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建设 发挥引领作用扎实推进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2020-09-25 22:55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高院中心组牢记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学习责任,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理论学习切实指导工作实践。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上率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体封闭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健全制度,强化领导,确保学习安排到位

以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为目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作用,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时间,确定研讨主题,主持集体学习并带头发言交流。集中学习前,高院机关党委提前一周印发学习资料,列出中心组成员必读文件、书目及自学内容,安排研讨发言人,严格考勤登记,确保中心组成员在充分自学的基础上,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带着问题撰写材料,带着思考开展研讨,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研讨有准备,交流有共识,保证了中心组学习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组成员自觉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发言材料,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的学风。2019年,高院党组中心组共集体学习27次,其中专题研讨7次,专题讲座辅导7次,中心组成员共撰写研讨文章35篇,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

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确保专题学习有成效

为确保集体学习有重点、研讨交流有思考、指导工作有实效,高院党组中心组坚持系统学、专题学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紧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

一是集中精力系统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初,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率先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内蒙古党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封闭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带着思考、带着问题,原原本本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等主题,开展3次全员研讨交流,实现了学有所感、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二是联系实际专题学。为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相关文件决策部署精神,高院党组中心组以专题学习模式,实现每次学习各有主题、研讨各有侧重。依据学习内容,适当扩大学习范围至部门负责人,结合中心组成员工作分工和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确定研讨发言人,确保研讨发言有深入的理论思考、能找准差距不足,确保理论学习能够真正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取得实效。2019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15次,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4次。

三是聚焦“提质增效”开展专题调研。坚持学思用贯通,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共确定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减刑假释工作8个专项调研课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自治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若干措施》《关于建立自治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性文件。通过调研成果转化,推进了全区法院建设,让理论学习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创新形式,改进方法,确保学习方式更丰富

在集体学习、专题研讨、自学的基础上,举办辅导班,邀请最高法院二级大法官围绕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能力素质建设进行授课。举办领学会,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领学扫黑除恶专题教育,由分管民事的副院长领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托乌兰夫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现场教学。组织观看《时代楷模张富清》、警示教育片《蜕变的初心》、内部警示教育片,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参观自治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同时,为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供各类学习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实践》杂志刊载的重要讲话文章,编印成册,印发中心组成员学习。建立中心组学习微信群,及时选取“学习强国”部分理论文章、最新讲话、视频,推送给中心组成员,方便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丰富学习形式,有效提高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下,高院机关各党支部也建立了集体学习例会制度,在多种形式的集体学习和领导干部线上线下自学的引领下,机关的学习氛围日益浓厚。2019年7月,高院成立了机关党校,为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搭建了新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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