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
【摘 要】基层科技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战场。文章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调查了广西全区111个基层科技部门的机构改革和工作开展情况,系统了解机构改革后基层科技部门发展需求,并在分析广西基层科技部门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广西基层科技工作的对策。广西应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创新型地区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上下协同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创新驱动;广西;基础科技部门;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8-0001-03
近年来,广西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提升到新的高度,隆重召开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和全区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着力实施“三百两千”科技创新工程,全区科技创新事业实现了新跃升。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广西部分市县科技工作却呈现出疲软的态势,部分基层科技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浪潮下被撤并,使科技创新工作在基层失去了触角。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如何发挥基层科技部门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1 广西基层科技部门机构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深入了解与掌握当前广西创新驱动背景下基层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了解机构改革后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的发展需求,本文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调查全区111个基层科技工作单位〔包含12个地级市、99个县(区、县级市)〕的机构改革和科技工作发展情况。调查发现,广西基层科技工作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层财政科技投入普遍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7.1%的縣(区、县级市)年财政科技拨款不足10万元;二是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弱化,72个县(区、县级市)的科技管理部门被撤并,基层科技服务能力明显降低;三是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基本工作条件差,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四是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到位,79个县(区、县级市)的科技管理部门总人数不超过5人,人员身兼多职、被长期抽调的现象十分普遍,科技服务人员紧缺。
1.1 基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严重弱化,科技管理服务能力明显降低
1.1.1 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情况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广西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减少、职能弱化,导致科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弱于改革前。从市级层面来看,虽然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均保留了独立的机构设置,但仍面临着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科技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据调查统计,仅有33.33%的市科技局人员配置15人以上(含局长、副局长、书记、调研员及挂职人员),个别市科技局人员编制甚至不足10人,科技局作为科技工作组织者和促进者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1.1.2 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情况
从县级层面来看,广西全区仅有27.27%的县(区、县级市)拥有独立的科技管理部门,72.73%的县(区、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被撤并,个别县的科技管理部门甚至已经从政府行政序列取消。个别县直接将科技局更名为科技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科学技术推广服务性工作,由县教育局代管。在科技管理部门被撤并的县(区、县级市)中,8%没有设置直接负责科技工作的部门;而设置有科技工作部门的58个县(区、县级市)中,有53个县(区、县级市)的科技工作部门处于非主导地位,占比高达53.54%。
独立的县域科技管理机构是科技工作部署根植在基层大众中的“腿”,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的撤并甚至取消,导致广西科技工作在县、乡失去了方向感。在定性调查部分,有48.49%认为其科技工作在萎缩;51.52%的科技管理部门职能由多变少、由强到弱或职能被取消;61.62%的科技管理部门地位变化由高到低;86.87%的科技管理部门由独立到合并甚至从有到无。
由于近73%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被合并或撤销,原有具有经验的科技管理人员流失,或调到其他部门或调到非科技岗位任职,因此影响了基层科技工作的有效推进。据调查,93.69%的市、县(区、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表示其面临着人员不足的问题。在被调查的99个县(区、县级市)中,6.06%的科技管理部门只有1名专职科技管理人员,个别县(区、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甚至没有专职科技管理人员。
1.2 基层财政科技投入普遍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
科技投入水平是衡量区域科技进步水平的关键指标之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保障。目前,财政科技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广西基层科技跨越发展的重要因素,亟待解决。据统计,2018年在受调查的12个地级市中,只有5个地级市财政科技拨款超过2 000万元,占所有地级市的比重未超过半数;其中,个别市的财政科技拨款还不足200万元。在接受调查的99个县(区、县级市)中,有21.21%的县(区、县级市)财政科技拨款不足100万元,有7.1%的县(区、县级市)财政科技拨款甚至不足10万元。
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不均衡,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查显示,全区仅有39.64%(44个)市、县(区、县级市)的科技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且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和桂林3个市(25个,占总数的22.52%);有9.9%市、县(区、县级市)的科技工作不能正常运转。
1.3 基层科技工作缺乏顶层设计,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从市级层面来看,8.33%的市级科技局没有制定市本级科技发展规划,而制定了发展规划的市中,有9.09%的规划不能实施。2018年,25%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不足150万元。
从县级层面来看,48.48%的县(区、县级市)没有制定本级科技发展规划,10.1%的县(区、县级市)甚至连年度的科技工作计划也未制订,而制订了年度工作计划的县(区、县级市)有17.98%无法有效实施。2018年,43.43%的县(区、县级市)没有设置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基层科技发展后劲不足。
1.4 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基本工作条件差,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
工作条件差、缺乏基本的科技工作手段和设备,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是基层科技管理部门面临的另一困境。据调查,20.2%的县(区、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在开展科技工作过程中存在着科技基础薄弱、工作条件差等问题。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方面,58.33%的地级市没有设立科技市场开展科技推广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97.98%的县(区、县级市)在科技市场建设方面仍处于真空状态。
2 新形势下加强广西基层科技工作的对策建议
建设创新型广西需要全区各市、县(区)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创新型地区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上下协同的有机统一。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基层科技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2.1 坚持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理念,确保改革后职能、编制、人员、预算“四到位”
机构改革后,虽然很多基层独立的科技管理部门被整合,但绝大部分县级政府仍设置科技行政管理职能,县级主要领导需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提升科技支撑产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进一步推动科技管理职能、编制的落地,在合并的部门内设立专职科技部门,不能让科技职能湮灭在合并部门中。人才是事业的关键,尤其科技工作,应加强专职高素质科技管理人员的配备,使每个县级层面政府保有科技事业的“明白人”;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门的科技专项,用于支持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工作。
应用好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加大对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科技创新指标的考核,近期尤其应考核机构、编制、专职人员、财政投入等指标,使当前县级科技管理职能得以实实在在保留并落地生根。
2.2 创新管理观念和方式,加大合并后各职能间的优化融合,协同促进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基层科技工作人员紧缺、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的主要原因在于改革后完成撤并的机构未能打破原有的部门界限,尚未实现结构上的整合,下设机构在人事调配、职能和文化方面依旧各自为政、貌合神离。因此,改革后完成撤并的部门的下设机构在领导任免和人事安排方面应尽可能进行交叉任职,除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外,其他岗位都进行交叉任职,推动部门内部的文化融合,使部门工作人员“浑然一体”,实现工作上的“同舟共济”,有效缓解减员大势下基层科技工作无人可用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科技职能与合并部门职能之间的互通点,加大合并后各职能间的优化融合、协同促进。
2.3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规划和政策环境营造,推动市场化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分门别类地明确不同类型地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推动基层科技工作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地确定目标和任务,分门别类地明确不同类型地区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把科技与经济社会结合作为基层科技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基层科技工作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对于第二产业占比较高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以开放式创新的理念,加强县市内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等各类科技孵化器和创业空间的建设,搭建政府、企业和科技人员之间顺畅沟通、交流和协作的有效平台;对于第一产业占比较高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为县域外科研院所、高校与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作牵线搭桥,同时积极推进农产品信息化建设,将“互联网+”的理念融入现代农业生产与营销的全过程。
二是构建市场化的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主体的作用,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市场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成果转化等市场化的科技创新服务。
三是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能力建设。各市县要将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政府发展规划,切实改善科技管理部門的办公条件,保证必要的办公场所,按标准配齐电脑等办公硬件设施,提高科技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
2.4 系统设计政府各层级科技部门职能定位,加大创新协同配合,形成创新合力
按照鹿心社书记提出的“坚持前端聚焦、推进中间协同、注重后端转化”的总体思路,从科技管理层面打造全区“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加强全区科技管理系统的联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自治区科技厅聚焦前端,着力组织攻克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重大科技、原创性技术攻关;市级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中间协同,深度挖掘产业技术新需求,组织开展小技术攻关;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后端转化,精准对接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在地方的转化应用,开创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一盘棋、一条心、一张图、一股劲”的发展新局面。
2.5 加大市县科技投入,激发市县科技创新发展新活力
一是设立自治区引导县(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统筹自治区科技资源支持基层科技创新。2016年,财政部和科技部探索设立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基层科技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2016年、2017年资金规模分别为14.2亿元、12.78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科技创新发展。建议广西借鉴这一做法,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分设自治区引导县(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每年资金规模3亿~5亿元,配套支持市、县创新项目,采取因素法分配和管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聚焦市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市县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资金的具体分配、管理,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撬动,有效带动市县财政资金对区域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动广西市县创新驱动发展。
二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解决基层尤其是县级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加强市县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市县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并将财政科技投入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对市县政府进行考核。加强市县科技投入执法检查,对挪用或截用的地区,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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