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对中国东北金融的控制研究

2020-09-10 07:22张馨元
客联 2020年11期
关键词:东北金融

张馨元

【摘 要】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战争,在东北沦陷区建立起一套剥削、掠夺东北人民的金融体系,以此为工具对东北进行金融控制,这不仅把东北地区的金融推向了崩溃的边缘,也给东北地区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关键词】伪满洲国时期;东北;金融

日本早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产业资本形成时期,便开始计划在我国设立金融机关,《辛丑条约》后日本不仅加紧军事侵略,还提出要加强经济控制,随着1900年正金银行在营口设立分行,便揭开了日本金融机关对我国扩张的序幕。本文通过对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对我国东北地区的金融控制进行研究,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金融进行的大肆掠夺,使东北经济陷入严重危机并给东北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罪行。

一、日本对我国东北银行业的控制和吞并

早在“九一八”事变前,日本便在我国成立了大量的商会、商社,以期实现对我国各种行业的控制,与此同时,朝鲜人在东北的商业中也占据这一席之地,当时的东北地区商业呈现着一种由本土、日本和朝鲜人为主的三足鼎立的状态,但是由于日本对我国东北地区资源垂涎三尺,不能容许任何人来在自己杯中分一杯羹,因此日本在成立伪满洲中央银行后,还不停打压其他金融机构,控制其他金融机构,最后直接成立自己的金融机构,以期实现对我国东北金融的直接控制权。

1.伪满中央银行的成立

早在九一八事变以前,日本便开始了对我国东北地区金融业的窥探,并于1900年在营口开设了横滨银行正金支行,而后又先后开设了朝鲜银行、长春实业银行、正隆银行等50多家银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了中国东北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东北三省官银号、黑龙江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官银号及吉林永衡官银号,将其银行库存资金、财产占位己有。日本对东三省本土银行的野蛮吞并也为其日后扶植成立伪满中央银行,控制东北地区金融提供了先行条件。

1932年3月15日,日本关东军军阀,同时也是伪满总务厅长驹井德三以伪政权总理的名义宣布将东三省各官银号与边业银行合并,成立伪满中央银行,其总行、支行共128个单位,主要的分行位于奉天,吉林,齐齐哈尔和哈尔滨地区,同时还在伪满洲国重要的地区开设办事处。伪满中央银行总行设在新京,总行共设四部十课,分别掌管行政和各种业务活动。通过这一合并原有四行号的全部组织成为伪满国家银行的下属机构,受其管理,并被安插了辅助管理的日本人监理官,通过这一举措,日本人实际掌握了伪满中央银行的实权,实现了其对整个东北金融机构的控制。

在构建起伪满洲国金融机构的核心之后,以伪满洲中央银行为中心,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分支机构,通过这些分支机构,日本侵略者控制下的伪满洲国金融掠夺机构不断健全起来。

2.伪满兴业银行的成立

日本侵略者从踏入我国东北之初便打着满洲产业开发的幌子,掠夺东北的自然资源。1936年10月,日本关东军经济参谋秋永月三、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等人秘密商定了“满洲国产业开发五年计划草案”,为了筹集实施这一计划的资金,成立了伪满兴业银行。伪兴业银行于1937年1月1日挂牌营业,并于1937年12月在伪满洲国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伪满兴业银行分行,同时合并了原日资企业附属的所有金融机构,这也使得伪满兴业银行迅速崛起,一跃成为伪满地区的第二大银行。

伪满兴业银行的经营体制为股份制,成立初期的资本为3000万元,后又由伪满洲国政府和朝鲜银行共同将资本增加到9000萬元,其总行位于今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伪满兴业银行虽然名义上是股份制,但实际却属于官办银行,单独不能行使银行的基本职能。伪满兴业银行下设51所分行10所支行,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日本人担任,完全由日本人掌控。伪满兴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商工业金融、贸易金融、中小金融,另外还负责提供满洲国开发资金,除此之外还负责处理购买国债证券、向日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等提供贷款。

3.伪兴农金库的成立

为了进一步疯狂的掠夺资金控制金融,日本人将黑手伸向了广大农民,为了加紧掠夺东北农村的金融资源,日本着手建立了一系列的金融机构,截至到1933年,先后成立了农村合作社和金融合作社,这两个机构名义上是为了扶助和发展伪满洲国农村经济、指导农业技术,而实际上是为了帮助日本侵略者更好的压榨农村的经济,1938年这两个机构合并成为兴农合作社。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地方的金融控制,掠夺农民手中的保命钱,一个新的金融机构——伪兴农金库诞生了。

1943年伪满政府颁布伪《兴农金库法》并成立了兴农金库,伪兴农金库由伪满中央银行转让地方分行八十二家,与新成立的分行共一百三十多家分行构成,其成立的目的打着专门经营农业金融的旗号,实则向农村强行摊派储蓄,利用储蓄金套骗农民手中的财务,通过掌握农村的经济命脉对农民进行肆意剥削并随意加重农民负担,使伪满洲国农村人民生活更加困苦甚至大量破产。

4.地方性银行的成立

1937年由日本中小商工业者组织,出资50万元,实缴25万元成立了哈尔滨实业银行,主要经营一般业务,完全由日本人经营管理。

二、日本对东北银行的控制手段

日本侵略者为了维系日益扩大的对外战争需要,对我东北部的资源进行疯狂的掠夺,试图通过夺取资源的方式达到“以战养战”,继续和扩大其侵略资源的目的,这种毁灭式的掠夺给东北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整个东北地区的金融受到了重创。

1.对金银的掠夺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通过武力侵占了东北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将这些金融机构全部并入伪满政府的中央银行,其中有记载的财产有:没收边业银行的全部财产;将东三省官银号中16万斤黄金和超过200万现洋等财产洗劫一空,给东三省官银号造成高达43471.7万元的损失等等。除直接强占外,伪满政府还通过政令强行将永茂号、世昌德号、公益银号和永惠兴号四家炉银,以过炉银四两折兑一元的价格进行债务清算,从中大笔获利。1933年6月伪满政府又通过《黄金收买法》强制要求持有黄金的所有者将其所持有黄金卖给伪满中央银行,并收缴了东三号的152家金铺,将库存黄金全部强行收买。通过这些掠夺手段,截至1937年伪满政府就累计了黄金储备高达15640公斤。1938年伪满政府经济部又出台了196号训令,将民间黄金的持有、制造与交易等全部归伪满中央银行所有,强行收缴民间黄金储备,这样日本侵略者通过伪满政府和伪满中央银行输出其中的绝大部分黄金。

2.滥发货币

伪满中央银行成立后就对纸币的发行权进行控制,伪满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货币政策将市场中原有的流通货币进行回收,并在回收时利用新旧币的兑换差价获得巨额利润,随着战争的不断深入,伪满中央银行又不断扩大纸币的发行量,用榨取的利润为战争提供资金保障。1937年伪满政府打着所谓的“五年产业开发计划”的名义,大肆发行伪币,其中1937年发行3.29亿元、1938年发行4.52亿元、1939年发行6.51亿元、1940年发行9.91亿元、1941年更是高达13.17亿元,除此之外还利用银行等金融机关进行信用膨胀,资料显示1937年-1942年间,伪满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情况成倍增长,其中1937年比1932年膨胀了470%、1938年又增长为811%,到了五年计划最后一年,比1932年膨胀了1248%。就这样截至到1941年,通过伪满政府发行的各种银行债券、货币以及信用膨胀获取资金29.9亿元。1942年日本帝国主义又通过修改“满洲中央银行法”,将伪满中央银行改组为伪政府出资的特殊法人组织,以便于其更肆无忌惮的发行伪币,发行额也从1941年的13.1亿元,至1942年的17.28亿元到1943年的30.79亿元,最后在1945年达到88亿元。这些失控的货币管理政策和不合理的信用膨胀使得本已处在水深火热中的东北人民,遭受更加深重的灾难。

3.发行债券

为了填补日益扩大的伪满洲国政府财政赤字,伪满中央银行与兴业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发行了大批债券,由于广大人民对于伪满政府的不信任,导致很少有人愿意真正购买,于是伪满洲国政府采取强制强制摊派措施:第一步,伪满银行要求团体、企业以及官署通过债券形式进行薪水发放;第二步,下调银行储蓄利率,逼迫人民购买债券。到1943年,伪满政府的内债和地方债高达21亿元,按照当时东北地区的总人口,平均每人要背负51元的欠债。而且由于货币的贬值及物价的上涨,债券根本没有得到增值,反而大幅贬值,加上有些债券的偿还期比较长,使得购买的人民深受其害。

4.垄断银行贷款

伪满中央银行对放款也进行了垄断,其授信机构主要为:伪满兴业银行、伪兴农金库、横滨正金银行和四个“资金部”。其中伪满中央银行放款业务中的第一大业户就是伪满兴业银行,截至到1945年,兴业银行占据了伪满中央银行的放款额度的30%,其中大部分客户为军工企业,也就是说通过伪满中央银行的放款业务,为日本的军事侵略行为提供了大量经济支持。除此之外,通过对兴农金库的放款,支持了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资源的掠夺;通过对横滨正金银行的贷款,为其成为日本关东军在东北地区金融业务提供支持;对四个“资金部”的放款,支持其协助关东军进行军备采购,对美国和英国等国留在东北地区的资产进行接管,协助其进行物质转移和搬迁。通过伪满洲国中央银行的大笔贷款与资金支持,这些金融机构保障了日本在中国进行侵略战争的后备基础,保障了侵略战争的进一步扩大。

三、日本实施的金融控制对我国东北地区造成的影响

日本帝國主义为了实现其将东北变为侵略战争基地的目的,将伪满中央银行作为其侵略中国东北金融的中枢机构,疯狂的掠夺东北经济和资源。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实行垄断贷款、货币发行、债券发行,还控制了东北经济,摧残了民族金融市场,排挤民族资本,将东北变成其战略物资供应基地。

日本帝国主义的对我东北地区的金融控制,造成了东北经济出现畸形发展并逐步走向衰退,通过对东北的金融侵略,攫取巨额利润和大量物资,一边疯狂掠夺一边对东北经济进行疯狂的破坏,给东北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和痛苦,也为其他受其侵略的国家和地区带来沉重灾难。

【参考文献】

1.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东北经济小丛书-资源产业》,中国文化社,1948年。

2.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

3.吉林金融研究所:《伪满洲中央银行史料》,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

4.《满洲中央银行行报》第273号,1940年。

5.滕利贵著:《伪满经济统治》,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

6.李淑娟著:《日本殖民统治与东北农民生活(1931-1945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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