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鹏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涌现出诸多互联网新能源车企,使得新能源汽车飞速增长。但2019年正值汽车行业的寒冬,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伴随而来的必然是大量的废弃电池。一旦废弃或废旧的电池不能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针对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现状,提出针对性的回收模式建议,对促进新能源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废弃电池;回收模式
0 引言
2018年12月28日,发改委发布新的新能源补贴规则,规定从2019年起市场上混合动力车不再属于新能源汽车的范围。同时已确定2019-2020年的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并且根据不同的车型和承载量有不同的补贴标准。加之2019年汽车寒冬的到来,新能源汽车行业高增长已经一去不复返。伴随而来的必然是大量的废弃或废旧电池。一旦废弃或废旧的电池不能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新能源汽车废弃或废旧电池的回收问题亟待解决。但近些年我国电动车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行业处于才兴起行业,目前面临着较多严重的问题。本文针对不同的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主体,研究其不同的回收方式。
1 我国废弃电池回收行业现状
1.1 相关法规政策
新能源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电池的实际容量会随着充放电次数的增加而逐渐减少。根据当前的电池报废标准,当电池实际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80%时,汽车正常行驶就得不到保障。以此要求推断,电池的寿命大约为5至8年时,应当给以报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5万辆,同比增长61.7%,累计保有量超过260万辆,预计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超160万辆。而一辆电动车的电池组由80至120块单体电池组成,每块单体电池约重为3至4千克。汽车专家预计,2018年是首次新能源汽车电池废弃潮起点。据估计,2018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汽车电池可达12至20万吨。
2006年,发改委颁布废弃电池回收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的文件,首次规定整车生产企业要对其销售的汽车的电池的回收和处理负责。因为电池本身具有特殊性,所以必须遵守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储存、运输以及分门别类的回收,并转交至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或者报废处理。
2016年为强化对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对新建或扩建废弃或废旧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厂房规模、产能、设备工装、工艺能力、环境保护、社会/法律责任等方面给出具体要求,充分利用废弃电池的残余价值,促進废弃或废旧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向专业化发展。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进一步细化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责任制,电池生产企业建立溯源信息系统要包含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即从原先电池的制造过程扩充至电池市场调研、开发设计、仓储运输、回收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从而搭建完整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形成良性的循环系统。
1.2 回收现状
目前,国内较多汽车制造企业、电池制造企业和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已着手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布局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比亚迪既是整车企业也是动力电池生产商,并具备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处理资质。比亚迪的回收模式是委托经销商回收电池,客户在经销商站点换完电池后,由经销商集中运输到比亚迪自身的电池处理中心。经初步检测判定,分捡出能梯次利用的电池,再生利用梯次利用价值较低的或者已报废的电池组。
江淮新能源商用车与生产电池的厂家国轩和欧朋巴克达成协议,故障电池或废弃的电池返厂处理再利用。
格林美与多家整车企业、电池生产商、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等共同建立回收网络站点,创建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大型信息网络平台,采用线上服务和线下面对面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邦普集团与全世界多家整车企业达成了战略共识,研究运作废气及废旧电池的回收。目前,邦普集团在全国已经有一百个左右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为争取更多电池回收授权,仍在抓紧同更多的知名整车企业洽谈,使它们的销售网点、维修服务站更换的废弃或废旧电池转入邦普集团自身的回收服务网点。
2 回收方式对比分析
电池回收主体是指将不同的服务站点的电池运输至电池回收企业,过程中不涉及对废弃或废旧电池的处理过程。目前电池回收主体主要包括电池生产商、汽车制造企业、二级经销商、行业联盟和专业再生利用资源企业。不同的回收主体,其回收方式有所不同,本文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5种模式进行分析。
2.1 模糊综合评价法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以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为基础,将评价方法从定性转化为定量的方法。此方法采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将评价对象边界模糊不清的因素赋予一定数值,并对各因素相对于各评价对象的隶属度等级进行综合性地定量化评价。因为该方法可以对评价对象所有因素的综合得分值进行高低排序,同时按照最大隶属度原则,依据模糊评价集判定评价对象的等级高低。因此模糊综合评价法使用方便,通俗易懂。
2.2 目标层、准则层、方案层建立(图1)
2.3 准则层权重计算
由矩阵M可得CI=(λmax-n)/(n-1)=0.095,CR=CI/RI=0.099<0.1,故该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通过。通过计算得出准则层各因素权重为:w=(回收效率0.07,技术能力0.56,回收成本0.22,运作规模0.15)。
选取10位专业人士,针对五种模式采取头脑风暴法进行打分,取平均分后各种模式得分为:
汽车生产企业=(70,70,75,80)
汽车经销商=(80,70,70,65)
电池生产企业=(80,80,75,80)
行业联盟=(80,90,80,95)
电池回收利用企业=(80,85,80,85)
用得分乘以准则层权重得出五种回收方式的最终得分排名:
①行业联盟:87.85分;
②电池回收利用企业:83.6分;
③电池生产企业:78.9分;
④汽车生产企业:72.6分;
⑤汽车经销商:69.95分。
综上所述,行业联盟得分最高具有较为明朗的发展前景。行业联盟可以由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以及电池回收企业多个主体组建,通过设备、人员、资金等资源共享,共享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信息物流网,降低运作风险和成本,实现高效益的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而其他四种电池回收主体方式中,形式均为单个运作主体。现阶段单个运作主体各方面综合实力有限,在回收废弃或废旧时会遇到不少难题,如有限的财务资本、预算成本高等导致电池回收的硬件软件资源收到限制;电池回收渠道不多,导致速度慢、流程长,同时独自承担回收风险且获得效益相对较少等。
3 废弃电池回收的建议
目前我国废弃或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信息流系统的构建剛刚兴起,政府单位要发挥行业监控作用,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律之手引导废弃或废旧电池回收行业的持续、健康、绿色发展。
实施电池二维码在新能源整车汽车中登记应用制度,给每个电池发一个“身份证”,此举有利于建立和有效落实电池生产者“一电一码”责任机制。同时,实现电池二维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够督促电池生产企业的直接回收,提升义务感。电池生命周期结束,二维码作为通行证能够保证其进入具备资质的废弃电池回收企业,进行分级二次利用或资源无害化回收使用。
另外,此举有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安全性。电池对于新能源汽车,相当于发动机对于燃油车,是汽车的“心脏”即动力来源,对电池进行编二维码,与新能源整车钢印码一一对应,这种对应关系可有效地预防肆意、非法地更换、使用不合格电池的行为,确保可靠性、安全性。同时,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电池的生产企业、出厂时间、物流状态以及装车应用信息,以便追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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