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鸣
我出生的地方,叫北盛仓,属浏阳市的北乡。近代以来,浏阳出过许多名声显赫的人杰,但我们的那个赵家大屋,却只出一些不安分的小人物。多为工匠、脚夫、贩夫走卒之类,不耐烦耕田种地,总想着往外跑。我记忆中他们常跑的地方,是江西的铜鼓,萍乡一带,不晓得那崇山峻岭的崎岖路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们。
我的父亲就属于这些人中间的一个,他是个木匠,在我未出生之前,他已经在那样的山路上跑过不知多少趟了。后来,好像连这样的山路也跑烦了,他就和我的舅爷一起,报名参加了王震的招聘团,远赴新疆,而且去的是南疆的和田,距故乡有万里之遥了。父亲当时是穿军装的,属新疆军区后勤部编制,任务是制作织布机,以帮助南疆发展纺织业。从山清水秀的南方跑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南端,远离家乡,我不知道父亲饱尝的乡愁是怎样的滋味,亦無法想象他是怎样度过那几年的艰难岁月的,在我长大成人后,向来沉默寡言的父亲也从来没有向我讲述过他的这一段经历。我也没有向他探问过。我所知道的大致情况是,父亲1950年进疆,1956年转业到地方,成为桥工队的木模工,这期间舅爷因想家和无法适应新疆的水土和气候返回了老家,而我父亲却坚持留了下来,他坚持留下的理由我至今也是不甚了了,跟湖南相比,新疆是个荒凉遥远的地方,选择这样一个地方作安身立命之所,没有充足的理由是很难下决心的。
我常想,假如父亲当时选择了和我的舅爷一起回北盛老家,我的生活就会是另外的一种情形,而由于他做的是另一种选择,于是也就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
父亲离家赴新疆时,我只有2岁,到我10岁的那年,才见到被我无数次想象过的他的真模样。那是1958年的暮秋,在长沙的一家客栈里,回湘探亲的父亲站在我和母亲面前,矮小,清瘦,讷言,好像还有点羞怯,总之和我想象的伟丈夫相去甚远。一个浪迹天涯的人所该有的沧桑感和风尘感,在他身上存留很少,看上去倒是有点像个书生。而且很年轻,几乎可以说是眉清目秀。面对这样一个真实的父亲,我感觉十分陌生,多少还有点隐隐的失望。
在长沙逗留的那几天里,我知道了父亲是个爱读书的人,他随身带的书里,除木模工手册外,还有《红旗谱》和《大地的海》等文学类书。在他和母亲上街的某天,我还在他的皮夹里发现了一个女人的照片,那女人穿着列宁装、大辫子、大眼睛。这个被父亲藏在皮夹夹层里的漂亮女人,肯定是父亲的情人,我牢牢记住了她的样子,然后把她放回原处,心跳加速,满脸烧红。父亲的这个隐私,我一直深藏于心,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但在20世纪90年代初《当代》发表的我的中篇小说《西边的太阳》里,我选用了这个细节,那时候他老人家还活在人世,但已经大病缠身,死神在不远的地方,渐渐向他走近了。父亲对儿子的作品,可能唯一读过的只有《远巢》,这篇《西边的太阳》,我肯定他不会读到。
我和父亲的关系,一直处得不很亲近,一是由于在他身边的时间比较少,二是由于彼此的奔忙,他的精神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从来没有真正进入过,我对他的人生,是远视,其中还夹杂有想象和揣测。我认为世上的父与子,真正能做到亲密无间的很少,彼此的爱,是深藏于心的。
父亲阔别故乡八年后回到赵家大屋。在老家待了大约一个月,然后再次返程,回新疆去。这次去新疆,多了母亲和我,祖母坚决不愿同行,父亲只好让她老人家留在故乡。我至今还不能忘记和祖母生离死别的那个场面,祖母死于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这次的分别,真正是永别。
在老家的那段时间,父亲把随身带的几本长篇小说,送给了他少年时代的几个朋友,唯有那本《大地的海》没有送人,在西去的列车上,我似懂非懂地读了这本书,这是我生平的第一次文学阅读,并且记住了端木蕻良这个作家的名字。
10岁这年,随父母远行,跨过浏阳河,去新疆的渭干河,这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在此之前,我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北盛仓镇,加上长沙,没有超过100公里范围。而这次的长路,是数千公里。目的地是父亲的渭干河大桥工地。桥工队正在那里建一座大木桥,那是座宏伟的桥。
那时已经是冬天了,从老家出发,到长沙上火车,逶迤一路,越走越荒凉。而兰新铁路当时的尽头,是甘新两省区交界的红柳河。那儿既无红柳也没有河,有的只是无尽的黑色荒原,白日西沉,几十顶营帐在冷风中猎猎飘动,从列车上下来的人,分别被塞进这样的帐篷,在此度过漫漫长夜,等候车辆流往各地。那个几十个人挤在一起的夜,让我终生难忘。帐篷里没有火,只有冻得铁硬的裸地,冷风贴地席卷而来,冻得我号啕大哭。这是我最早领教的西部,在沉默中等待天明的人们,让我知道了往西边去谋生的人们的坚毅和忍耐力。
我们等来的车子是辆带篷子的方头汽车,大概是苏联产的,俗称毛子车,大家把行李码成四排,然后分列迎面而坐,就是这黄尘滚滚的行程,让我完成了一次从东疆到南疆的长途穿越,而那些同行的人,是我最早接触的流民,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奔向不同的谋生地,他们的长途颠簸,被我长久记忆,多年以后,在我伏案写作我的西部题材小说时,他们的影子时常在我眼前晃现。
这次的汽车长路,途经星星峡、哈密、托克逊、焉耆等地,最后到达库车,基本上是砂石路,路况极差,走走停停,历时将近十天。而从库车县城到桥工队大桥工地的几十里路,我们搭乘的是维族老乡的大木轮子牛车。父亲在工地附近的一位维族老乡家租了一间房,作为临时的家。与这位维吾尔农民比邻而居,让我对维吾尔人民的忠厚、善良、纯朴有了非常切近的体会,斯文·赫定说中亚地区的维吾尔人是最温和的人民,我相信是非常精确的观察。那时候没有关于民族团结的大量宣传,但普通人民之间相处得非常融洽。
我在这个临时的家里度过寒假,就被父亲送到库车县城的黑墩小学上学,借宿在库车师范学校。父亲办完我的入学手续后就赶回了桥工队,让我独自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就是我的1958年。10岁,完成了一次真正的八千里路云和月的远行,一路的颠簸逶迤和所见所闻,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在库车黑墩小学读完五年级,随着渭干河大桥的竣工,又和父亲一起,开始了新的迁徙。
不断地上路,不断地走近陌生的地域和陌生的人,这就是那个时期我所经历的生活。转学成为家常便饭,小小年纪,我已经习惯于独立的行走,我身上的荒野气息和不喜欢拘束的性格,大概就是在这样的路上形成的。
我一生中更重要的一次远行始于20世纪的1966年10月末,那年我18岁,和12位红卫兵战友,组成一支红缨枪赴京长征串联小分队,每人一枝红缨枪,一个背包,一件乐器,列队在燕儿窝烈士陵园烈士墓前,庄严宣誓,然后向北京进发,梦想在天安门广场接受伟大领袖之检阅。这一次的漫漫长路,和我10岁时的那次远行方向正好相反,不同的是这一次是步行。靠脚力去穿越西部最艰苦的路程,在当时就被讥为疯狂和愚蠢,但我们却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一路走着,一路以文艺节目的形式宣传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最初的日行速度二三十公里,后来能走到五六十公里,最长的一天达到80公里。在这样一公里一公里的丈量中,我亲近了西部的荒蛮大地,更主要的是,走近了西部度日艰难的最底层的人民。
我亲眼见过严冬天以麻袋布裹身的寒女,她们没有裤子穿,在冰冷的铁路路基下扫火车喷出的煤灰,冻得瑟瑟发抖。在甘肃东乐,一座破庙里,我们的饭食被一个破洞里伸进的小手不断地偷走,那是我们的干粮,一群闻香而来的孩子藏在破庙外边,争食那些干粮的情景让我们忍不住心酸落泪。在甘谷和峡口,我们吃到的最好的食物是沙枣面馍,这是当地人的救命粮,干涩难咽,但就是这样的馍,也只能吃到半饱。这样的荒寒生活,是只有亲历亲闻,才能有所体察的。
所有这些经历,都进入了我的内心深处,成为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珍贵的尘土,它们积累了下来,等待着重见天日的日子,以生长出金色蔷薇来。这些积淀,在我后来写的《石坂屋》《西边的太阳》《青氓》等中长篇小说中,都有所呈现。就连我最近在《清明》发表的中篇小说《穴居在城市》,还在延续着这些生活体验。这部写当代西部进城民工的小说,被《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作品与争鸣》等报刊纷纷转载,证明了作家的底层生活积累,是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赞赏的。
这一次的长途跋涉,历时将近3个月,行程2000公里,因大串联早已终止,我的目的地到兰州而作罢。伟大领袖没有见到,但见到了中国西部的真正大风景,丰富和成就了我的阅历和心智,至今让我无怨无悔。
接下来的是3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我落户的村子叫万家梁,在米泉县长山子乡,这本是个富庶之乡,但我们落户时已穷到了连鞭梢子都买不起的程度。为了让一个工分3毛钱增点值,生产队聘了几个外来的大工,组织了一支外出施工队,到别处去接施工工程,为别人盖房子。于是我又上路了,随施工队到王家沟,几百公里地外的七泉湖深山里,当小工,住地窝子和石坂屋。这3年的乡村生活经历和打工经历,让我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了底层劳动者中的一员,新疆的乡村和老家的乡村最大的不同,是宗庙观念的淡薄和成分的杂多,所有从故土带来的文化习俗,都被重构和融合,所以西部乡村的杂色特质,对我后来的农民题材的创作都发生过重要的影響。
当然,更重要的是对人的认识,我在这几年的乡村生活和民工生活中,结识了形形色色的普通人,他们的人生故事各具况味,令我感动和叹息,我在心里牵挂着他们,我后来写的花儿铁、范中原、闫泰娃、任英子、延寿、赛麦堆、杨智等小说人物,都能从他们那里找到生活的原型。艺术源于生活,或人民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是我从切身的经验中感悟到的。
这以后又是长达5年的地方小报记者的工作经历。我在《昌吉报》的几年,最乐意跑的就是八县三场的边边角角,那时的记者远没有现在的记者风光,一只挎包,两条腿,有时连吃饭的地方都找不到,但是我对这样的跑跑颠颠乐此不疲。
只要上路,我就来精神。我喜欢在路上的那种感觉,因为前方永远是新的,永远是变化着的。
迄今为止,我跑过的最远的地方是泰国、波兰、新西兰和俄罗斯,但这种观光式的远足并不特别让我亢奋,我还是喜欢往人踪罕至的地方跑,往所谓小地方跑,往大地的极边处跑。定居在这个乌烟瘴气的大城市后,没有远足的机会,我就往周边的几个县跑,独自来去,自得其乐。
我还有一个特别的癖好,就是逛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上的人间气息令我陶醉,有朋友看我乐滋滋的样子,说我像一个秃顶的市场管理员,我听了非常高兴,这就是我的生活,写不出东西来,就到市场上乱转,跟小贩们聊天,我是个天生的下里巴人,永远阳春白雪不起来。我就喜欢这样的活法,永远无法改变,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美国作家兼批评家的约翰巴斯说过好作家的四个标准,涉及作家的智力、洞察力、想象力和创作技巧等几个方面,我想补充的是他没有说出的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好作家必须要有丰富的经历和阅历,这和钱钟书先生所说的艺术源于离乱悲愁同理。经历是成就一个作家的基础,没有这样的基础,再有天赋的人也不可能走出多远。所以我不看好现在那些红极一时的所谓少年作家,他们的写作如同儿戏,是好看的气泡儿,那样的游戏作法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作家。
有评论家称我为流浪汉作家,或经验主义的写作者,我认为是多少切近我的创作实际的。我迄今出过9部长篇小说、20多部中篇小说、几十个短篇小说,都和我的阅历有关。其重要的显著特征,是它们都贯穿在在路上这条主线上,从最早发表的《客路青山下》开始,我后来写的所有东西,都有意无意地靠上了这条线索,就连两千多年前的古人解忧冯嫽,都让我安排在路上。我在长篇小说《迁客骚人》等作品中写的知识分子,也是一群在路上的精神漂泊者。这种定势同时也造成了我的局限,我想换一种写法,以寻求突破,近来我写了南疆系列的几个中短篇小说,以为和以前的作品有所区别,结果发现变的只是形式,骨子里的流浪气息仍在。
H·R·斯通贝克在北京大学讲到福克纳与乡土人情的关系时,引用过美国批评家艾伦·塔特的一句著名论断:地区主义在空间上是无限的,在时间上是有限的,地方主义在空间上是有限的,在时间上是无限的。言外之意,对空间的广袤有所贬斥,这段令人费解的话曾经让我有些气馁,但我很快找到自我解脱的理由,在路上并没有和乡土人情发生冲突,相反,正是由于浓浓的乡情,才使得那漫漫长路的探寻有了永恒的意义。
责任编辑 王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