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史上首部综合性民法典

2020-09-26 02:06麦泰伦TarrantMahony史聪一
国际人才交流 2020年9期
关键词:续期法典现行

文/ 麦泰伦(Tarrant Mahony) 译/史聪一

2020年5月28日,经多年商议与讨论,中国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性的民事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典)。该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将在此后对中国大陆的大部分民政事务起到规范作用。这部卷帙浩繁的立法成果共由7编,84章,1260条组成。民法典是一项重大成就,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成果的精华。此外,因不同法律的各类法规存在不一致或不完备的现象,故该法典还旨在起到协调作用。不出所料,民法典的起草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据报道,在立法过程中,收到各类评论上百万条。

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起草民法典的第一部分,这便是现行版本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开端。该法典的第一部分为《民法通则》,于同年被全国人大通过。而其余六部分则于2018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最终与“通则”合并为一份法典草案于2019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进行最终审议。2020年5月,民法典通过,意味着这一时间跨度长且包罗甚广的计划圆满结束。在诸多方面,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全面现代私法体系建设的完成,该体系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开启。

民法典的第一编囊括了2017年全国人大所颁布的《民法通则》。该章节包括适用于所有或部分后续具体部分的基本原则,并界定了基本法律概念的性质,如法人人格、民事行为、代理关系、司法能力,以及诉讼时效等。

第二编介绍了“对物权”,汇集了物权法并补充现有的规定《物权法》和《担保法》。本编的重点是有关通常所指的“所有权”的规则,包括房地产(不动产)与私人财产(动产)所有者的权利与职责。本章节所列举的权利包括使用、占有、受益和处分业主自身财产的权利,还包括使用、占有或受益于他人财产的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此外,本编还定义了三种担保权益:抵押权、留置权与质权。第二编介绍的一项重要进展涉及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更新。2007年颁布并于2008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首次规定了此类土地使用权在到期(通常届满期限为70年)后将自动续期的原则。不过,对于这种续期的基础与要求,在当时没有得到进一步解释。民法典现行规定:“续期费用的支付或减少须遵守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意味着:“自动续期”很可能需要支付续期费用。

第三编涉及合同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基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是民法典中最长的一编,共有526条,分为三个分编。根据《合同法》的形式,第一分编包括适用于所有合同的通则,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转让、终止、违约与责任等问题。第二分编讨论了合同的具体类型。此外,民法典还增加了全新的第三分编,规定了“准合同”的规则以及处理不当得利问题。

第四编可能是民法典最重要的进展,即对“人格权”的法律保护。这是民法典中唯一没有直接基于现有法律法规的部分,被认为是此次起草计划的主要成就之一。这也是该法典中最具争议的一编,因为引入了许多先前在其他中国法律中尚未阐明的概念(1986年的《民法通则》与其他行政法规以基本形式阐述了一些基本概念)。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这些权利不能被放弃、转让或继承,但可以被配偶、子女或父母强制执行。

第五和第六编涵盖了婚姻和继承法律领域,分别基于现行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第五编阐述了结婚的登记程序、离婚的规则、收养的条件以及离婚后财产与债务的分割方式。第六编订立遗嘱继承(即死者已立有效遗嘱),以及无遗嘱继承(死者未立有效遗嘱)的条例。

最后一部分,第七编阐述了非契约性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法律原则,即所谓“侵权行为”的法律范畴。该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行侵权责任法的重述,并进行了修改,以处理各类“现代”侵权问题。这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因在其平台上实施侵权行为而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因高空抛物但无法确定实际侵权者的情况下业主所需承担的责任。

总体来讲,尽管民法典的大部分内容是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重述,但作为一部涵盖了几乎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领域且框架全面而完整的法律,该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现代法律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将全部主要的民事关系法律原则及法规集中于一部立法中。因此,一项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进程,随着1978年邓小平提出的“改革开放”的进程而迈入一个全新的阶段,现在已然得到了逻辑自洽的结论。毋庸置疑,虽然今后将会出现诸多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整并修订现有的法规,但任何此类进展都将以民法典为基础来进行。

Tarrant Mahony教授给学生们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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