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业治安治理路径研究

2020-09-26 13:18严皓季煜博茅佳鑫李奕霖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3期
关键词:共享经济民宿

严皓 季煜博 茅佳鑫 李奕霖

关键词 共享经济 民宿 治安治理 路径

基金项目:【院级项目】本文系江苏警官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ZA2019004。

作者简介:严皓、季煜博、茅佳鑫、李奕霖,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157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民宿这一新兴旅游业态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作为共享经济浪潮下的产物,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和生产活动,为旅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1]截至2019年我国民宿总数已远远超过20万家,同比增长超过300%。近年中国政府的各项旅游政策中,均有提到要大力鼓励民宿的发展。然而民宿业在不断满足人民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多发矛盾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等[2],给治安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公安机关对民宿的治安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一、南京市民宿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达,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截至2019年,南京有4A级以上景区26家、国、省级旅游度假区4家;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47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2784.95亿元。本文选取南京市民宿进行研究,更加具有代表性,希望为促进民宿业治安治理、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供借鉴价值。

(一)市场需求广泛

作为新兴旅游业态,民宿市场需求量极大,具有特色鲜明、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

南京民宿发展结合了乡村发展的某些特色,多数民宿由闲置房屋改造,依托既有的建筑基础,融合当地的风俗特色,有别于一般的旅馆和酒店,同时价格低廉,服务热情、交通便捷,受到广大旅客的青睐。近年来,民宿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各大民宿短租网络平台接连兴起,光是进驻携程的南京民宿房源就已经超过了一千家,且呈上升趋势发展。

(二)租住方式网络化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网约民宿”受到广大旅客追捧,通常使用携程、去哪儿、大众点评、Airbnb、榛果民宿、蚂蚁短租、小猪短租等网络平台就能进行预订入住。“网约民宿”在给租客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其中不乏一些“黑旅馆”通过电商平台披上民宿的外衣,利用登记监管漏洞,带来了不少治安隐患。基于此,南京市政府于2017年1月22日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业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同时,开发了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和“南京智慧民宿网”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3],方便游客进行在线预订和智慧监管。

(三)从业人员本土化

由于民宿尚未列入法律法规的监管范畴,游走于旅馆业的边缘,经营者只要有房源,就可以开展经营,民宿业准入门槛较低,多数民宿是家庭经营,从业人员多为本地居民,文化程度不高,大多没有聘请专业人员,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往往还缺乏各项审批手续,呈现出内部制度松散,经营管理疏忽的不良现象,为民宿治安治理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民宿业治安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公众旅游需求日趋增长,民宿这一新型经营模式应运而生。在民宿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治安管控落后、消防隐患突出、信息登记不全、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给公安机关治安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直制约着民宿业的健康发展。

(一)治安管控落后,治理模式被动

在“共享经济”大潮的推动下,跟民宿兴旺的发展趋势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民宿治安管控困难,阵地防控隐患层出不穷。首先,民宿入住人员混杂,流动性大,往往采取房费“日结”的方式,民宿经营业主为追求利益,忽视自身安全责任,导致矛盾纠纷不断。其次,部分无证经营的“黑旅馆”摇身一变为“民宿”,堂而皇之地在各大民宿APP招揽生意,使得公安机关发现违法、打击查处更为困难,大部分民宿仍处于“监管失控”状态。再者,民宿在监管法律上的空白,导致各政府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执法无依据,更无法有效组织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成效大打折扣,民宿业的健康发展也无法得到基本保障。[4]

(二)消防隐患突出,安全系數较低

民宿大部分是由自住的民房改造而成,加入特定风格元素,以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但是,经营业主往往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节省成本,民宿建筑往往很难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火灾隐患突出。尤其是一些乡村民宿,房屋建构多半采用易燃材料,并且未配备基本的消防设施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入住登记不全,信息监督滞后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网约民宿”逐渐占据大众视野。一方面,民宿线上预约平台对于业主发布的招租信息往往没有进行严格核实,其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大部分民宿入住登记不规范,公安机关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入住顾客身份信息,“四实”“五必”登记规范形同虚设,并且信息上传滞后,无法及时进行比对,效率低下,使得民宿登记入住环节难以进行有效监督,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落脚点和藏匿地。

(四)安全意识淡薄,从业素质堪忧

民宿作为新兴业态,具有经济效益高,经营门槛低的特点。部分民宿经营业主由于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法律意识淡薄、防范责任意识较弱,盲目追求经济收益,时常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从业人员往往未经业务培训就直接上岗工作,缺乏相应的业务知识和防范技能,经常会出现旅客信息登记不实、应急处置能力较低的情况,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三、民宿业治安治理的路径探析

当前“共享经济”背景下,面对民宿对公安机关带来的巨大挑战,亟需寻找有效对策,推广优秀经验,从而改进民宿管理模式,保障守法经营、查处违法违规,扭转公安机关的被动局面,形成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协同治理体系,为民宿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完善治安管控体系,落实民宿治理精细化

1.落实消防责任,推进长效管理。社区民警要与民宿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增强民宿经营业主依法经营的意识,明确其行为规范,落实其管理责任,形成动态监控,长效管理。[5]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途径,重点检查民宿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如出现存在消防隐患的,要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到位。

2.建立考核机制,实施分级管控。一方面,把民宿管理纳入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范畴中,将民宿治理列入绩效考核,加强工作检查与指导,及时落实奖惩措施,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的民宿进行分级管控,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安全系数,划分不同等级,根据民宿等级适当调整检查力度,进行针对性管理,同步推进各级民宿经营规范化。

3.开展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防线。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围绕报纸、宣传拦、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广辟行业协会、民宿管理小组以及基层民警上门走访等多种渠道,定期召开民宿管理会议,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宣传规范民宿治安治理工作,筑牢从业人员思想安全防线,争取达到“检查一家,宣传教育一家,影响一片”的效果。

(二)创新信息采集方法,推进民宿治理智能化

全面推进数据赋能,构建治理生态系统。根据现有的民宿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按照“四实”要求,依托大数据等现代化智能手段,筹划“民宿app”的研发,以智慧警务促管理实效[6]。公安机关可以向辖区内所有的民宿推广app客户端,指导民宿经营业主下载安装和使用,对入住旅客进行信息登记,保障入住透明。并且,在此基础上开发人脸识别功能,将信息系统对接公安人员库,实现数据实时对比,实现从案后倒查向案前预警的转变,着力构建较为完善的民宿信息采集、数据实时对比的安全监管生态系统。

(三)变革传统管理模式,促进民宿治理社会化

加强民宿协会建设,畅通社会监管渠道。面对民宿业带来的管理难题,公安机关应当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从强化行业自律、推进社会共治着手。一方面,建立辖区内的区域性民宿行业协会,充分利用民宿协会进行整合资源、互动学习、宣传推广,发挥好协会组织在管理部门和经营者之间的桥梁作用[7]。另一方面,充分借力各界资源,依托社区、治安积极分子,组建群众性督查小组,在民警的指导下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改进经营问题。既可以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困境,实现警民联动、优势互补,还可以让民宿经营者之间产生良性竞争,促进民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调动治安联防力量,共建民宿治理协同化

加大民宿非法经营查处力度,形成部门综治合力。公安机关作为辖区治安管理主力军,对于民宿业管理的责任承担问题,应当关口前移、主动作为、联合执法,积极加强同旅游、工商、住建、卫生等部门交流合作,定期组织联合行动,排查整治,做到协调联动,信息互通。通过各部门综合治理彻底改变民宿无证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乱象,构建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政府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陈冲.民宿业的治安管理对策[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2):25-30.

[2]王楠,杨丰泽.共享经济背景下民宿治安管控途径探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8(5): 50-58.

[3]金紫璇,沈蘇彦,刘昺宏.南京市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现状及提升策略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8(24):155-162.

[4]王维,刘学.南京城市民宿的特色化发展研究[J].戏剧之家,2020(7):215-217.

[5]卫兰兰.民宿业治安管理困境及应对路径研究[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2):56-59.

[6]何银松,蔡东,高丽琼.互联网时代新兴业态治安管理研究——以智慧公安建设为视角[J].上海公安学院学报,2020(2):12-19.

[7]袁馨媛.第三方警务视角下的民宿业治安管理对策研究[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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