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产权制度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2020-09-14 12:01陈泽荣刘敏娴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23期

陈泽荣 刘敏娴

摘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概念是我国提出的现代经济发展概念,此概念主要建立于现代产权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改善,具有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资源规范性发展的作用。文章主要阐述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产权的基本概念、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作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建议。

关键词:现代产权制度;混合所有制经济;经济资源规范性

产权制度在定义上是一种对市场所有制度具有决策性作用的制度,可以说现有的所有市场经济制度都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来进行建设的,相应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组成部分,要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就应当根据产权制度来进行分析,由此得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这一条件下,当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发展,我国市场的资源分配、交易成本、资源利用率等都将大幅提升,可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对此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产权的基本概念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概念

根据相关资料可知,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概念从不同角度有不同定义,例如在内容上包括两个定义: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社会整体经济体系中,由多个经济体组成的一种经济结构,结构中每个经济体之间都存在相互依存、渗透的直接或间接联系,同时包含政府、私企等不同性质的经济主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以政府作为主导,与私人经济体相互混合后对私人经济体进行调节、干预的一种经济结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在相同经济体系框架中,由不同产权经济体组成的相互融合的产权配置结构。这些定义相互之间虽然存在细微的差别,但都表述出“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任何合理的经济体之间都存在相互融合、相互竞争的关系,同时政府在整个混合关系中占据了一定主导地位”的信息,这一条件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成为了在宏观角度上,对市场产权制度进行调控,相应使微观上的交易成本等朝有利方向发展的一项工作,此项工作自我国第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是重点关注的问题。从发展历程上来看每当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突破,社会经济体的发展就更加合理,说明这一发展方向是正确的,相应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一直持续到了十九大,根据十九大领导人讲话可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准确概念界定,即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在平等物权条件下,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经济体参股组成的新产权主体多元化融合产权,主要体现包括股份制企业与股份持有方的属性融合,可通过股份改造方式,使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具有可股份制的特征,相应增加公有制经济的活跃性。此外,以上提到的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是指“除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以外的所有国有企业”。

(二)产权基本概念

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泛指人获益或受损的权利,可知在产权条件下人对自身经济具有自由控制的权利。细化来看可以从三个角度上对产权进行概念界定:产权是一种具有排他性,对财产进行自由控制的权利,其中财产泛指具有经济价值、可交易的物体;产权是一种由多种权利组成的权利集,这些权利产生于经济与社会关系,大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处置权及收益权、索取权。同时这些权利虽然是产权的组成部分,但也可以被拆分后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产权是一种“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其中行为性是支撑产权、生成产权的基础,即在产权主体没有行为动作的条件下,产权将无法发挥任何作用。综上可知,产权在基本概念上可以定义为一种产权主体对自身财产实行应有权利的关系,具有圈定权利边界、确认行为所属的作用,相应在经济交易当中,交易的双方就是产权主体,其交易行为可以被定义产权交易或者交换,即假设A、B代表交易雙方,其中B想要购买A的产品,随之引发交易,交易过程中B将自身的金钱交于A,A将自己的产品交于B,由此就完成了金钱产权与产品产权的相互交换,它们的产权主体都变成了对方。此外,产权在本质上是缺乏保护的,即在以上假设中如果没有一个“管理者”对双方的产权进行保护,则很可能导致某一方受损,例如B将金钱交于A之后,而A没有把产品交于B,这种行为显然就导致B的产权受到了损伤,可见在产权交易或交换当中“管理者”的重要性,相应国家作为市场“管理者”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就会提出一种基本的制度安排,借助法律对交易中所有产权主体的产权范围进行界定,并使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某个主体的产权交易行为超出界定范围,则触犯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管理者”的行为也要得到报酬,由此就产生了税收,因此在现有产权概念上,其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由产权主体出资建设的一种对自身产权进行保护的法律权利,具有保障交易或其他经济活动的规范性,维持各经济主体的责、权、利相互平衡的基本制度安排。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作用

(一)加强公有制经济活跃性与控制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公有制经济资本、企业而言都有巨大影响,首先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充分激活公有制资产,使国家资产管理的管理目标从资产转向资本,这一条件下国家只需要用少量资本就可以对社会资本进行调整,这一表现可知受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影响,国家资本管理成本将大幅降低、管理控制力,同时因为成本的降低,使得公有制经济的布局更加灵活。其次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得国有企业具有股份制属性,说明社会资本或资源均可注入国有企业中,这一条件下代表社会资本或资源受到了整合,且可以给国有资源提供强大的物质支撑,同时因为社会资本与资源的加入,国有企业在性质上成为了资本经营企业,不再是单纯的经营-生产型企业,代表企业的经营效率与管理水平都得到提升。

(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在我国传统国有企业发展中,政府对企业的进行资金或资本的投入是常见现象,导致政企两家很难分开,出现了产权混乱的现象,即政府在传统国有企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是唯一的投资者与受益者,其必然希望自身的投入得到应有回报,相应会根据自身对企业运作进行干预,而企业在运作中更希望依照自己的想法来发展,但受到两者地位差距的影响,多数时候都要依照政府意愿进行发展,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优惠,最终就导致两者难以分开的现象。而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质上具有界定政府、企业产权的作用,相应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下,政府与企业之间将有明确的产权界线,使政企可以分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代表国有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投资主体的扶持,使得政府不再是唯一投资主体,这一条件下所有投资主体之间就形成了制衡关系,不可能因为单个主体的意见而主导企业发展,所以当国有企业遭遇某些问题时,需要所有投资主体相互协商来解决,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得我国传统国有企业成功改革。其次针对传统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下同样可以进行改革,即传统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不完善,企业内部的各层级管理者在企业基础上的产权、权责较为模糊,导致某些在企业内具有话语权的管理者会依照自身主导来控制企业发展,或者不同管理者在协商问题时经常因为分不清产权与权责,所以导致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现象。这一条件下,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同投资者在产权上有了不同的定义,例如具有投资者具有经营权,而企业创办者具有所有权,两者中所有权的权重等级高于经营权,这样就使得企业创办者具有决定企业运作的权利,代表企业将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经济体,发展道路将更加明确。

(三)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体发展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体是指私营性企业或个体户,在长期发展下两者已经形成了庞大规模,整体资金量极其雄厚,但在以往产权管理制度上,非公有制经济体只能从事一些传统行业,例如零售、生产、工业等,而很难进入类似金融、电力、电信等行业当中,说明非公有制经济体在原有制度上受到了限制,相应传统行业的发展出现了严重饱和、同质化的问题,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体发展遇到了困境。而这一条件下,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加大金融、电力、电信等行业对非公有制经济体的开放力度,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体可以进入这些行业当中来获益,同时受此类行业的技术等方面的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体必须提升自身能力,促进自身发展水平提升。

三、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建议

目前,关于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研究工作还在开展当中,尚未出现完善、健全的方案与方法,但在已知条件下现代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必须做到两点,即明确权责、完善资产产权,下文将提出两者的发展建议。

(一)明确权责

在产权制度条件下,权责是否明确是影响产权管理能效的关键因素,如果权责区分不明确,则将导致产权无法保护市场交易行为的安全,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当前产权制度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种的权责划分比较明确,但依旧存在部分的欠缺,例如即我国现有产权制度中,对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的产权责任划分还不够明确,使企业内部事務运作混乱。就这一问题,本文建议将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独立分为两个主体,其中投资者作为法人应当对投资企业负责、经验者需要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负责,这样企业才能对社会负责。

(二)完善资产产权

资产产权的建立旨在实现资产保值与增值,而现代产权制度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的资产产权并不完善,即除了上市公司以外,大多数国有资产受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影响,其资产涉及面十分广泛,出现了深层次的经济矛盾。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建议在资产产权完善建设工作中,针对产权分类建设对应的市场,在遇到问题时就能够通过市场力量来解决对应问题。

四、结语

综上,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产权的基本概念进行了阐述,可知两者对国家经济发展、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分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作用,证实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国家经济体系的发展与优化。同时,在现有产权制度基础上提出了两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建议,可以保障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条不紊的展开。

参考文献:

[1]朱智.谈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问题[J].商业经济研究,2014(22):60-61.

[2]曹银平,牛相锋,高建朝.山西冀中能源集团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设的探索[J].煤炭经济研究,2014,34(05):56-59.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