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2020-09-10 07:22闫朝辉刘翌博
高考·下 2020年3期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学中职

闫朝辉 刘翌博

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紧密结合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被越来越多的任课教师在众多课程中广泛采用。本文坚持以提高中职学生分析法律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核心,结合中职学校教学特点和学生认知能力,就如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实施案例教学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中职;经济法;案例教学;研究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也是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紧密结合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模式。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其基本内涵是指任课教师以有效实现经济法的专业教学目标为宗旨,以突出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为引领,把今后学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真实案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去粗取精、引申扩展和条理化、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的教学案例,并通过教师的精心讲解、学生分组研究和师生辩论商讨等方式,模拟真实的职业活动场景,从而突出学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技能,提高学生分析法律问题、解决职业问题的能力,增强经济法教学的实践性、知识组合的科学性、教学过程的趣味性和法律理论的延展性,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经济法知识体系,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打造出经济法教学高效课堂。笔者认为,将案例教学法引入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之中,应重点把握好如下内容。

一、结合教材内容、精心选择案例

实施案例法教学,首先要求任课教师要结合专业培养目标,认真搜集、恰当选择、科学整理、归纳演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对于案例的选择,既要具有典型性、新颖性和发散性,与教学内容直接相关、紧密联系;又要具有趣味性、回味性和现实性,贴近职业活动实际和学生认知水平。比如,笔者在讲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及其与个体工商户的关系时,列举了下述案例:小赵中专毕业后计划自行创业,但在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设立独资企业问题上一直犹豫不决,请同学们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他分析下列问题。(1)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特征是什么?(2)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有哪些区别?(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将财产投资于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转移了财产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有无独立的财产?(4)小赵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但是在我国人人都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吗?如果小赵的叔叔是一名警察,他可以像小赵一样开设工厂么?该案例涉及内容广泛,几乎涵盖了教材中该部分的全部知识点,具有强烈的导学色彩。不但让学生回顾和复习了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特征、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巧妙地将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知识进行对比分析;还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将财产投资于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转移了财产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有无独立的财产?”等学生容易产生疑惑的问题,以及我国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人员的范围、法律之所以不允许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和司法人员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法理内涵解读,以一个综合性的案例形式重现。此外,在与学生共同解析案件、剖析案情的过程中,笔者还对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规范合理穿插,对该部分法律条文深度解读,不但扩充了教材内容、宣传了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也展示了经济法的学科魅力,开拓了学生知识视野,增强了学生经济法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坚持讲练结合,精准分析案例

中职学校经济法教材法典取材广泛、内容高度浓缩、章节结构紧凑、现实案例缺乏,造成教学内容枯燥乏味,学生学习困难重重。笔者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案例教学法所具有的讲练结合紧密、理论联系实际、寓法律知识于故事叙述的优势和特色,坚持先讲后练、边讲边练的原则,收到了良好效果。比如,在讲解“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中受托人义务”部分内容时,笔者先按照教学要求讲解如下知识:同学们,你的职业生涯有无限种可能,可以自己办企业当老板,也可以成为职业经理人。如果你是接受委托管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那么你就必须牢记,以下这些行为千万不可为之: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如果你违反了上述规定,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有关部门将责令你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上述知识讲解的基础上,笔者紧接着列举了下述案例:投资人赵某委托张某管理其个人独资企业“鲜鲜”涮肉坊事务。张某受托管理事务期间,未经赵某同意,先后实施了下列行为:(1)自行开办一家与“鲜鲜”涮肉坊相竞争的火锅店;(2)将自家二手奥迪车作价60万元出售给“鲜鲜”涮肉坊;(3)将“鲜鲜”涮肉坊商标权作价1万元转让给他人使用;(4)将“鲜鲜”涮肉坊某一佐料配方专利权转让给他人。请同学们分析,张某的上述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例的有机衔接、紧密结合、互融互通、联翩而下,不但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而且提升了学生正确引用法律、分析实际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技能。

三、对接专业标准,突出实践特色

在案例教学中,要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原则,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使学生成为课堂主角。为此,任课教师要在每次课结束前,就下一节课适用的教学案例向学生展示,让学生充分了解案情、预习下次课教学内容、查找相关法律资料、做好交流发言准备。组织学生结合授课内容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特色和核心环节,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强化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性具有重要意义。比如,笔者在某次课小节后,通过PPT向学生展示了下述案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上述材料,请同学们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如因该买卖合同给甲造成财产损失,乙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列举该案例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新课中,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法律规范,明晰企业管理规章“内不束外”的效力问题。为此,笔者在接下来的新课导入环节再次展示案例内容让学生周知,并结合案例中所提问题讲解新课。在新课内容讲解完毕,笔者随即引导学生进入案例讨论环节。并通过指导安排学生角色扮演的形式,绘声绘色地模拟案件发生经过,让学生在形象逼真的环境下剖析案情、查找法条、引经据典、互动交流。而笔者则扮演着案件情节的设计者、课堂教学的推进者、学生讨论的激励者和案例分析结果点评者的角色,從而发挥了学生课堂主角、教师鼓励引领和组织协调的作用。不但厚植了学生法律知识基础、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通过任课教师巧妙的设疑和追问,变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为积极探索者,加深了学生对该部分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拓展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了学生学法用法和综合分析评判能力,从而提高了经济法课堂教学效果。

四、结束语

案例教学法具有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结合现实问题、活化知识综合运用等鲜明特色。笔者在多年来的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成功运用案例教学法,并结合教学内容,遴选鲜活真实的案例,辅之恰当的教学艺术,使经济法教学以其内容上的较强实践性、表述上的激智启趣性、语言上的机智幽默性和分析上的扩充延展性,大大缩短了教学情境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确保了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认识深刻、记忆牢固、运用灵活,有效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受到了学生们广泛欢迎,从而顺利实现了培养学生正确的认知能力、综合性分析能力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闫朝辉,刘翌博.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方法研究[J],读与写(教育教学版),2019(3).

[2]闫朝辉,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的价值目标与实践探索—以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会计专业教学为例[J],中国培训,2018(2).

[3]闫朝辉,中职学校经济法教材处理的现实性研究[J],职业,2018(1).

[4]马薇薇,闫朝辉.经济法基础[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8).

基金项目: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新时代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探索》(课题编号JYZ17367)阶段性研究成果,主持人:闫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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