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朋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山东 泰安 271200)
作为山东省确定重点建设的15个现代化中等城市,近年来新泰市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同时水源地环境风险逐年增大;新泰市饮用水集中供水能力达到7.7万m3/d,其中地表水型集中式水源地实际供水能力7.46万m3/d,占总集中供水能力的96.9%。
新泰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由三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四个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组成,其中光明水库、东周水库、金斗水库三个城市水源地主要服务于城区及周边乡镇居民用水[1],服务人口达到57万人,实际总供水量达到6.5万m3/d,占集中供水能力的84.4%,见表1;上峪水库、田村水库、霄岚水库、苇池水库属于农村地表集中式水源地,总供水量为0.96万m3/d,占集中供水能力的12.5%,见表2。
表1 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表2 农村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是水源地风险管控的重要依据,对于水源保护和风险预防具有深远意义;通过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全面理清水源地基础环境特征,可进而对固定污染源(Rp)情况、流动污染源(Rf)情况、非点源污染(Ry)情况开展环境风险评价。根据《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2],环境风险值的可接受程度分别以Rp(或Rf、Ry)≤3作为背景值,当风险值超过此限,当3
(1)水源地保护区固定源风险评价
经调查水源地基础状况,光明水库、东周水库、金斗水库、苇池水库、霄岚水库、上峪水库、田村水库七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均不存在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网箱养殖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均无工业企业,但是三个城市水源地存在村庄、农田、餐饮等;与城市水源地不同,四个农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仅存在村庄、农田等。光明水库、东周水库准保护区内均建有2处加油站,金斗水库准保护区内建有1处加油站。通过查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3],计算得到三个城市水源地固定源环境风险值Rp=2<背景值3,污染特征为由点及面,从局部扩散,为化学性污染,不存在较大风险源;四个农村集中式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存在固定源,固定源环境风险值Rp为0,见表3。
表3 地表集中式水源地固定源风险评价情况(Rp)
(2)水源地流动源风险评价
依据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报告,计算地表水型水源地流动源环境风险值Rf以及分析流动源污染特征,见表4。光明水库Rf=19>9,应采取风险应急措施重点防控S240省道、光明大桥;东周水库Rf=24>9,应采取风险应急措施重点防控G2京沪高速、S240省道;金斗水库Rf=28>9,应采取风险应急措施重点防控205国道、磁莱铁路、G2京沪高速;该三个城市水源地污染特征均为由点及面或带状污染,属于油品及化学性污染[4]。苇池水库、上峪水库、田村水库流动源环境风险值Rf均为3,不超过背景值,环境风险可接受。霄岚水库流动源环境风险值为4,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3)水源地非点源风险评价
光明水库、东周水库、金斗水库、苇池水库、霄岚水库、上峪水库、田村水库等七个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均不存在畜禽养殖,二级保护区内均存在耕地,其中光明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村庄和耕地。通过对水源地非点源进行风险评价,可知环境风险值以及污染物特征,见表5;三个城市水源地非点源环境风险值分别为:光明水库Ry=19>9,7<东周水库Ry=8<9,3<金斗水库Ry=6<7;根据环境风险值大小不同,应对光明水库采取应急措施,对东周水库采取风险预警措施,对金斗水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等高线图,该三个水库周边地势较低,夏季暴雨冲刷耕地将残留化肥、农药等有机物质带入水库;污染特征为水体盐度增高,污染流域有机物浓度激增,生物性污染为主[5]。另外四个农村地表水源地非点源环境风险值分别为:3<苇池水库Ry=6<7,霄岚水库Ry=9,上峪水库Ry=7,田村水库Ry=9;霄岚水库、田村水库应采取风险预警措施,其他二个水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该四个农村水源地污染特征均为水体盐度增高,污染流域有机物浓度激增,生物性污染为主。
(4)水源地风险源风险评价结果
根据基础环境调查和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七个地表水型水源地固定源风险均小于背景值,环境风险可接受;非点源环境风险值均大于背景值,应当采取风险预警措施或者风险防范措施。光明水库、东周水库、金斗水库三个城市水源地流动源风险值均处于较高水平,应采取风险应急措施;其他四个农村地表水源地非点源风险值均大于流动源以及固定源;城市水源地总风险值均大于农村水源地,见表6。不同水源地环境风险值的差异性决定了应采取差异化的防控措施[6-7],三个城市水源地应当重点预防流动源污染所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个农村水源地要把削减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首要任务。
表4 地表集中式水源地流动源风险评价情况(Rf)
表5 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非源点源调查情况(Ry)
表6 地表水源地风险源风险评价结果
根据水源地风险评价结果,可以推断水源地保护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对象、影响范围和程度[8];基于水源地风险评价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特征,对于实施地表型水源地高风险区域风险管控,重点提出三点建议:
(1)固定源风险防控。光明水库、东周水库、金斗水库、苇池水库、霄岚水库、上峪水库、田村水库等七个水源地不存在重点防控固定污染源单位以及运输码头。
(2)流动源风险防控。S240省道、G2京沪高速、205国道、磁莱铁路、光明大桥等经风险评估认定的重点道路和桥梁必须设置导流槽、应急池拦截和收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扩散;在重点防控道路的临近水域,应建设围堰等防护设施。
(3)非点源风险防控。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内,根据农村耕地现状以及水源地水质特点,宜采取退耕还林、建设生态缓冲带,发展有机农业以及科学施肥、选用低度农药等措施推进农田径流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