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
日前,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发布《中国动物致伤诊治规范》,包含了犬、猫、蛇、蚂蚁、海蜇、胡蜂等二十多类常见动物致伤预防、救治等诊治规范。根据官宣,这个规范出台的背景为“中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毒蛇咬伤人数超过30万……尤其是因动物致伤导致的破伤风、狂犬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这两个数字本身就足够惊悚。
一年前,国家卫健委在西安举行的2019中国动物伤害救治论坛上介绍,“中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被蛇咬伤的人数超过10万”。再追溯下去,4000万与30万/10万这两组数字多年前就出现了,不时见诸学术论文与报章,是比较陈旧的数据,所谓的正确,应该只是数量级意义上的正确。
就被猫狗咬伤的4000万而言,我们可以从一些城市公布的数据来印证与外推。2019年1-8月,深圳市12.3万人被猫狗所咬伤,其中被狗所伤7.2万,被猫所伤5.1万。2018年1-7月,杭州市犬伤门诊每月平均接诊人次数高达一万多,其中被犬、猫致伤的比例分别为75.80%和17.58%。考虑到这些城市的人口、猫狗数量及被猫狗所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每年全国有几千万人次被猫狗所伤是合理的数字。
人类与许多动物的生存空间有交叉、有重叠,两者之间的互动是不可避免的。有互动,就可能有伤害。伤害是双向的,有人伤害动物的,也有动物伤害人的,这里关注后者。从这个前提出发,探索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动物对人的伤害。
拿猫狗来说,尤其在城市,许多人把猫狗当伴侣,以慰藉情感,以排解孤独。他们与猫狗日常有高频互动,可以推定他们对抓咬风险事先是能预见的,故而无需讨论。这些猫狗对他人的伤害才是需要从源头上加以抑制的。
城市本身意味着高密度的生活方式,应该杜绝或减少这些有主的猫狗对他人生活空间的侵占,并应该减少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威胁。为此,应该上牌并免疫,禁养某些凶猛犬类,遛狗用狗绳、戴口套,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避让他人,禁止遗弃等。这些应该成为普遍、刚性的规则。在此基础上,应该尊重小区自治,业主可以投票决定全小区禁养所有犬只,或规定犬只使用公共空间的规则,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决定豢养动物的本地性规则与边界。在权利意义上,有主的犬只伤害他人,是犬只的主人侵权甚至犯罪,实质上不是犬只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
流浪猫狗尤其是城市里的流浪猫狗则是更大的问题。中国目前的流浪猫狗或有几亿只之多。所谓“天津有超过150万只流浪狗与50万只流浪猫”“北京有约500万只流浪猫”都是N年前的数据了。流浪猫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一只猫杀死几百只鸟类是随随便便的事儿。流浪狗主要是伤人的问题。为此,对遗弃猫狗者应该严惩,控住增量;对存量流浪猫狗应该捕捉收拢,携带狂犬病毒的应该“无害化处理”,其余在一定时间内供人收养,超过一定时限应该统一“人道处置”。这是为了保护人的利益与生态利益。
反过来,人也要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入,这既有利于自我安全,也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许多野生动物与其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经过漫长的共同进化实现了某种平衡、彼此可相安无事。保持必要的距离与边界,可以避免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另外,放生被一些人视为大善,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放生到人类活动密集的地方,对人类的安全或有很大的威胁,曾有人无脑地放生毒蛇;如果放生到野生动物栖息地,则有可能破坏生态,放生入侵物种也时有发生。
总之,从源头减少动物对人的伤害,说到底是个权利边界问题。不能放纵有主无主的动物宠物侵占人的生存空间,威胁人的安全;人也要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入,以免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