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立佳 田为民 李欣泽 王俊 王栋
摘要:为保证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数据质量,文章结合工作实践,分析涉海单位清查阶段的主要质量控制手段即质量抽查的流程、方法和结果,并提出思考和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根据对8个样区的抽查,质量抽查有利于掌握各地区在推动调查工作时遇到的困难,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清查操作中的难点和问题,有利于其他地区参照经验和规避错误;合理的质量抽查节点、具有代表性的样区和完善的详细抽查方法等可有效提高质量抽查的可行性;进一步集中质控时段和加强人员质量控制,可确保质量抽查效应更为深入和全面。
关键词: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抽查;质量控制
Abstract:In order to ensure the data quality of the national marine economic survey,combined with working practices,this paper analyzed the quality control processes,methods,and results of the main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in the inspection phase of sea-related units,and reflection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The research results showed that: according to the spot-check of 8 sample plots,quality spot-check was helpful for grasping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in promoting investigations in various regions,facilitating the timely discovery and treatment of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in the inventory operation,and for reference in other regions and avoid mistakes; reasonable quality spot-check nodes,representative sample areas,and comprehensive detailed spot-check methods coul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feasibility of quality spot checks; further centralizing the quality control period and strengthening personnel quality control could ensure that the quality spot check effect was more in-depth and comprehensive.
Key words:Marine economy survey,Marine industry unit,Spot-check,Quality control
0 引言
为摸清我国海洋经济基本情况、掌握海洋经济发展数据以及提高海洋经济管理的科学性,国务院批准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是海洋经济调查的重要环节,其意义在于确定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的数量、行业类别和地域分布等,从而确定各类海洋产业调查表的适用范围,是保障海洋经济调查整体顺利实施的基础。
为保证调查数据的质量,《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调查要坚持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分级控制和分类控制的原则[1],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和来之有据。作为涉海单位清查阶段的主要质量控制手段,质量抽查尤为关键。本研究结合工作实践,对涉海单位清查中质量抽查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以期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提供参考。
1 涉海单位清查
涉海单位清查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调查员采取直接标识认定或者通过入户和集中座谈等采集信息后标志认定2种方式,判断底册中的单位是否涉海,最终将逐级审核确认的涉海单位编制为名录。工作依据分别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中的《附录F:直接标识认定单位的行业和区域范围》和《附录C:涉海单位认定方法》。
本次研究對象的8个县级地区的清查任务情况如表1所示。
2 质量抽查
2.1 质量抽查流程
涉海单位清查中质量抽查的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1)成立抽查组。从各技术支撑单位中选择技术骨干,经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成为海区质控人员。根据抽查样区和工作日程,由其中3~5名人员组成抽查组,并明确分工。
(2)选取抽查样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要求海区调查机构分别从每个省级地区至少抽取2个县级以上地区[2]。在实际操作中,海区调查机构在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海洋产业发展规模和海洋统计基础等因素后,分别从各省级地区选取1个沿海县级地区和1个非沿海县级地区,开展清查数据抽查。
(3)编制抽查方案。根据《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和《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质量抽查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流程、方法和进度安排等。
(4)开展现场抽查。抽查组到达样区后,开展对工作进度的全面检查和对选定对象的详细检查,并填写《清查工作进度表》和《清查数据抽查记录清单》。
(5)编制和上报抽查报告。根据抽查结果,抽查组分析在涉海单位清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反馈各省级调查机构。同时,汇总发现的重大问题、普遍性问题和可推广经验等,编制完成质量抽查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调查机构。
2.2 质量抽查方法
(1)全面检查。抽查组听取样区调查机构关于清查工作情况的介绍,并通过现场资料查阅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检查样区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查工作的总体进度和质量。
(2)详细检查。抽查组将样区的清查表按照海洋产业大类分组,然后从每组每种情况的清查表中抽取10%的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标识为“是”的单位数量应占抽查单位总数量的50%)。重点检查清查表的填报是否完整和规范、录入是否无误以及标识认定结果是否准确等[3]。
2.3 質量抽查结果
2.3.1 全面检查情况
经全面检查,各抽查样区均有序推动调查工作,完成设置机构、编制方案、选聘人员、落实经费、配置专用设备、开展培训和宣传以及动员部署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调查员开展入户清查。
经抽查了解,各样区存在的工作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3个方面。
(1)工作进度差异大。受领导重视程度、当年财政经费安排、政府部门审批流程效率和第三方公司招投标情况等的影响[4],各样区涉海单位清查的工作进度差异较大,导致质量抽查的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也使抽查的总结和示范效果低于预期。
(2)部分调查对象配合意愿不强。海洋经济调查在我国尚属首次,各样区的宣传力度不一,调查对象的知晓程度不同,且填报工作涉及企业信息,因此入户清查的困难较大,“门难找、人难见、表难填”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出现部分调查对象拒绝、推脱和逃避调查的现象,主要分为3个类型:①业务不相关的调查对象认为调查与其无关,不予理解和配合;②部分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未接到上级发文或通知为由拒绝填报;③部分企业负责人担心调查与工商和税务有关,影响其经营,不予配合。
(3)调查员队伍不稳定。样区的调查员主要由高校学生组成,虽经过长期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锻炼,已成长为调查工作的骨干力量,但由于调查工作整体持续时间长和任务强度高,调查员中途离队的现象较普遍。由于调查员流动性大,对新进调查员的培训未能及时跟进,不可避免地给调查工作带来问题,例如:调查员对调查的基本情况解释不清楚,对调查单位的填表规范不明确,多次上门调查都无法获取有效结果,甚至得到错误的指标数据也未能及时发现。
2.3.2 详细检查情况
按照详细检查方法,抽查组对各样区的清查表按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如表2所示。
经抽查了解,各样区存在的工作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4个方面。
(1)填报不完整和不规范。认定为“是”的单位,出现漏选产品类别或服务类别,具体产品名称与所属类别不一致,或漏填具体产品名称等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和报出日期等基础信息漏填或字迹潦草;未按要求加盖调查对象公章或公章与单位详细名称不一致。
(2)录入进度和一致性问题。由于部分非沿海地区未铺设海洋相关专网,仅可使用单机版录入或集中到上级调查机构录入,导致录入进度差距较大。此外,由于纸质清查表填写字迹潦草,录入时出现社会信用代码、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等信息错误的情况。
(3)无法填报类占比较高。由于此次海洋经济调查采集的是2015年数据,企业名称、法人、地址和联系方式信息均有大量变更,此外企业已注销、吊销、关闭和停业等情况较多,导致部分清查表无法填报[5]。从各样区的实际情况看,无法填报类所占比重较高,其中企业未明确注销或吊销但无法联系的情况最难确认和处理。
(4)涉海情况判定困难。涉海单位的判定是清查阶段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入户清查中,部分调查对象对是否涉海的理解有偏差,且调查员无法全面了解调查对象的经营范围。同时,由于调查涉及多个领域,而调查员的专业水平有限,未能对调查对象进行有效的解释和引导,或无法准确认定调查对象是否为涉海单位。
3 思考和建议
3.1 合理确定质量抽查节点,保证抽查效果
虽然相关技术规范并未对开展质量抽查的时间做出详细要求,但实践证明,选择合适的时间节点对于达到质量抽查效果至关重要。海区调查机构应在各样区录入率超过30%后即展开质量抽查。一方面,如在调查工作刚开始时进行抽查,暴露出的问题和可推广的经验较少,样区的示范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如在调查工作已完成超过50%后再进行抽查,不但无法发挥督促作用和示范效应,而且一旦发现重大问题只能重新清查,额外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6]。
3.2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区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要求海区调查机构从每个省级地区中至少抽取2个县级以上地区开展质量抽查。在实际操作中,选取的8个样区包括沿海县、非沿海市的县和沿海市的非沿海县等多种类型,样区的地区生产总值为300亿~10 000亿元,经济发展水平和海洋产业规模的差异较大,且组织形式、技术力量和统计基础各不相同,可相对广泛地反映各地情况。
3.3 采用分层抽样,完善详细抽查方法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要求从需要采集信息的单位中抽取10%以上的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标识为“是”的单位数量应占抽查单位总数量的50%,而未做其他详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随机抽查易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各产业占比的差距较大,甚至有个别产业未被抽取;被抽取的单位中有效填报的清查表数量较少;非沿海地区的涉海单位较少,难以满足标识为“是”的单位数量占抽查单位总数量的50%。本次质量抽查采用分层抽样,即先将样区的清查表按照海洋产业大类进行分组,并将每组分为填报为“是”、填报为“否”和无法填报3种情况;从每组每种情况的清查表中抽取10%的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标识为“是”的单位数量应占抽查单位总数量的50%,若达不到50%即将标识为“是”的单位全部抽查。经过各样区的实践,该方法较为可行。
3.4 严格把握集中质控时段,充分发挥样区示范作用
涉海单位清查中质量抽查的目的在于了掌握和督促各级调查工作进度,了解和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同时梳理和归纳在填报、录入和标识认定等方面较普遍的难点、盲点和错误,汇总工作和技术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可推广的经验,供其他地區参考和实行。本次清查的质量抽查工作由于8个样区的调查工作进度差距较大,抽查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部分样区接受抽查时已有其他地区完成清查,导致整理形成的质量抽查报告未能充分达到预期目的。建议督促各样区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满足抽查准备要求,各抽查组平行进驻[7],将整体质量抽查的时段控制在1个月内,并及时汇总和反馈。
3.5 随机业务考核,加强人员质量控制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海洋经济调查质量控制遵循全员控制的原则,参与和配合调查工作的全体人员均为质量控制的主体,其选聘、培训、分工和责任落实等均在质量控制范围内。在实践过程中,人员质量控制主要依靠各级调查机构的自控,当调查队伍发生变动时,须重新启动与之相关的选聘、培训和分工等程序,而目前这些环节的质量控制相对缺失。为提高各级调查机构的全员控制意识,建议在抽查过程中明确增加对人员选聘、培训、分工和变动等资料记录的检查[8]以及随机进行人员业务考核,并详细记录和反馈抽查结果。
4 结语
质量抽查是涉海单位清查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基于本研究对8个样区抽查情况的分析,质量抽查有利于深入掌握各地区在推动调查工作时遇到的困难,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清查操作中的难点和问题,有利于其他地区参照经验和规避错误,其必要性不言而喻。实践经验同时表明,合理的质量抽查节点、具有代表性的样区和完善的详细抽查方法等可有效提高质量抽查的可行性。此外,建议进一步集中质控时段,加强人员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抽查效应更为深入和全面。
参考文献
[1]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6.
[2]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6.
[3]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6.
[4] 向芸芸,张鹤,陈培雄,等.浅谈海洋经济调查模式的实践与探索[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9,36(3):74-80.
[5] 王健如.浅谈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J].产业经济,2016(4):61-62.
[6] 高玲芬,惠琦娜.对完善我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若干思考[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5):71-75.
[7] 安徽省统计局课题组.大型普查优化设计及组织模式的研究[J].统计研究,2006(8):3-8.
[8] 程妍.浅谈经济普查中的问题与改进途径[J].科技经济导刊,2018(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