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纬霖
(贵州民族大学 音乐舞蹈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013年,笔者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傣族赞哈调进行了田野考察。当笔者问到“哈”与“赞哈调”体裁分类的相关问题时,不同身份的受访者所给出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差异。田野工作结束后,在杨民康先生的指导下,笔者随即搜集相关论文、专著,对哈及赞哈调的体裁分类问题做进一步研究。为更全面展示哈与赞哈调的分类观,笔者按照局内、局外的不同研究视角,对相关分类因素及不同的划分可能性进行探讨。
“赞哈”[tsa:ŋ6xap1]为傣语,意为“会唱歌的人”或“傣族歌手”。但现代意义上的赞哈除了指“傣族歌手”外,还指“傣族歌手演唱”这种艺术表现形式。赞哈一般有独唱、对唱两种形式,常为一人伴奏一人演唱,表演时演唱者用扇子遮脸。演唱时通常用筚、玎、吉他等乐器伴奏,也有徒歌的表演形式,不同演唱形式呈现出不同的曲调风格特征。
梅里亚姆(Merriam)在《音乐人类学》一书中说:“民间评价是人们对他们自己行为的解释,而分析评价是由局外人运用的,建立在对多种文化的经验之上,并且指向理解人类行为规律这一广大目标。”[1]32-33可见,民间评价是局内人对自身音乐行为的相关解释。与此相对应的分析评价为局外人(外来学者)根据自己研究经验对某一文化行为进行解释。“区分民间评价和分析评价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只有知道了民间评价才能肯定我们分析的东西是在材料中呈现的。一旦我们确定了这一点,分析评价就可以有广阔的天地,并且可以发现行动者所不知道的规律,而不会错误地把分析评价强加给情境中的行动者。”[1]33这就告诉我们,在对某一音乐行为进行分类时,对民间评价的重视很重要。但这并非意味着外来学者对某一音乐行为的分类只能以民间评价为准,而应根据自身远经验的知识体系,结合或基于民间评价近经验知识,对某一民间音乐行为进行分类。作为研究者,对于哈与赞哈调的不同分类观,不能只从单一层面观察,而要在对比中发现其整体分类观念。这就要求研究者(局外人)既要注重近经验民间评价,又要结合远经验分析评价。
2013年8月21日,笔者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对该县赞哈表演队进行田野考察。8位赞哈歌手穿上了傣族传统服饰,为笔者表演赞哈演唱。表演的曲目有24首之多,所使用的伴奏乐器有筚、玎、吉他、葫芦丝、象脚鼓、铓锣、镲等,有的曲目还在表演时加上了傣族传统舞蹈。在考察过程中,笔者就存在困惑:为什么表演那么多曲目?它们与赞哈调有什么关系?随后,笔者采访了该赞哈队队长玉叫,她介绍说:“今天表演的就是所有赞哈的曲目:哈赛筚、哈赛玎、哈藤、哈森、哈凡。”另一位受访人玉旺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一级演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歌舞团成员)也与玉叫分类观相似,她进一步解释说:哈赛筚为傣笛伴奏演唱,其演唱形式为一人吹奏一人唱,歌曲长短不一,曲调节奏明显、流畅,演唱的内容有传说故事和现实生活,是广泛流行的演唱形式之一;哈赛玎为椰壳琴伴奏演唱,曲调悠扬流畅,一般用来演唱短小的歌曲,演唱形式分为独唱、对唱及自拉自唱,是传统演唱形式之一;哈藤为山歌,野外劳动时演唱,内容多为情歌,曲调高亢且地域性很强,一般为男女对唱;哈森为欢乐调,是群众性的歌调,流行较广,男女老少都较容易掌握这种调式的演唱方法;哈凡为跳舞歌、祝福歌,属于群体演唱,多在节庆时演唱,演唱时以打击乐伴奏,曲调欢快热烈。可见,以上受访者将哈类民歌与赞哈调相融合进行分类。
这一类受访对象是当地有声望的学者,懂得自己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并精通汉语,受到的教育较全面,阅历也较丰富,同时具有近经验和远经验的分析能力。受访者岩诺(已故),生前为西双版纳报社记者,热衷于本民族文化事业。关于赞哈调的分类,他介绍说:“赞哈有三种调,分别为‘包快摆’‘侧开贡甩’‘梅溜兰快’。‘包快摆’意为‘摆动的椰子树叶’,旋律曲调悠扬,节奏较慢;‘侧开贡甩’意为‘香茅草’,旋律曲调犹如风中香茅草的摆动一样柔美;‘梅溜兰快’意为“水上飘着的椰子”,节奏像说话一样快,唱出来的旋律曲调和说话的声调一样”。与岩诺分类观相似的还有:杨民康《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研究》中刀兴华对赞哈调的分类观①见杨民康《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329页。,韩国鐄《赞哈调(哈赛筚)》一文中侬光对赞哈调不同演唱风格的描述②见韩国鐄《赞哈调(哈赛筚)》,载《韩国鐄音乐文集(二)》,乐韵出版社,1995年,第36页。。
这一类研究者具有远经验知识体系,体现出局外人的分类观。田联韬《中国境内傣族民间音乐考察研究》认为:“西双版纳的赞哈调音乐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筚赞哈调(用筚伴奏的赞哈调,傣语称‘哈赛筚’),一类为玎赞哈调(用西玎伴奏的赞哈调,傣语称‘哈赛玎’)。”[2]16张公瑾《西双版纳的傣族民间歌手——赞哈》一文以哈赛筚的论述为主。③张公瑾《西双版纳的傣族民间歌手——赞哈》,见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编《张公瑾文集·卷二》,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2—99页。韩国鐄《赞哈调(哈赛筚)》并未直接对赞哈调进行分类,而是借助侬光的分类方法,将傣族民间歌曲分为:“哈赛筚(khapsaibi赞哈调)、哈赛玎(khapsaidin用二弦琴伴奏的赞哈调)、哈屯(khaptun山歌,通常一男一女对唱)、哈山(khapsan情书调)。”[3]36杨民康《云南傣语叙事性民歌及其在当代文化语境中的音乐风格变迁——以西双版纳傣族赞哈音乐为实例》中提到:“若从学者的角度进行学术性或音乐形态分类:首先,赞哈调可按伴奏乐器分为筚伴奏和玎伴奏两类;其次,由于受到伴奏乐器本身音高和音律条件的影响或限制,赞哈调也可按旋律中含有中立音以及五声性为主的两类区分。”[4]295杨民康的两部著作《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一维两阈——布朗族音乐文化志》(中央音乐出版社,2012年)也涉及赞哈调,且以哈赛筚研究为主。
杨民康《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研究》认为:“在不同的傣族地区,往往含有同赞哈调同源异体的吟唱歌曲变体形式……西双版纳布朗族地区均有流传的《森》调,德宏和思茅傣族地区均有流传的《簧敢》等,它们都由筚或玎(弦乐器)的器乐的引子、声乐的起腔(歌头)和综合了语言、音乐因素的主歌构成。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它们的引腔都以某种地位尊贵的人物或珍异物品为赞词。”[5]330可见,赞哈调并不是云南西双版纳地区傣族所特有的吟唱音乐种类。④本文以西双版纳地区傣族赞哈调的研究为主,故对其他地区傣族相似吟唱音乐种类不作重点论述。田联韬《中国境内傣族民间音乐考察研究》一文中也提到:“傣族说唱音乐有赞哈调、窝甘调、孟连调、森等数种……以赞哈调流传地域较广,影响亦较大。”[2]14-16
上述三种不同分类,基本都涉及了两种赞哈调体裁——哈赛筚、哈赛玎,外来研究者则基本以哈赛筚研究为主。杨民康《云南傣语叙事性民歌及其在当代文化语境中的音乐风格变迁——以西双版纳傣族赞哈音乐为实例》说:“可说如今所能见到的赞哈演唱中的此类中立音现象,几乎大部分都是在有筚伴奏的情况下出现,是随着筚的音律关系来处理演唱中的音高。与此相关,但表现相异的另一种情况是,只要赞哈调改用清唱,或采用玎伴奏,那么上述中立音现象立即就会减弱,演唱及伴奏的音高均向一般的五声音阶靠近。”[4]295可见,外来的研究者更倾向于运用固有的远经验知识体系标准来选择研究对象。与其相反,第一类受访者的分类观体现了其综合傣族传统声乐、器乐和舞蹈音乐的特点;第二类受访者的分类观体现出深厚的本民族文化研究功底,能充分运用所积累的远经验和近经验双重分析能力,归纳总结传统文献中的相关论述,从而对傣族传统音乐观念及分类问题有着较清晰的认识。
但民间评价与分析评价并未完全交融。在此,笔者拟针对哈与赞哈调,提出一种建立在民间评价与分析评价相结合思维基础上的分类设想,试图将本土思维的分类原则、局外人的分析原则及赞哈调自身特点相融合。
在对哈与赞哈调进行具体分类前,需梳理以往学术界关于傣族传统音乐的分类观。岩温扁《贝叶文化在建设民族文化大州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文把傣族音乐分为“五种乐调,十三种乐器和五种乐谱”,关于五种乐调,他说:“古老曲调有唱、延声唱、合唱、合拍唱、咏唱等五种。傣语称‘哈、笙、嗲、派、环云”,“‘哈’指的是带说唱性质的‘赞哈调’,‘派’是唱诵民间叙事诗的音调,最初是一种自然宗教的祷歌唱法,节奏性较强;‘森’介于二者之间,是一种声音拉长的民歌;‘嗲’是朗诵的音调;‘嗲坦木’即诵经的意思,一般指赕佛时僧侣轮流(个人)唱诵的经腔”。⑤岩温扁的分类和对五种唱法的论述,转引自杨民康《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226—227页。岩温扁论述五种唱法的中的“哈”和“森”同哈、赞哈调有关。田联韬《中国境内傣族民间音乐考察研究》将傣族民间音乐分为:“民歌、民间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传统歌剧)、民间器乐、民间祭祀音乐等6类。”[2]4
以两位学者对傣族传统音乐的分类为依据,结合上述三种分类观,笔者对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哈与赞哈调分类如表1、表2。
表1 西双版纳地区傣族赞哈调的几种分类观
表2 西双版纳地区傣族的赞哈调与非赞哈调
表1将三种不同分类同傣族传统音乐分类相结合,可看出哈与赞哈调属于傣族传统音乐的一个子系统,两者既相融合也相分离。岩温扁的分类未提哈藤、哈凡,而田联韬的分类未提哈森。笔者认为,由于“哈”意为“唱”,“凡”意为“舞”“跳舞”,故岩温扁未提哈藤、哈凡,可能由于将哈藤归为哈类,将哈凡归为森类,而田联韬未提哈森,可能由于将哈森与哈凡归为民间歌舞音乐。
表3的分类观建立在表1、2及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伴奏乐器、赞哈调体裁、音乐形态特征等将赞哈调进行归类。表3结合民族音乐学和音乐学观念,注重音乐形态特征及伴奏乐器为划分标准。这一分类法,不仅兼顾民间评价与分析评价的远经验和近经验的结合,更为后续研究尤其是赞哈调音乐层面的研究,提供视角与路径。
本文以西双版纳傣族赞哈为例,运用梅里亚姆“民间评价”“分析评价”等理论,从局内和局外不同视角,论述民族音乐学乐种体裁分类相关问题。笔者认为,当受访者给出的答案并不一致时,研究者可以尝试运用本文思路,以受访者不同身份为标准作区分、梳理、论述。一方面,尊重每一位发言者的诉求;另一方面,为论文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分类论述时,研究者谨慎运用“个人观点及语句”,并总结不同观点,以得出自己的分类观。
表3 西双版纳地区傣族赞哈调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