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小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新趋势

2020-09-22 01:39张根学刘宜政
银行家 2020年7期
关键词:投贷科创银行

张根学 刘宜政

随着我国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支持科创型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投贷联动业务也随之兴起并创新出多种模式及经验做法。中小银行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有自身的优势基础,也存在不足和局限性。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小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新进展和新思路进行分析梳理,并针对中小银行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策略建议,对当前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创新模式的探索具有现实意义。

投贷联动业务发展新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许多优质的大型企业逐渐金融脱媒,导致银行的传统利差不断缩水,各银行为保障自身的持续盈利能力,在现行政策的鼓励下,逐渐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然而,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信贷风险大、抵质押率不足等特点,商业银行一直在努力探索如何平衡其收益与风险。诸多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投贷联动业务,通过与创投风投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协同联动来有效解决收益与风险不匹配的问题。

投贷联动业务的三种模式

通过与外部创投风投机构合作,分别负责放贷和投资。商业银行一般通过股权质押或选择权贷款等方式向科创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服务。该模式适用于未获得设立境内投资功能子公司资格且在境外没有设立投资子公司的商业银行,这也是目前较为普遍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此模式的优点是可借助外部专业创投风投机构的风控技术达到分摊风险的目的,缺点是难以利用股权投资潜在的高收益来完全覆盖放贷的高风险,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以投补贷”。

由子公司直接开展股权投资,实现“子公司投、母行贷”。商业银行通过具有股权投资资质的子公司,既可是境内子公司,也可通过境外具有投资资质的子公司,参与企业股权投资。该模式的优点是由集团内部运作,可提高决策效率,防止出现银行与第三方机构风险责任不明确、利润分配难以平衡等问题,同时也可实现银行收益的最大化;缺点是贷款风险自负,收益与成本完全取决于创业企业的成败。目前,我国仅有国有大行及少数几家试点银行具备该模式的操作条件,对于大多数中小银行而言并不具有可行性。

银行理财资金通过资管计划投资股权,实现“表内贷、表外投”。在此模式下,商业银行的股权类投资主要体现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参与方式主要是通过与券商、基金以及信托等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理财资金对接。目前,资管规定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不能直接进行股权类投资,由于理财资金不占据其资产主体地位,因而当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使用理财资金,采用银证、银信和银基合作的方式,通过资管计划来参与投资。

政策鼓励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早在2016年,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科技部在《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就对投贷联动业务进行了界定,当时的联动双方界定为银行与集团内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金融业防范系统性风险愈发重要。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通过与集团内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开展联动的风险“防火墙”还有待加强,一些风险防范及风险分担机制还有待完善。因而,最新关于投贷联动业务的政策指导意见对联动双方的界定已有较大变化。2020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因而当前在政策层面更加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外部模式的创新来实现投贷联动业务的良性互动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政策形势发展变化对中小银行的影响

中小银行作为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群体在全国数量较多,并且多立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深耕细作当地项目企业客户、管理机制较为扁平灵活,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成为中小银行实现差异化经营的重要抓手,同时其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也会面临一些局限性。一方面,国家开展投贷联动第一批试点银行仅有10家获得了资格,目前并无第二批试点,中小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当前仅能通过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或理财资金走资管计划的模式合作。另一方面,目前虽有部分中小银行采用理财资金的模式,但由于受资管新规的政策限制,在此模式的方式方法上难以实现创新突破。加之国家在政策上鼓励银行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模式,因而中小银行更倾向在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的方式方法上进行探索,主要在合作机制、风险把控、获客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中小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新进展

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的政银企投贷联动方式

随着各地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多成立科创母基金或定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用于支持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政府引导基金一般由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科技部门、金融部门等共同发起设立,并在引导基金的基础上,成立公司制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募集、投资决策等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以撬动更大的民间资本注入。中小银行一般分支机构较少,主要经营范围在一个城市或某一区域,通过与地方引导基金合作的方式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具备一定的优势。一方面,中小银行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对当地项目企业较为了解;另一方面,城商行等中小银行往往能得到一定的政府政策的倾斜支持。中小银行多以财务顾问或选择权贷款的形式参与其中,并与基金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做好严格风险隔离及防控,并约定适当时期退出,获得收益。

例如,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省级股权投资、养老服务业发展、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股权投资等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主要投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先后与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等合作,推行政银企投贷联动机制。银行对已获得参股子基金投资的企业提供专项对接服务,并设计针对不同阶段企业的金融产品,对于优质项目或企业,银行还会以财务顾问或选择权贷款形式跟进信贷投放。该模式有效推动了地方重点产业的发展,中小银行还有效规避了风险,获得了较高收益。目前该方式越来越受到中小銀行尤其是城商行的青睐与推广。

“以贷促投”方式的并购类投贷联动模式

近些年,各地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进程不断加快,商业银行并购类贷款、并购顾问等金融产品日趋成熟。同时,根据我国《贷款通则》和《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并购贷款是唯一可以用于股权投资的贷款品种,其中增资型并购贷款是中小银行投贷联动的常用方式。并购类投贷联动模式即并购金融产品与投贷联动业务相结合,通过并购顾问作用发现并选出与待并购企业相契合的实体并购企业,为实体并购企业提供并购贷款,并以跟投标的方式为待并购企业提供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此种模式中,实体并购企业往往具有一定实力,贷款风险本身较低;待并购企业因引入相契合的买方企业,经营也因此将更加稳定;跟投时由于买方企业与待并购企业处于同一行业或产业链,这些企业比银行更加了解被投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投资风险,因而降低了中小银行在投贷联动过程中的风险系数。

例如,中原银行在并购类投贷联动方面积极尝试。一方面,立足于房地产行业。该行认为房地产行业在分化发展时,有品牌、专业性高、有实力的房企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力量,对中小型房企进行并购,这将产生一些业务机会。另一方面,立足资本市场,重点参与上市公司的并购业务。根据中原银行的案例及我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未来各行各业分化发展还将不断加剧,并购类投贷联动或将迎来更多的业务发展机遇。

以“同时审贷”方式实现风险有效防控

投贷联动是科创型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商业银行三方共同参与的业务,理论上创投风投与银行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由于中小银行相对于大型银行的科技能力较为薄弱,风险防控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创投风投机构与银行风险割裂、相互推诿责任、效率低下等现象。“同时审贷”方式一般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者,联动优质创投风投机构,同时一起评估科创型企业的风险。银行审贷过程充分吸收创投风投的意见,从过去的“闭门审贷”变为“开放式审贷”;信贷审批人员全程参与现场评审,从过去的“不见客户”变为“与企业家面对面”。这种方式一方面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风险,解决了双方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流程再造,将审批前移,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半径,提升了审批效率。

例如,青岛银行牵头与深交所、青岛市市级创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三方联合举办“股债双融”系列路演大赛,建立了包含中信证券、安信证券、深创投等机构在内的十几位专家评委组成的专家評委库。在大赛的场景下,包括投资机构、券商、律师、会计师等在内的专家评委现场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银行授信评审专家全程参与大赛,改变了以往审批只看材料,审批人员不见企业的审批方式,实现了与企业家的“零距离”。截至2020年5月,青岛银行已连续举办四期大赛,为20余家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2.5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和首贷客户均超过了50%。

以“平台式获客”方式实现投贷联动获客的质与量的双提升

由于受不同地域经济与信息技术等方面发展的制约,中小银行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往往存在当地可联动的科创企业及创投风投机构等资源较少的问题,分散风险也会更加困难。平台式获客是在金融科技背景下,商业银行牵头搭建的线上服务平台,通过与工信、科技、民营发展等部门的数据信息进行边缘层接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工具(Iass层)实现数据上云,在平台层(Pass层)实现智能引擎、靶向发现等功能,最终传导到智能应用、服务交互等(Sass层)的对接服务。该获客方式打破了地域限制和行业壁垒,实现了信息公开、交互透明,不仅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融资难题,还加速了投贷联动的有效对接与快速发展。

例如,华夏银行开发了“投贷联动+互联网+生物医药产业链平台金融”的新合作模式,快速获取产业链的客户资源,为达安基金的参投企业核定了10亿元贷款额度,专门支持平台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青岛银行创立“银企投”科创企业加速平台,平台可实现近万家科创企业的对接交流,并可实现“融资+融智”的精准对接,加速科创型企业的资金周转,激发市场活力。日前,中国银行在同业中率先推出“粤澳共享贷”投贷联动模式,实现了跨区域投贷联动业务支持。未来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小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依托平台式获客方式也可实现与国外科创型企业的有效对接,实现跨境金融的创新发展。

中小银行开展投贷联动的策略建议

充分发挥本地化优势

一是与本地机构合作。充分发挥中小银行紧贴地方经济、组织灵活、决策链短等优势基础,立足本地机构,多与当地政府引导基金、定投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等合作,增加对中小微科创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投资本地优势行业。需慎重评估企业所处投行业的赛道,尽力挖掘一批在当地具有良好市场需求前景且不易被取代和模仿的领域。从新兴热门产业来看,可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侧重于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工业互联网、5G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赛道。三是聚焦本地项目企业。中小银行对本地项目企业较为了解,通过深耕地方政府项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拟上市中小企业项目名册等,在“输血”地方经济的同时,也有效把控了风险。

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一是推动审批制度前移。充分运用“同时审贷”方式,进一步简化审贷程序,对轻资产、轻抵质押率的客户实行现场审贷,实现评级授信“一站式”限时审批,切实将支持科创型中小微企业的效率与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搭建投贷联动审贷专家库。专家库由创投风投机构、银行、券商、律所等多方机构人员组成,重点评估项目企业所处投资赛道领域的风险暴露总量、经济资本配比、潜在法律风险等情况,联合银行审批专员做好对该类产品体系授信风险的总体评价。三是建立贷后风险处置机制。明确项目经办机构各方的具体业务职责,确定出现风险损失的补偿及分担权重。做到投贷业务与传统业务隔离,投资人和存款人资金保障有效隔离,切实做好投后、贷后管理工作。

优化完善平台式获客

一是平台需建立准入审查机制。综合客户的经营发展状况、公司治理机制等多维度制定准入标准;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经风控评审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平台合作白名单;对于进入白名单的企业项目也需定期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要及时剔除并执行退出程序。二是建立健全平台交易管理机制。在发放贷款前银行可要求被投资企业在其行开立基础账户,以便在平台内监控企业各发展阶段的资金流动性是否充裕,确定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可与投资第三方机构等合作,参与投资机构审查的全流程,将资金用途和流向在平台内给予限级式定向公开,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三是引入多方资源提升平台增值服务。引入投资咨询公司、外部专家团队,对创投风投机构的投资方向、科创企业融资模式、银行把握行业风险等多方面提供“融资+融智”的金融支持。通过接入政府信息平台,将行业的最新政策制度等公开和定向推送,吸引更多客户上平台、用平台。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投贷科创银行
科创走廊“乘风起”
科创“小灯泡”:从伞说起
保护人类健康的科创产品
天津市设立投贷联动风险缓释资金池鼓励银行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
全球科创中心“上海方案”出炉
投贷联动模式分析
投贷联动模式分析
中关村银行、苏宁银行获批筹建 三湘银行将开业
银监会再批三家民营银行
第三家互联网银行创立 四川新网银行于近期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