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 王大双
【摘 要】托马斯·阿奎纳的真理论与其存在论相互呼应,两种存在与两种真理作为基本结构,阐明了启示真理和理智真理的关系,并将其统御在同一体系之中,创造了信仰、理智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领域。其真理论促进了理智凭信仰通向更深,亦协助了信仰经理智于人更近,不仅为之后的哲学重获自主性和自治性留下了窗口,也为后世真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关键词】托马斯·阿奎那;信仰与理智;真理论
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最有理性精神的思想家之一,他赞颂理性,试图给诸神学概念以确切定义。他承认神学和哲学的独立和不同,但认为哲学可以作为依傍[1],带领人们逐步走近并归顺上帝。
阿奎那的真理论集中体现了他对于神学、哲学争论的理解和回应,展示了对于上帝、存在和人类理智的独特认识,为中世纪学术和后世哲学提供了极有意义的理论基础和启发。
一、阿奎那的两种存在
证“真”与证“是”是古今哲学家们都亟需回应的思想任务,自亚里士多德起,将“真”与“是”统一的思想路径已经成型,符合真理论在逻辑和常识上都便于理解和认可。然基督教的出现则为真理和存在的关系提供了不同的阐释,启示真理随着基督教不断完善,也逐渐获得广泛认可。如何协调、甚至融合客观真理与启示真理,是基督教神学家们必须解决的问题,阿奎从存在入手,为尝试克服两种真理之间的冲突铺平了道路。
阿奎那从存在问题开始了其理论建构,他根据亚里士多德学说将存在划分为两类,其划分依据就是:能否体现本质。
阿奎那将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五卷中提出的存在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可归属于十大范畴的,另一种则是意味着某一表述为真的[1]3。在《神学大全》中,阿奎那阐释了亚里士多德式的存在定义,阿奎那认为存在在一方面被用来陈述一个事物的实体,在此意义上能够被十范畴所区分,因此它因事物实体而可被把握,这类存在中没有缺乏和恶,比如“恶的中道”绝不存在。另一种存在是表示存在于结合中的命题的真,在这种意义上,动词‘是’揭示了存在,存在是“(真)是”如此的存在。[2]467”
于是在第二类存在的定义下,存在亦可以是现实中所不存在之物。譬如聋藏于耳,哑口无言于喉,事实上聋、哑口在身体里和语词都是“没有”、“缺失”实体的,但是“耳聋”、“哑口”依然能以“真的”陈述被表述出来,那么它们就仍然可以被称作是存在。
不同于第二种定义,第一种定义的存在必须要能够在十范畴领域内被陈述出来,也就是说要能够被确切表述为在现实中实存的、拥有实体的某种事物。那么如“耳聋”、“哑口无言”则因为在现实中不拥有实体的陈述,就自然不是第一种存在。
事实上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阐述了多种不同存在,形而上学和经验的意义上各自有第一存在和偶性的存在;具体来说又可以分成真的存在和假的存在,以及現实和潜能的存在,但是阿奎那仅仅截取了其中两种,这当然是因为如此可以更好地表达他的观点,满足其试图一统神学和哲学、信仰和理性的需求。据此,约翰·英格里斯评价阿奎那并不是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或新柏拉图主义者,而是深受哲学学术传统影响,利用哲学思想解决神圣知识问题的忠诚多明我会教徒。[3]38”
一切被给与的事物在阿奎那的理论体系里都可以被视为存在,但并非所有存在都有本质。在第一种存在中,本质被十范畴陈述,且只存在于十范畴之中。即,若我们联系存在与本质,就能用范畴容括一切被给与的事物,也就将任何被给与的事物放置进入范畴而被规定和认识的领域之中,使得所有被给与的事物可以被逻辑推演和分类认识,拥有逻辑和分类的人的理智得以和所有被给与的事物形成对应关系,从而理解和掌握他们。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事物是被给与之物,而不是任何自在之物。
至此,阿奎那已经展开了理智对于存在的认识问题探索,他建立起了两种存在以及其本质的学问,就是要为他的真理论铺平道路,而他的真理论,则呼应其存在学说,二者相辅相成。
二、阿奎那的两种真理
真理论种类繁多,主流真理论有符合真理论、启示真理论、实用主义真理论等,在语言学转向后,语义真理论和融贯论也逐渐在真理论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但阿奎那主要讨论的依然是符合论真理论和启示真理论之间的矛盾问题,具体体现为亚里士多德式客观真理和基督教启示真理的冲突与对立。
基督教教父们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阐释真理,奥古斯丁援引 “我是我所是”证明上帝、存在与真理的同一,上帝就是真理和存在,再引入新柏拉图主义等级理论,提出上帝之光能够普照所有等级的存在,一切真观念由此而出。安瑟尔谟则以本体论证明试图上帝存在的真实性,提出真理就是“仅靠心里知道的正确性[4]49”。以这两位教父为首,启示真理发出了先声。
阿奎那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对前辈教父们的超越,他的真理论旨在克服客观真理和信仰真理之间的对立,故而阿奎那必须有两个真理:第一真理和客观真理,才能获得可靠的“真”。
令人吃惊的是,阿奎那否认第一真理的自明性,他强调人可以通过自然拥有的理智来获得对第一真理、上帝的认识[2]18-20。他认为尽管真理通常自明,但是人并不总能获得自明的第一真理。
阿奎那对第一真理的探讨,是以证明上帝存在的方式进行的,这就联系了他的两种存在学说。上帝的存在必然是超范畴的,亦是在现实之中难以被人的理智把握的,这就是阿奎那的第二种存在。祂的存在方式就是“是(存在)”,陈述方式则是“上帝‘是(存在)’”。对这一“是(存在)”的唯一问询也因为祂必存在而只能有肯定的回答。因为如果要说“存在是‘不是’”,那么不但没有否定其“是”,反而再证明了对“是”之否定的前提就是“是”。且“是(存在)”是一主谓结构,主语包含在谓语中,只要这一表述在形而上哲学层面成立,则对质询这一表述的回答只能是肯定的[4]9。又因为对某物“是”肯定,就不能同时是对此物之“是”否定,所以如果对“是(存在)”加以问询时,就只能有肯定回答,即“祂是存在”,这种存在阿奎称之为:“表述的真理性”。
阿奎那就三个实体等级体系的阐述也可以印证第二种存在对于证明上帝存在真实性的可靠效用。阿奎那提出,虽然同是物质实体,但上帝远超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位于最高级,“(上帝的)本质和其他两者的本质完全不能等同。因为上帝除本质外再无存在,上帝的本质就是上帝存在[1]20,其他存在者皆是受上帝而造就的产物,其本质绝非上帝的本质。
所以对于第二种本质亦可理解为:上帝是唯一的、真实存在的,超范畴而恒真的存在。这种存在不可以人的理智去追问,是不言自明的,虽然在陈述上也可以被用于被给与的事物,但“某人存在”、“某人是”和“上帝存在”、“上帝是”的意义绝对不同,在阿奎那看来,除了上帝本身的陈述外,一切关于存在的真陈述都只能显示其与完满上帝之间有着某些联系[5]162。
利用五路因果律的方式,阿奎那又一次证明上帝作为唯一至高存在者的真实性[2]21-24。他从经验事实出发,阿奎那凭借“上帝存在”作为第一因止住了早期因果律无穷后退的颓势,就像回溯至第一原因一样,凡是借着他物而存在者都可追溯回到自在者,所以必定存在一个只是自身的存在而是万物的存在原因,否则万事万物将会在原因上遭遇无穷回溯,第一存在规定了追溯的源头[4]20。
三重证明之后,上帝存在被证明,第一真理的真实性自然得到了证明,在上帝之中,真理与理智符合在事物中的特点得以最大程度地体现。上帝的存且就是第一理智本身,其认知方式是所有其它所有存在与真理的尺度和原因,真理之所来就上帝之中,祂就是自己的存在与真理,就是最高的、第一真理[2]172。在此,第一真理和上帝是同一的,比照奥古斯丁的建构,上帝的“真”、“是”“完满(美)”就是一个三位一体,第一真理和神圣理智是一切真理和理智的源头和尺度。通过对第一真理的认识和把握,人类理智得以向上探索最高存在,也得以朝向一切需要理性的学科研究。
三、可靠的理智真理
基督教哲学家对于真理的讨论和人的理智认识紧密结合。经过分析阿奎那在《神学大全》和《驳异端》等书中对真理问题考察,阿奎那就真理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首先,‘真实的东西与它所是的东西的存在不可分离’”;其次,正如伊萨克和安瑟伦所说,真理是事物和对它的理解之间的相适应,更是通过精神而把握事物的正确性,真理实际上就是通过存在的事物和人们对它的理解的相互适应而被定义的,真不真,要看理智能否适应事物。最后,要注意物中真理又是存在在这种相适应的直接效果中的, 认识的结果又决定了真理的正确与否,存在、真理和认识活动彼此紧密关联[6]216。
早期教父们对于真理的探讨遗留了许多问题,如果真理来源于事物,那么直接照耀内心的启示之光则不再唯一,如果真理只源于理智,则违背了真理源于事物的基本常识[6]126,阿奎那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加以改良,引入形式和预先概念作为事物与理智相符合的中介,尝试确保真理的可靠。
阿奎那认为,既然理智与事物相符合,那么在两者之间进就必须拥有中介,否则难以比较联系,阿奎那认为事物与理智的符合实际上是同一性的形式符合,“形式”要起中介作用。例如,所有人造物的真实性在于造物实现了人脑中造物形式的同一;对非人造物而言,其真实性、真理则在于彰显了物本身与神圣理智关于此物的预先概念的同一。此处的“形式”是事物的内在结构,是可以定义陈述的事物本质;“预先概念”是一个伊壁鸠鲁术语[7]423,是在不断重复的经验中形成的记忆图象,是真实知觉陈述的标准。
到这里,阿奎那最后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何种中介足以确保人的理智真理?
这也是符合论真理必须面对的问题,经由中介将两个事物进行比较通常不得不引出另一个中介,无穷推递无穷尽也。
阿奎那选择借助上帝即第一真理作为中介,进行双向推递。存在于上帝中的形式原型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在上帝的思想中和人的灵魂中以及具体事物中都能存在[2]168,这些存在都是不同主体的同一个形式。于是理智和事物的符合和相适应源于第一真理的神圣理智,自然能得到真实保障。
但人类作为存在,其理解只能囿于人的理智,阿奎那承认:真理首先存在于理智及其结合与分离,而不是感觉[2]699-703。这一论述实则有三重含义:首先,感性是理智的仆人,对人而言理智才是第一性的,即便某些情况下感性认知是人类认识的源泉,但只有理智才能进行理解、把握的行为[2]171。其次,在理智与事物的符合过程中,机械地结合和分离并不是理智对事物的把握和理解,理智先把握事物才是结合与分离活动的前提。理智必须先把握事物,才能通过诸种理智活动进行判断。最后,正如阿奎那所说,理智通过结合、分离的多种活动认知和表述真理,通过自行领会事物的形式来判断事物是否符合其形式 [2]172。所以,当判断与事物的情形符合已知形式时,判断为真,即得真理,真理不存于感情或幻相,只有理智判断中才有真理。
至此抵达了阿奎那理智真理论的核心内容:将真理限制在理智的分离、结合活动条件中,建构一个足以容纳理智与信仰的结构,使得符合真理与启示真理并行不悖,共同靠近上帝,观察世界。其真理理論与存在学说紧密相关又遥相呼应,两种真理使得第一、二种存在也势均力敌,一切事物就其是存在而言都是可知的,可知的都可以用理智考察是否为真知。如此一来“真”、“善”也通过“是”得以相互转换,“善”使得存在拥有了可被欲求的属性,“真”则为存在增添了与诸等级的理智的关系[2]172。”只要有了真判断,存在就有了依靠理智进行逻辑推演并被揭示完善本质的可能。
四、结语
首先,阿奎那真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信仰和理智并行不悖,这源于阿奎那自然神学体系中相互印证的两种存在与两个真理论述。相互呼应的两对理论造就了两信仰和理智两个层次,所以在回答“事物为真的原因到底是一个还是多个”的问题时,阿奎那才能做出:“在一种意义上只有一种真理据之所有事物皆真,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并非如此[2]175”的回复。可见尽管教徒阿奎那在思索真理前已经信仰并知道真理,但“知道”和通过逻辑的概念演算来言说和展示绝不相同,阿奎那理性精神无可辩驳。
其次,阿奎那真理论是对阿维罗伊主义真理论的修正,也是对早期教父真理论述的改进。阿奎那之前,基督教普遍认为信仰真理和哲学真理纯属不同领域,将二者混为一谈,则有“范畴错误”之嫌。但阿奎那认为信仰和理性、神学与哲学不是矛盾对立的二选一关系,而是一种难分你我的交流状态,通过两种真理理论,阿奎那得出了启示真理和哲学真理都是真理,神学和哲学两门科学都在研究的结论。
第三,阿奎那真理论推动了符合论真理论的发展。阿奎那强调了理智认知,又保证了符合论真理论的地位。这种思路实际给出了符合论真理论得以成立的两种可能:寻找到纯粹对象,从而确定真理指向的对象,或者凭借确认纯粹理智,从而确认真理本身的存在。笛卡尔大彰主体性,曰:“我思故我在”,康德凭纯知识来界定真理,认为真理幻想皆在思维对象的判断之中[8]258,这一系列学术发展其实都能串联回阿奎那理论。
最后,阿奎那的真理论并非完美无缺,反而张力无穷。符合论真理并不能提供永恒的存在, 真理与否都可能发生本质的变化;神学启示真理于当下又是否能提供可用的真理论?阿奎那用精巧设计将神学与哲学糅合,使理智与信仰不悖,那么在当代,我们又应该如何明确区分它?这些问题引发的思索,也是阿奎那真理论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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