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自然资源局 商金杰
2019年11月,东营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森林湿地长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森林湿地长制体系,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确保每一片森林、每一方湿地都有森林湿地长或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目前,全市森林湿地长制体系已基本建立,共设森林湿地长2261 名,其中市级5 名、县级32 名、乡级122 名、村级2102 名。
为推动森林湿地长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实现森林湿地长制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东营市紧紧围绕“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的目标定位,按照“树牢一个理念,强化二项保障,实施三大工程,做好四篇文章”的“1234”总体工作思路,持续加大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力度,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建设湿地城市建设方案》,全力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城市特色,实现了资源型城市向生态型城市的有机转换。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实现城市与湿地、人与湿地和谐相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启动实施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恢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建成全市三区两县全覆盖的多形式的湿地保护体系,既发挥了湿地旱涝调节、改土压碱、水质净化等功能,又实现了农业减灾增收,维护了生物多样性,提升了城市风貌。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实施湿地入城工程,打造五个湿地特色片区和九条湿地特色景观带,使湿地景观与城市空间有机结合,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湿地美景,增强市民湿地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正确处理河与湿地、绿与湿地、景与湿地的关系,宜湿则湿、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田则田、宜湖则湖、宜草则草,打造河畅水清、湿地彰显、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一是强化法律规划保障。突出法律规范作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意见》和《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把湿地保护和恢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颁布《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两部法律,加强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将其他湿地列入湿地保护名录,建立分级保护管理体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启动《东营市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实施意见》,开展水资源配置利用等专项规划,进行《“湿地城市”总体设计》。同时,编制《东营市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2018—2025年)》,对今后一段时间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进行总体布局。二是强化政策机制保障。用好上级政策,充分利用水利部出台的文件中,关于黄河利津水文站以下不受引水指标限制的规定,为全市湿地生态补水做好有力保障。积极完善湿地管理协调机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东营市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湿地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建“东营市森林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公布东营市湿地名录,明确保护范围和修复利用方式,对各级各类湿地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湿地保护考核机制,把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指标纳入各县区(管委会)生态文明考核等制度体系,健全奖惩机制。
一是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出台《东营市湿地城市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自然保护区1 处、湿地公园10 处、森林公园5 处、海洋特别保护区5 处、饮用水源保护区8 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 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 处,湿地保护小区39 处,湿地保护面积257198 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6.14%,形成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海陆兼顾的湿地保护框架体系。二是实施湿地修复工程。遵循自然规律,通过修筑围坝、引水渠,修建引水闸、连通闸、泄水闸,恢复水循环,在雨季蓄积雨水,在黄河丰水期大量引入黄河水,以蓄淡压碱等措施对退化湿地进行修复。自 2010年开始,连续实施了刁口河流路生态调水工程,黄河故道断流 34年后重新实现全线恢复过水,补水面积达到 4000 多公顷,每年蓄水 3500 万立方米,有效恢复大汶流、黄河故道等区域湿地,成为全国湿地恢复最有代表性的区域。2019年,保护区实施了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总面积3200 公顷,总投资10687 万元,这是东营建市以来最大的湿地恢复工程。三是实施湿地入城工程。实施《“湿地城市”总体设计》,出台了《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2年)》,充分发挥湿地在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作用。综合治理广利河水系,将明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清风湖公园、金湖银河公园等河流、湖泊、水库贯通一体,构建起“九横十纵”的城市主干水系和环城水系。实施金湖银河生态工程,将中心城北部、东部区域约47 平方公里的大片湿地、水系、湖泊、水库串联起来,使湿地景观与城市空间有机结合,着力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城市风貌。
一是做好湿地旅游文章,打造“黄河入海,我们回家”品牌。充分发挥黄河三角洲湿地“奇、特、旷、野、新”的美学特征,以河海交汇、新生湿地、野生鸟类三大景观为依托,建立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打造“黄河入海、我们回家”旅游品牌,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生态旅游区之一。二是做好纳洪调蓄湿地建设文章,建设无内涝城市。启动实施占地总面积约100 平方公里的东营市天鹅湖城市湿地工程建设,通过地形整理,打通河流水系、湿地之间流路,搞好生态保护和修复,打造集“蓄洪、生态、旅游、人文、景观”于一体的高标准自然湿地,实现蓄滞洪水、涵养水源、净化水质、改善生态气候、提升环境质量的功能。三是做好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的文章,高位推动湿地保护科学研究。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系统演替、湿地开发利用、湿地环境影响、湿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系统研究。中国科学院和省林科院分别在东营市建设了“黄河三角洲滨海湿地生态试验站”和“黄河三角洲森林定位研究站”,开展湿地生态动态监测与评估等工作,促进了湿地生态预警与应急防范机制的建立。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为国际湿地科研和学术交流提供载体和平台。四是做好湿地文化文章,培养全社会生态道德意识。先后建设了“黄河口湿地博物馆”“黄河三角洲鸟类博物馆”“湿地学校”等生态教育场所,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中国湿地文化节”“黄河口国际观鸟节”“爱鸟周”“湿地摄影展”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湿地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的湿地保护和社会生态道德意识。目前,全市有3 所学校入选“全国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19 所入选“东营市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5 所学校入选“全国湿地学校”。
通过持续加大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力度,深入推进森林湿地长制改革,东营市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成效显著,东营现代化湿地城市形象得到充分彰显。一是湿地退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积极探索湿地保护的东营模式,以多形式保护修复湿地。先后修复湿地 2 万多公顷,湿地保护面积达257198 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6.14%,湿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二是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黄河口黄蓝交汇、鸥鸟翔集的独特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原原本本呈现了大河入海口的壮美风貌。物种多样性明显增加,特别是鸟类,由建市初的187 种增加到384 种,约占全国鸟类的21%,被授予“中国东方白鹳之乡”“中国黑嘴鸥之乡”。每年过境东营市鸟类达百万只,在湿地觅食、休憩、繁衍,部分随后迁徙到我国南方及东南亚、大洋洲各国,东营湿地成为名副其实的鸟类“国际机场”,为全球生态链条的维护和延伸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三是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凭借丰富的湿地资源和扎实的湿地保护工作,东营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为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贡献了湿地保护方面的东营经验和东营理念,取得了2021年第三届国际湿地城市市长圆桌会议的举办权。四是城市风貌进一步彰显。坚持以生态空间划定城市空间边界,统筹推进水系贯通、湿地修复、背景绿化工程,引入莲藕、芦苇等水生植物,吸引鸟类进城,通过水系、湿地、绿带将蓝绿空间渗入城区,充分彰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城市特色。五是带动了湿地产业发展。河海交汇、新生湿地、野生鸟类三大世界级资源得以突显,湿地生态旅游成为引领东营改革开放的最重要名片,打造了“黄河入海、我们回家”的旅游品牌。湿地生态农业、湿地资源加工业、湿地文化产业等各项产业发展迅猛,打造了一批享誉全国的黄河口大米、黄河口大闸蟹、黄河口莲藕等黄河口品牌,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农民的致富增收。
下一步,东营市将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住用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持续推深做实森林湿地长制改革,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积极探索保护与合理利用相协调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湿地城市的再提升,探索实践资源高比例城市湿地保护工作的东营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