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永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和标志性指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国内考察40多次涉及扶贫,连续7年国内首次考察看扶贫,连续5年新年贺词讲扶贫,连续3年主持会议审定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连续6年7次主持召开脱贫攻坚座谈会,在重要会议、关键时点、重大场合反复强调脱贫攻坚,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形成了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辟了中国精准扶贫新时代。这份担当与责任,这种人民领袖心系人民、扎根人民的真挚情怀,显然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党难以企及的,这正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关键所在。
在各族儿女的共同努力下,我区脱贫攻坚也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2013年的157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1.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7%下降到0.11%,所有贫困旗县和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全部完成改造,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精神指向和价值依托,回答了精准扶贫为了谁、服务谁这一根本问题,是精准扶贫的价值导向。
(一)精准扶贫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脱贫攻坚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和深刻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为民造福,而只有做到为民造福,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更多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 我国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贫困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现在,贫困群众感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家从内心里感恩共产党、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更加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党的执政基础已经深深地植根于基层、扎根于群众心中。
(二)精准扶贫体现了紧紧依靠人民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他强调“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尊重主体,重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定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当地群众积极性,变‘你来扶贫’为‘我要脱贫’,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要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这些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贫困群众主体、依靠贫困群众主体、调动贫困群众主体实现脱贫致富的主体方法论,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根本立场。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跑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我们要继续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建立脱贫正向激励机制,着力提高脱贫质量,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三)精准扶贫体现了不断造福人民的思想。精准扶贫是共享发展理念在扶贫领域的具体和深化,共享发展是精准扶贫的最终目标。精准扶贫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人民立场和共同富裕的核心价值追求,鲜明昭示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我的心里惦记着每一个少数民族”。总书记对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关心关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部署,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为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了重要遵循。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由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转变,要求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针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群众,把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的政策措施坚持下去、完善起来,激发其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促进其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四)精准扶贫体现了牢牢植根于人民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必须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告诫全党“要注重防范化解脱离群众、动摇根基的风险”,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调“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尤其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扶真贫,真扶贫,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我们要切实把任务紧紧盯住、把责任牢牢压实,时刻防止精神上的懈怠、作风上的漂浮,坚决制止、及时纠正急于清零、冲刺抢跑等不良倾向和苗头。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贫困旗县“四不摘”落实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全面实现信息数据共享联通,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始终,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抓细节、抓具体、抓过程,抓督导、抓监管、抓落地,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部署要求,需要我们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之中。
一是紧紧盯住1.6万未脱贫人口,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着力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确保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剩余收官任务。二是千方百计克服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突出抓好外出务工就业和产业扶贫,全力保障扶贫产业复工复产,大力推进消费扶贫,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成果。三是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责任、政策、帮扶、监管的连续性稳定性。紧盯易致贫人口2.2万人、边缘人口3.1万人,健全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综合保障性扶贫政策,为减贫防贫再上一道安全阀。要紧盯18万多易地搬迁和同步搬迁群众,加强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后续扶持工作,确保他们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四是凝聚起决战决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化京蒙扶贫协作,扎实推进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用好各方帮扶资源和力量。五是全面做好宣传总结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带领人民取得的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脱贫攻坚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提炼好、宣传好脱贫攻坚的伟大精神。组织全区脱贫攻坚奖评选活动,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讲好内蒙古脱贫故事,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六是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普查。进一步加强普查协调配合,建立普查保障制度,全面总结推广试点旗县经验,积极开展普查员培训选调和清查摸底工作,用好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组成督导组派驻各盟市、旗县现场督导,督促基层启动现场登记,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七是积极谋划收官阶段各项工作。今年脱贫攻坚结束后,扶贫工作重心将从绝对贫困的集中攻坚转为对相对贫困的日常帮扶。结合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加强脱贫攻坚过渡期政策和解决相对贫困的认定标准、帮扶方式等方面研究,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路径,认真总结脱贫攻坚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用制度创新巩固脱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