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涛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受自身情况的限制,传统的资产抵押融资方式很难满足这些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一种有效途径。本文深入分析了质权融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意义及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情况,针对制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因素,提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27-0031-03
科技型中小企业富有极强的创新力和发展潜力,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创新和新工艺应用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近年来,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已经成为河南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但是,和大多数中小企业一样,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房产、土地主要为租赁使用,机器设备等传统抵押物往往价值较低,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最为重要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为难以合理评估等原因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加之经营风险相对较高,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对其发放贷款的积极性,融资难同样是制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因此,探索和实践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的深度融合,将成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意义
1.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利于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现阶段,我国企业融资主要采用不动产抵押的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能够抵押的不动产较少,融资风险很大,金融机构不愿承担风险向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资金的短缺严重限制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果能够将这些科技含量高,特别是产业化潜力较大的知识产权转化为企业发展中所需的资金,即由“知本”转化为“资本”,不仅可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而且有助于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创投资金的直接支持,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成长。
1.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利于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将“知本”转化为“资本”,使企业获得了发展所需的资金,解决了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已体验过知识产权质押带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之后,一定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含量,从而使科技与金融进行深度融合,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增强创新能力。
2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历程
2006年9月,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讨会在湖南湘潭召开,此次会议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已经成为央行和银监会企业自主创新的一大瓶颈,并提出完善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次会议之后,北京、天津、广东、上海、江苏等省市便开始着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困境。而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始于2007年,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
2.1 “破冰”起步阶段(2007—2008年)
河南省地处中原,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内陆省份,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相对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起步稍晚。2007年10月16日,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利用价值约400万元专利权质押与郑州银行百花路支行协议贷款,成功获得郑州银行50万元的贷款,此笔贷款是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贷款第一单。[1]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用仅50万元烦人专利质押贷款,突破了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瓶颈,成为河南省第一家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受益企业。这笔贷款对郑州春泉真可谓雪中送碳,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帮助企业度过了难关,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带来了一线光明,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具有非凡的意义,极大地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热情。
2.2 探索推进阶段(2009—2014年)
基于个别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成功实现融资的范例,从2009年开始,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并采取“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关文件、建设质押融资项目库、开展质押融资巡讲活动、搭建银企融资合作桥梁、设立质押融资专项资金、全面推进‘专利贷产品”等多项措施,有效的推动和支持处在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8家银行相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累积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13.76亿元,涉及企业66家。
2.3 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
为了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进一步发展,加速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河南省自2015年起,逐步实施了“完善质押融资政策、频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巡讲、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联盟、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网络平台”等多种有利措施,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常态化,使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18年年底,河南省已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6.84亿元,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3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制约因素分析
3.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抵抗风险能力较差
河南省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本实力较弱,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及其财务经营状况难以判断,存在着相对较高的风险性。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以公允确定的特性,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要远远高于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加之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银行很难了解其真实财务状况,财务信息的不对称,也增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回避风险的倾向。基于以上因素,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降低风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并不高,不愿意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些银行干脆就不开展这项业务。
3.2 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认识不足
自2012年起,河南省科技厅每年都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与推广,并组织专门人员编印了《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巡讲政策汇编》,希望能够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逐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巡讲的企业不足登记数量的1/10,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是真正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种新型融资方式。由于主观上认识不足,也就不懂得如何有效利用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转化成“资本”。就客观而言,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愿望,但除了必须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的贷款条件外,银行需要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程序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这些繁杂的程序和高昂的成本望而却步,从而又产生主观上不够积极主动。正是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缺乏认识或者认识不深,从而造成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低的现状。
3.3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产权投资资金进入与退出机制的重要保证,是保证知识产权得以顺利转让和变现的基础设施。但是,由于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形式自身的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交易难以规模化和规范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成熟、完善也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3.4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标准不健全
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否授信及授信额度的关键在于抵押或质押资产的价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必然要涉及到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但由于知识产权没有实物形态等自身属性的制约,难以形成统一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方法,从而导致价值评估的结果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可信度受到较大的影响,难以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目前,仅上海极少数发达省份建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管理体系。河南省知识产权评估的市场基础仍比较薄弱,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标准仍然不够健全。
4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策
4.1 政府需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2017年10月31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申请财政专项经费1 000万元,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奖励和补贴,对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进行奖励和补助。企业奖励和补助资助期限一般1~3年,资助金额在15~80万元范围以内,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保险公司奖励和补助金额在1~3万元以内。
与其他地方相比,河南省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的资助以及对企业资产评估、担保、保险奖补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上海市閔行区对银行等融资机构给予贷款额度的2.5%奖励[3];江苏省苏州市奖励银行发放额的1%,另补助1.5%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两项合计最高100万;浙江省金华市对于那些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银行,按年利率1%~3%的标准给予补息。
因此,河南省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市甚至有条件的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从而形成省、市、县三级支持,加大对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和补贴,并且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企业受益,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全面开花,从而更好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资金难“瓶颈”。
4.2 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高风险,决定了为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承担着极高的信贷风险,如果不构建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始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难有兴趣,积极性始终不高,甚至望而生畏。风险补偿机制,是指设立一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基金,当债务履行期届满企业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并且银行也无法通过知识产权变现来实现其债权时,由该专项基金给予会员一定的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基金实行会员制,通常由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共同出资设立。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之所以谨小慎微,其主要原因在于风险难以控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给予银行一定的补贴,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担忧,提高很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有效地化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部分商业风险。
4.3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规范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尽可能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效解决银行和担保机构知识产权质押变现的困难,更好地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河南省统一规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比较少,规模比较小,而且比较分散零乱,政府应整合各地市的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建立一个管理规范、法制健全、信息畅通,集知识产权交易、转移转化于一体的规范的知识产权市场,为知识产权交易和技术成果转让提供服务。2018年12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同意河南省依托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这是一个大的机遇,河南省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契机,搭建统一规范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使全省知识产权交易真正有一个开放的交易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有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环境。
4.4 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
“打铁尚需自身硬”,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必须苦练内功,从自身做起。第一,培育含金量高的知识产权。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首要前提是拥有高质量、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技术创新,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奖励技术发明,关注市场需求,把握最新技术动态,提高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高质量、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及青睐。第二,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注意逐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将自身的创新能力尽快转化为企业的生产能力、销售能力,不断增加企业的发展潜力,提升企业的总体经济实力,获得更高的资信水平,为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 黄守峰.郑州春泉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常态化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