边界,让权力在制度规范内运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两字,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而言,“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显而易见,在新型政商关系中,“清”的要求属于“政治过硬”,“亲”的要求属于“本领高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亲上加清”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对各级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必然要求。
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亲与清”意味着政商双方在关系导向上,一方面要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同时也要维系适当的行为边界,避免关系混乱、勾肩搭背。实际上,“亲与清”将会构建一种“互补共生”的良性互动来重塑政商之间关系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二、镇江市新型政商关系的现状
(一)镇江市调研情况综述
为保证调研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调研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覆盖所有辖市、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先后召开10场民营企业家、政府部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504份,其中,企业256份,政府部门248份。
企业调查问卷方面,从产业类别上,涵盖第一产业11家,第二产业业145家,第三产业文体娱乐业100家;从企业规模上,2018年营业收入2 000万元以下103家,2 000万—1亿元76家,1亿—4亿元40家,4亿元以上37家。
政府部门调查问卷方面,涉及市县两级发改委、工信局、经发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人社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务服务办、乡镇(街道)、开发区等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
根据座谈会及调研问卷统计分析,镇江市82%的企业、83%的政府部门认为本地区当前政商关系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唯“清”而不“亲”,有的只“亲”不“清”,有的不“亲”更不“清”,无论哪一种表现形式都影响极坏、后患极大。
(二)镇江市政商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企业反映的问题。一是企业办事难、办事烦琐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办事程序多,政策落实难,服务手段新但贴合度低(各类平台过多);减少审批备案事项还不到位,存在形式上的备案,实质上的审批问题;部分公职人员本本主义严重,机械化教条式执行政策规定。二是政商日常交往缺少正常途径和渠道。主要表现为:党政干部疏远企业家,政商沟通交流的渠道不畅通,企业反映诉求、参与社会事务的机制不健全。三是政策缺乏稳定性延续性。主要表现为:新官不理、难理旧账,使企业无所适从,“一刀切”“运动式”的整改督查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政府部门反映的问题。一是政商日常交往顾虑多。主要表现为:党政干部难以把握与企业家交往的“度”,除了单位或上级部门组织性走访企业,一般不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舍“亲”保“清”求安稳。二是党政干部服务企业担当少。主要表现为:党政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怕”字当头,怕工作失误冒处分风险,怕政策变化事后被追责,怕媒体炒作担责任,加上激励保护机制的缺失,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没有明确规定的事一律不办,回避矛盾,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混日子”。三是部分企业规则意识弱。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家不能完全做到光明正大搞经营、遵纪守法办企业,与党政领导交往存在走捷径、开后门、求通融的想法;解决问题寻求打擦边球、走钢丝绳的办法;遇重大事件难免有夸大其词、人云亦云的说法;在经营中存在不讲信用不守规矩的做法。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