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陈伟,曹秋红
(1.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江西理工大学 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国防科技工业既是国家的战略性产业,也是国家科技和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技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重使命。军民融合程度的加深使得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目标更加多元化,其在资源获取、成果产出、安全管理等方面面临的风险随之增加[1],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计划产出与市场导向、自主发展与协同创新、信息保密与信息共享等一系列矛盾也更加突出,其安全性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和更多新的挑战,信息化背景下尤以科技安全相关问题最为凸出。
国内关于科技安全的研究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末,连燕华和马维野[2]20[3]4在其一系列论文中对科技安全的概念、定义及面临的形势和对策进行了辨析、界定和分析[4]9[5]94。此后,有学者围绕情报安全[6-7]、科技安全预警[8]、科技安全战略[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安全[10]等论题展开过讨论,但研究视野相对发散。近年来,随着中国科技实力的显著增强和科技地位的明显提升,科技安全逐渐成为研究热点。部分学者对科技情报[11]、科技安全影响因素[12]、科技安全驱动因素[13]、科技安全观[14]等内容展开了讨论、分析或解析,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有待细化和深入。同时,基于军民融合背景的科技安全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仅有一些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评价、国防科技安全保障立法[15]等方面的研究,比较零散。基于此,本文基于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总体方针,结合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现状和已有文献的梳理,对国防科技工业的科技安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连燕华[3]4、马维野[5]94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对科技安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广义的科技安全除了包含科技系统自身的安全,还包括国家利益免受外部科技因素侵害的能力,以及国家保障科技健康发展、依托科技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借助科技手段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能力。此概念既包括了科技体系自身的安全状态,也涉及了科技体系对于维护自身及所处环境安全的能力,即科技安全能力的概念包含于科技安全。因此,科技安全能力可理解为科技体系自身具备的规避伤害、危害、危险或威胁,维护科技体系正常运行状态的能力。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科技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军民融合背景下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问题呈现出多因素、复杂性、主观性等特征,本文将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界定为: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在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在维护国家安全、抵御外部科技威胁、保障国防军队建设、服务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具备的能力。广义的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既指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所处的状态,也包括维护这种状态的能力。相比之下,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则侧重其保持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处于安全状态并正常发挥自身功能的能力。
目前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涵盖了航空、航天、舰船、电子、核能和兵器六大领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等十二大军工集团占据了国防科技工业的绝对主体,其下属88家A股上市公司,从业人员约220万人。国防科技工业产业链从上游的材料、元器件到下游的国防装备和武器系统。结合连燕华[3]14-18的科技安全要素划分和国防科技工业的概况,本研究从主体、客体、目标和参照系对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构成要素进行划分:主体是以六大工业领域、十二大军工集团为主体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客体是对主体所处状态产生直接影响的事物,包括内外部环境、管理措施等内容;目标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即维护国家安全、抵御外部科技威胁、保障国防军队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等;参照系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评价标准,由于缺乏绝对标准,本研究对国防科技工业六大领域的科技安全能力进行比较研究。
明确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构成要素是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前提和基础。现有研究主要涉及科技人才流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情报能力、反情报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等内容,缺少系统的划分。国防科技工业体系通过发展规划、要素投入、成果产出、成果转化等一系列管理和生产实践活动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是对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最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为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产品与服务并推动科技创新,也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不可或缺的能力;进一步地,国防科技工业体系还应具备防范和化解风险与危机、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能力。基于此,本文从运行能力、促进能力和保障能力三个维度对军民融合背景下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进行划分。
1.运行能力指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保证自身正常运转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防科技发展规划,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方向、理念、路径需要特定的历史和现实依据,各个时期必须有与之适应的发展战略及配套政策。二是国防科技资源的投入,人才、信息和资本是科技资源的主要形式,资源安全受到人才结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和资本结构的影响。三是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从科技成果鉴定相关认定标准的合理性、鉴定程序的规范性,到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成果推广转化能力、外来成果消化吸收能力,再到科技成果保护的保密制度制定、保密培训等,均对科技成果的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四是国防科技环境的维护,从政策角度来看,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既是科技政策的客体,同时也参与政策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赋予政策客体参与政策制定的权利;从技术角度来看,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具备通过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对技术热点、科技前沿产生影响,通过改变科技格局对科技安全能力产生影响。
2.服务国防军队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是国防科技工业的基本职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高端装备乃国之重器,是国家防务能力和军队水平提升的硬件支撑,国防科技工业的高端装备产量、核心技术持有量是其国防军队建设能力的重要体现。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工业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至关重要。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生产要素的集中程度与经济效益之间存在必然联系,规模经济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边际收益,因而国防科技工业的行业规模能够影响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万元GDP能耗、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是考察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竞争力的主要指标,也是评价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国防技术和产品的民用化程度也影响着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排除其他因素,民用化程度越高的行业贡献越大。此外,国防科技人才通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也可以服务于民用工业。国防科技工业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属性,决定了其能够通过自身发展在客观上促进科技创新。
3.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的保障能力指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能力。为维护总体国家安全,须对国防科技工业体系运行出现异常进行管理和预防,包括危机事件的管理、科技情报的管理和科技安全文化的培育。其中,危机管理理论认为,危机事件的管理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三个阶段,因而国防科技工业的危机管理可划分为危机爆发前的潜在危机预警、危机爆发时的应对和危机过后的善后修复工作三个模块;科技情报管理从主动和被动两个维度进行划分,可分为情报获取和情报反制;科技安全文化的培育可分为治“标”和治“本”,前者为制度层面的建设,对科技活动进行规范约束,后者为安全教育方面的实践,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
基于上述分析,遵循系统性、完整性、独立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构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评价指标
指标赋权有主观赋权、客观赋权、组合赋权三种常用路径。组合赋权法是主客观赋权法的结合,通过主客观权重综合,可弥补主观赋权过于依赖评价者主观偏好和客观赋权过度依赖数理统计而忽略评价者经验的不足。层次分析法(AHP)与熵值法相结合是常用的组合赋权法,但小样本评价中该方法计算出的主客观权重之间往往差值过大,影响结果的可靠性,因此本文对常用的组合赋权法进行了改进,即用模糊层次分析法(FHAP)计算主观权重。模糊层次分析法运用可有效弥补层次分析法标度繁琐、计算复杂、一致性难以通过等缺陷,通过原始数据的模糊处理,从源头提高主观赋权的精度,且最大限度确保数理计算与认知思维的一致性。此外,改进组合赋权法可采用同一组原始数据分别构建模糊层次分析法的模糊互补判断矩阵和熵值法的标准化矩阵,由此规避数据来源不同造成的偏差,也具备更高的可操作性。具体步骤为:
1.FAHP计算主观权重
(1)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递阶层次结构,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其中准则层可有多级。(2)运用基于三角模糊函数u(x)(图1)的模糊标度法对同级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据此构建模糊互补判断矩阵,本文采用的模糊标度法含义如表2所示。(3)分别进行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即可求得评价指标的主观权重。根据置信度排序原理,当模糊互补判断矩阵的可达矩阵所有对角线元素不为1时满足一致性检验通过的条件。
2.熵值法计算客观权重
1)若有m个指标对n对象进行评价,则构建最初数据矩阵 X={xij}n×m。
表2 1~~9~模糊标度法及含义
完成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计算后,进一步采用逼近理想的Topsis排序法[16]对国防工业各工业领域的科技安全能力进行排序。Topsis排序法通过在多目标决策中将有限个目标分别与最优和最劣目标相比较作为评价目标优劣程度的依据,步骤为:
1.根据指标权重和原始数据矩阵构建加权规范化矩阵Mij={Wj×yij}m×n。
2.确定正理想解R+和负理想解R-。
基于行业之间的可比性和数据可获得性,以问卷调研的方式获取原始数据,调研对象为相关领域的学者和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其中,学者要求职称为副教授以上或学历博士以上,主要为关注领域(通过CNKI作者知网节查询)涉及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科技安全的高校学者,分别来自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华南的11所高水平大学,共23人。企业管理人员要求从业资历5年以上,分别来自9家A股上市公司,共19人,六大工业领域均有参与。问卷采用五级量表对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评分,主要通过研究团队成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时向与会嘉宾发放获得。
按照前文所述改进组合赋权的计算原理:汇总问卷数据,求得各三级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数,通过标准化处理将五级量表得分数据转化为模糊数以构建FAHP判断矩阵,求得各级指标的主观权重;运用熵值法,构建原始数据矩阵,求得评价指标体系的客观权重;求得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组合权重。其中,第一级指标权重为:Wa=0.264 8,Wb=0.358 9,Wc=0.376 3;第二级指标权重(降序排列)为:Wc1=0.164 4,Wb1=0.139 6,Wc3=0.134 7,Wb3=0.129 2,Wa3=0.101 9,Wb2=0.090 0,Wc2=0.077 2,Wa2=0.069 7,Wa1=0.054 1,Wa4=0.039 1;第三级指标权重如图2所示。
按照Topsis法计算步骤,用原始数据矩阵乘以指标权重构造加权规范化矩阵,选取各组数据最大、最小值分别作为正、负理想解,计算出国防科技工业六大领域科技安全能力的接近度总体排序,如表3所示。进一步地,明确各工业领域科技安全能力短板,分别求得运行能力、促进能力、保障能力的接近度排序如表4所示。
表3 科技安全能力总体接近度排序
表4 科技安全能力一级指标接近度排序
从一级指标接近度排序结果来看,Wa=0.264 8<Wb=0.358 9<Wc=0.376 3,且所属三级指标平均权重为Wa=0.026 5<Wb=0.044 9<Wc=0.053 8,说明保障能力对于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最为关键,促进能力次之,运行能力再次之。其中,25个三级指标中组合权重较大者:c11潜在危机预警能力、b11高端装备贡献率、c32科技安全教育力度、b32科技创新能力、b12核心技术持有量、c31科技安全规制健全度、b31基础研发能力、b22行业竞争力、c12危机事件应对能力、a32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能力,主要集中于促进能力和保障能力两个方面。进一步说明促进能力和保障能力是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重要体现,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危机预警能力、高端装备贡献率、科技创新能力、核心技术持有量、科技安全规制健全度等,则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科技安全能力的核心。此外,运行能力所属三级指标权重在1/2分位点(Wc21=0.037 1)附近分布密集,说明运行能力是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基础。
六大工业领域的科技安全能力降序排列为:航天工业>核能工业>航空工业>兵器工业>舰船工业>电子工业。联系实际分析,中国属于航天强国,航天与空间探索科技亦处在世界先驱水平。作为少数持有核武器和能够自主开发核能的国家,核工业在军民两用方面比较成熟且实力雄厚。相比之下,中国海军尚处在探索走向深蓝的阶段,计算机软件、芯片等产业也方兴未艾,总体实力相对较弱。因此,本文初步分析认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与工业领域的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的线性关联。
关于六大工业领域各维度科技安全能力的比较,横向来看,国防科技工业三个维度的科技安全能力最强和最弱者分别为促进能力和保障能力;纵向来看,运行能力最强的领域为航空工业和电子工业,促进能力最强的有航天工业、核能工业、兵器工业和舰船工业,而保障能力维度的科技安全能力各个维度均为最弱。可见,军民融合战略下国防科技工业在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方面效能发挥较好,而在危机管理、情报管理和科技安全文化培育方面相对欠缺,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对于信息安全、资源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等的保障能力相对薄弱。
本文基于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背景,并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防科技工业的现状,构建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改进的组合赋权-Topsis法对其进行了评价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促进能力与保障能力在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中处于核心地位,运行能力则是最基本的能力。强大的促进能力是国防科技工业支撑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拉动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等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坚强的保障能力对于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免受外部伤害与威胁、防范化解危机并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举足轻重;具备稳定的运行能力则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2.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水平与其科技安全能力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水平越高,其安全能力不一定越强,但根据本研究的六大工业领域的横向比较结果可初步推断,二者之间存在线性正相关。由此可以认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提升是其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途径,进而为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3.当前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的科技安全能力并不均衡,在促进能力方面最强,而在保障能力方面最弱。促进能力与保障能力的关系犹如船的桨与舵,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势头迅猛,但发展过程中环境的变迁和风险的演化也不可忽视,如何让这条“船”划得又快又稳,首先须补齐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的短板。
4.本研究对传统评价方法进行新的组合运用,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实证部分改进组合赋权-Topsis法与传统组合赋权法计算结果的比较说明,前者对主观性强、样本容量小的对象进行评价时具有可操作性强、输出结果稳定、可靠性高等优点。
本文的总体构思和运用的研究方法是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内部的评价和比较,缺少国家之间的对比,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安全能力所处的国际水平仍有待明晰。此外,在当前世界总体和平、中国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且奉行以防御为主的国防政策的大背景下,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目标更加多元化,但本文聚焦的国防科技工业六大领域系人为划分,部分领域之间存在重叠,例如电子工业在其他领域均有渗透,考察范围难以全方位覆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评价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