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6月,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家美容按摩院开业优惠酬宾的广告,于是和闺蜜每人花了8500元各办了一张美容卡。我和闺蜜去美容院消费一段时间后发现,美容院的按摩师更换频繁。我感覺有问题,于是要求店家出示美容按摩师的健康证,却被告知健康证在办理中。当问及我们所用美容用品的生产厂家及批准文号时,店家也只是回复说系正规厂家产品,但没有正规牌子。我和闺蜜信不过,就想把卡里剩余的钱退掉,但老板不同意。请问,美容院拒绝退款有法律依据吗?
林女士(黑龙江大庆)
律师说法:您和您的闺蜜作为消费者,购买了美容按摩院的美容卡,即你们与美容按摩院订立了一份服务合同,双方都应当按该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服务合同中,虽然没有特别约定由按摩院的什么人为消费者服务,也没有规定使用什么品牌的美容产品,但也不能默认为不管什么人都可以开展美容按摩服务,也不是什么样的美容产品都可以使用。对于从事美容按摩服务的从业人员,国家做出了相关要求,要求必须办理健康证。对于美容液等用品,也要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有批准文号。这些,都是保证按摩服务的基本条件。
你们要求退卡,在法律上,这属于解除合同。在不能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能否解除合同,只能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和您的闺蜜要求解除合同,符合第四款的条件:美容院不能提供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即可以认为其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所使用的美容产品不知是否有批准文号,更难以实现美容的目的。因此,您和您的闺蜜可以据此与美容院解除合同,要回美容卡中剩余的钱。如果与美容院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诉至法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