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加
唐代负责京城薪炭供应的机构是司农寺属下的钩盾署。当长安城薪炭供应不足时,朝廷还会特别设置“木炭使”,以加强薪炭的采运。木炭使常由高官兼任,足见对薪炭的重视。
当时长安居民使用的燃料主要是木炭,而木炭的烧造场所主要在长安附近的南山。这一带的农民多被编为炭户,成为专业的烧炭人。白居易的《卖炭翁》一诗写“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正是这段历史的真实反映。长安城薪柴的需求量太大,附近的森林被砍伐殆尽,到了唐朝中叶,长安城内的薪柴已严重不足。为解决薪柴不足的困难,唐代宗永泰二年(766年),木炭使黎干曾建议朝廷开漕渠,从外地调运薪柴。
与此同时,煤炭也进入了长安,成为一些大户人家的燃料。据史料记载,当时江苏徐州和山东枣庄都产煤。但是受当时开采技术的限制,煤炭的产量很低,能够进入长安的煤炭也不多,差不多成了权贵的专享品。
长安还有一种更高级的燃料。据唐《开元遗事》载,西凉国进贡了一种“瑞炭”,长尺余,能连烧十日,而且热量高,没有烟。唐人受到启发,也开始琢磨制造这种炭。唐康骈《剧谈录》载:“唐乾符中,洛中有豪士,承籍勋荫,锦衣玉食,极口腹之欲。尝谓门僧圣刚曰:‘凡以炭炊饭,先烧令熟,谓之“炼火”,方可入炊。不然,犹有烟气,难餐。”这里的“炼火”,就是烧制焦炭的过程。
对长安人而言,用哪种炭俨然是身份的象征,而怎么用也颇有讲究。据五代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载:“(杨国忠家)以炭屑,用蜜捏塑成双凤。至冬月则燃于炉中,及先以白檀木铺于炉底,余灰不可参杂也。”以蜜为黏合剂,像团煤球一样把炭屑搅拌捏塑成双凤造型,不仅耐烧而且美观,这种操作显然不是一般百姓能实现的,权贵的奢侈在此就可见一斑。
(摘自《廉政瞭望》2019年第12期,旺仔糖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