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行为实证调查下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分析*
——以机构型养老建筑为例

2020-09-17 03:17王洪羿张玲周博WANGHongyiZHANGLingZHOUBo
建筑技艺 2020年8期
关键词:静态定位案例

王洪羿 张玲※ 周博 WANG Hongyi,ZHANG Ling,ZHOU Bo

1 苏州大学建筑学院

2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1 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基本概念与影响因素

1.1 基本概念

老年人在机构型养老建筑公共空间内停留时,需要对所在建筑场所内的空间环境要素进行认知,同时通过观察公共空间内其他老年人的空间位置与个人活动领域之间的空间关系,实现老年人在建筑室内的自我空间定位,进而开展相关行为活动[1]。

1.2 影响因素

机构型养老建筑内引发影响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因素包括:物理规定要因、行为活动要因、空间位置要因。其中,“物理规定要因”对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类型产生引发影响;“行为活动要因”引发影响各类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在建筑室内的分布状况;“空间位置要因”引发影响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时的视角关系[2]。

2 “物理规定要因”影响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类型

物理规定要因包括:家具要因、对象要因与空间要因(图1)。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类型在物理规定要因的影响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家具规定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身体朝向选择受到所在建筑空间内家具摆放位置的影响,在机构型养老建筑小尺度空间内的案例类型相对较多。

对象规定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场所位置选择受到护工、亲友、来访者等日常交流对象的影响,反映了机构型养老建筑内的社会关系,公共空间内的案例类型相对较多。

空间规定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受到个体私密安全感的心理影响,选择停留在建筑公共空间边界处,同时受到老年人观察对象的空间方位引导,在机构型养老建筑大尺度空间内的案例类型相对较多[2-4]。

3 “行为活动要因”影响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场所分布

行为活动要因包括公共空间内“老年人日常行为活动范围”和“老年人日常行为活动内容”两个方面,选取机构型养老建筑案例DL07和JP01作为实证调查研究对象(图2)。

3.1 老年人日常行为活动范围实证调查

首先对调研案例DL07与JP01内的老年人行为活动范围与人群聚集区域展开实证调查与实态记录,绘制生活单元内的老年人活动轨迹示意图(图3)。

在案例DL07的生活单元Unit1内,老年人群的高移动频率与聚集交往场所主要包括卧室前的公共空间与天井西侧的公共空间;在生活单元Unit2内,除了卧室前的廊下空间与天井西侧的公共空间之外,廊下空间尽端、洗漱间、健身室与天井周围小空间的利用频率也较高。

1 物理规定要因影响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类型

2 实证调查对象的建筑平面布局

3 调研案例DL07 与JP01 内老年人行为活动范围和人群聚集区域的实态记录

4 调研案例DL07 与JP01 内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发布与构成比率

在案例JP01的生活单元Unit1内,老年人群的高移动频率与聚集交往场所主要包括卧室前的公共空间和机构内的共同生活空间,同时由于建筑西侧走廊端部空间内电视机的布置,此处也频繁形成小范围的交往人群;Unit1和Unit2内老年人的日常行为活动轨迹在建筑北侧公共浴室空间和机能训练空间内的重叠程度都较高,但是Unit2内老年人对共同使用空间的利用频率相对较低,主要交往聚集场所位于放置电视的北侧廊下空间端部。

3.2 老年人日常行为活动内容实证调查

老年人在公共空间内的日常行为活动包括集体餐食、保健锻炼与自主行为,其中自主行为又可以划分为老年人个体私密行为与群体交往[5]。在行为活动要因与物理规定要因影响下,通过实证调查与记录,获取“家具规定型”“对象规定型”和“空间规定型”的老年人基本空间定位状态在实地调研案例内的产生与分布实态(图4)。

4 “空间位置要因”影响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视角关系

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视角关系受到“空间位置要因”影响,可以划分为五种类型[2](图5):1)对视关系:老年群体日常会话交流时的静态空间定位关系;2)可视关系:在老年人140°视野范围内与观察对象之间形成的可视空间定位关系;3)能视关系:在老年人的最大视野范围内与观察对象之间形成的能视空间定位关系;4)不可视关系:在老年人的最大视野范围外与观察对象之间形成的不可视空间定位关系;5)单人关系:在老年人的最大视野范围内外都不存在观察对象的单人空间定位关系。

5 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与空间设计思考

5.1 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

(1)案例DL07内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

由于在建筑北侧集中布置封闭型的公共活动空间,老年人行为活动范围与内容受到空间场所的限制,因此形成家具规定型、空间规定型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比率相对较高,老年人之间视角关系多为不可视关系与单人关系。公共空间功能多样性的缺乏引发老年人行为活动范围、内容与静态空间定位的秩序性相对较高,而老年人的自主多样性则相对缺乏。

(2)案例JP01内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

5 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时的视角关系实证调查分析

6 利用过渡性空间设计形成自然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界限

由于未受到卧室南向布置的规范限制,在建筑内分散布置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老年人行为活动范围与内容通过家具、隔断等环境要素进行自由引导,在开放网络状的公共活动空间布局影响下,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类型多为家具规定型,老年人之间视角关系多为对视关系、可视关系和能视关系。建筑空间与环境要素的多层次设计引发老年人行为活动范围、内容与静态空间定位的自由灵活性相对较高。

5.2 满足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的空间设计建议

针对案例DL07建筑公共空间的优化设计,建议在老年人卧室前设计过渡性空间,避免老年人直接进入公共性较强的活动空间,这样可有效降低公共活动空间对老年人心理产生的紧张感;同时在公共电梯前设计具有半公共属性的等候空间(图6),增强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自主选择性与多样性。

针对案例JP01建筑公共空间的优化设计,建议对已有活动空间进行局部视线的自然遮挡,以降低老年人群在对视关系的静态空间定位状态下产生的紧张、尴尬等不适感,有效保护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状态下行为活动的私密性,保证建筑空间对静态空间定位产生积极的引发影响,借鉴上述建筑空间的设计经验。

6 结论

首先,老年人的静态行为活动通过空间定位状态特征进行诠释,机构型养老建筑内的物理规定要因、行为活动要因、空间位置要因等要素构成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状态的影响因子,决定了老年人的停留场所、身体朝向和定位选择。

其次,基于环境与行为的实证调查分析,在物理规定要因影响下产生家具规定型、对象规定型与空间规定型的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类型;静态空间定位的场所发布受到老年人行为活动要因影响;在空间位置要因影响下,对视关系、可视关系、能视关系、不可视关系与单人关系构成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视角关系。

最后,满足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特征的空间设计重点在于利用过渡性空间设计形成自然的空间界限,促进公共活动空间自然融合,利用家具要素的自由布局对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局部改造与多层次空间设计,提高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下的个体行为私密性,增强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的自主选择性以优化视角关系,避免因老年人静态空间定位产生对视关系而带来的尴尬、紧张与不适感。

图片来源

图1,5 为作者根据文献[2]改绘,照片为作者自摄;图2~4 为作者自绘;图6 为作者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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