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警政署长”王卓钧和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分局长方仰宁因“太阳花学运”驱离有关人士被控杀人未遂。4人15日被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联合新闻网15日称,2014年台“立法院”审查两岸服贸协议引发争议,学运分子当年3月18日霸占“立法院”,之后转进“行政院”,警方驱离爆发流血冲突。有37名民众认为警察施暴,自诉马英九等官员杀人未遂、重伤害、伤害以及强制罪。15日的无罪判决书称,“行政院”院区是集会游行禁制区,抗议民众在该处集会属于非法集会,且他们进入院区并不是以和平或非暴力方式,因此警方驱离为合法。
台“民间司改会”义务律师团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和遗憾。马英九肯定司法判决,认为有助于维护法治,伸张正义。马办称,任何民主法治社会都无法容忍数千名暴力分子违法闯入“行政院”、破坏门窗办公设备、攻击警察,并企图阻挠公务员上班、瘫痪政府,政府和警察有责任恢复秩序及确保机关正常运作,“当时的行动绝对合法、有必要,而且符合多数民意”。▲(张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