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诈骗罪
为帮未成年人还债,竟安排人被打,骗取未成年人父母的赔偿款。日前,张某甲、张某乙因诈骗罪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處6个月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底,两名未成年人刘林、胡斌(化名,均另案处理)因分别欠别人三四千元却无力偿还,被要债的追上门。实在没钱还债,刘林就找朋友张某甲帮忙想办法。
刘林、胡斌二人按约定找到张某甲住处,同时见到其朋友张某乙及其他朋友。互相打过招呼后,张某甲把刘林拉到一旁,称自己想到一个办法,就是自己安排李某(另案处理)过来,让刘林、胡斌将其打伤,之后让两人的家长赔钱。待拿到钱之后,张某甲再分给刘、胡二人。刘林听了之后立马答应了。得知这个骗钱计划后,胡斌也同意了。
张某甲从手机里翻出李某的照片给刘林看,嘱咐刘林记住李某的长相,不要认错人。他还告诉刘林,待会李某会故意撞他一下,撞了之后两人就可以对其动手了。
一切按部就班完成后,刘、胡二人就去找张某甲等人汇合,李某则报警就医。张某甲跟李某确认伤情后,就安排人送刘、胡二人去自首。
次日,刘林、胡斌两人各自带着家长与李某在派出所协商解决此事。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以刘、胡两家各赔偿1万余元达成和解。从派出所出来后,刘林与张某甲、张某乙、李某等人汇合,把拿到的赔偿金按比例瓜分。
当晚,追债的人得知刘林已经拿到钱却不还给自己,就再次找上门来。当时只有刘林的父亲在家,在聊天过程中,刘父得知儿子假打架骗钱的事情,急着跟儿子核对,但一直找不到人就只好报警,由此案发。
经审查,张某甲、张某乙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万余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罪。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
应梦轩
大家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家人沟通,共同解决,不要怕被责备而实施违法行为。如果朋友的帮忙是违反法律的,应立即拒绝,否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自己和朋友面临牢狱之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检察官还提醒大家应通过正确、合法途径获取财富,而不要像本案的李某一样,用皮肉之痛换取一时利益,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郑懿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