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朝
图/封陵采采
此间回忆,仍然只留给他自己。那句散在风中的耳语,不知她是否听见了。
夜深。
沈厌声辗转反侧未能入眠,索性起身到后院散心。发现叶洺时,他正坐在院墙上,自顾自赏月饮酒。
夜里很静,银练穿过云雾铺洒世间,呼吸似乎也随之变得温凉而清新。
确为良辰美景。沈厌声收回远望的视线,复看向那个淡得如水墨三两笔的侧影,继续踱步。
“喂。”沈厌声站定,语气终于染上了几分情绪,“你怎么在这儿?夜入民宅?”
叶洺悠悠侧额,掀起眼皮看她一眼,淡淡道:“晌午时你说,若我有困难可以来找你。正好,我暂时还未寻到栖身之处。”
话音意味很明显。沈厌声不置可否,只是好整以暇地环臂。
不出意外的话,面前这人只在晌午与她有过一面之缘,算是恩人,且如今看来是个喜欢把客套话当真的恩人。
她前日才听说集市上混着一伙专摸钱袋的毛贼,今儿自己就被当成了目标。若放在平时,她可能会自认倒霉,但是独独这回不一样,那是去探望阿姐的路费。二人早就约定了今日游湖,不容出现闪失。故彼时的沈厌声急着拿回钱袋,竟强撑着感了风寒的身子追了半条街。后来瞥见有人替她出头,心里的大石才落下。
不消多时,抬眼,见来人正一只手拿着钱袋。沈厌声继续顺着往上看去,对上一双无波的眼目,毫无追回钱袋后的邀功之意,反倒满是阴郁,微微蹙着眉,面色复杂,连句话都懒得说。就好像他才是被偷钱袋的人
见沈厌声迟迟不接,他索性主动抛过去,沈厌声稳稳捞住,再看过去,对方已然转身离去。
沈厌声饶有兴致地盯着那道背影,并不感到恼怒,甚至还鬼使神差地叫住了他。
“你以后若遇到麻烦,我会尽我所能。”
对方一步没停,走得毫无犹豫,或许没能听见。
沈厌声看了很久,最终无声敛回眼神,无所谓地耸耸肩,起身朝反方向而去。
总算明白过来了,又是一个不想与她扯上关系的,不罕见。
回忆在脑海中飞速过了一遍,沈厌声在心底冷哂一声,转而提起另一个话题:“你之前来过这儿?”
叶洺闻音明显一怔,不复刚才的自如神态,随即目光灼灼地扫来,似乎在期待下文。
沈厌声没注意到这异常,而是努努嘴,视线落到叶洺手上:“不然你怎么知道我酒壶放在哪?”
叶洺就静静看着她,分明是不动声色的,沈厌声却好像看到了某种情绪在缓缓熄灭,继而没入眼瞳深处,她读不大懂。
呼了口气,叶洺饮尽杯底残液,酒气微微熏暖了嗓音:“我从九重天来,什么都知道。”以玩笑的口气,面上无笑。
“哦?”沈厌声懒得再深究酒壶之事,闻音只是缓缓弯了眼角,“你既是神仙,应该不需要借宿,打道回府便好。”语毕,指了指天穹。
她对眼前这个怪人兴致缺缺——白天还一副不想扯上关系的傲气姿态,入夜有难才想起她来?
见叶洺仍没回应,她又轻笑开,调侃:“难道是个被贬的神仙,回不去?”
叶洺用气音笑了一声:“是。”
见叶洺接了话,沈厌声终于有所动作,显然对这个荒诞的话题提起了兴致。她一手轻撑着矮墙,另一手撩起裙裾,利落地也坐了上去,二人相对,她才开口,面上秋波盈盈:“我倒想听听,贬你入世用的是何罪名?”
叶洺这次终于舍得放下了手里的杯盏,呈正经模样,正视着兀自轻笑的沈厌声。她察觉,毫不闪避地回视过去,紧接着便听见对方极缓地启唇。
“思凡。”
望着她的那道目光意味不明,沈厌声没有继续僵持下去,转眸凝视浩渺云雾,似乎在品味刚刚的对话。细微的呼吸声中,她思索许久,最终轻道:“是该贬。尘世无情,尽伤思凡之人。”
感慨良多间,终还是没禁住心软了几分:“这院里只我一人住着,没有多余的床铺,你就睡后院罢。”未等叶洺有所反应,沈厌声便跳下了墙头,一壁舒展手臂,一壁径直回了屋里,似乎并非是刚才那个声线几含哽音的姑娘。
叶洺无意识地晃着指间杯盏,目送沈厌声远去。
二人或许没想到,彼此都已然把真心话藏在了玩笑般的语气里。
“厌声——”
和风卷着柳絮溜入窗缝时,沈厌声只睡熟了不到两个时辰,半梦半醒间挥开扰人的飞絮,却又听见有人在院外唤她,只好不情不愿地撑着起身。
然而,推开窗看清来人的瞬间,睡意尽数消退。
“阿姐?”尾音微颤,满是难抑的惊喜。
沈厌声边挽发边忙着邀姜慈进里屋坐。姜慈却未动,柔柔地笑着:“你风寒还没好罢?我来是想带你去醉方楼,那儿的鸡汤滋补养气,喝了也能好得快些,若再耽搁一会儿,人就多了。”
原是昨天见面时便察觉到了沈厌声身体不适,记在了心上。语毕,姜慈不再催促,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风中,发丝微微拂动。
酸涩与暖意漫入肺腑,沈厌声沉默半晌,终于勾唇:“好。”似乎在姜慈面前,她永远是值得被放在心间疼的姑娘。
临出门时,沈厌声蓦然思及昨晚,大脑空白片刻,立即往回返,一边疾步走,一边道:“我后院还有一个……”
话未完,却见后院已空,唯剩墙外一枝春色与墙头一杯端正的空盏。
姜慈不解看来,沈厌声顿了顿,自若道:“捡了只野兔,应该已经走了。”
姜慈无奈笑:“傻孩子,野兔怎么留得住?”
一路笑语欢声,步入醉方楼时,恰巧与一对母子擦肩而过。
母亲本是无意地抬头望去一眼,认出是沈厌声,竟立刻拉着小儿子往旁边躲了躲,急匆匆低头离开。
这对母子从前与沈厌声住得近,沈厌声立时察觉,默默跟着姜慈走向二楼雅间。回忆如潮水上涌,满腹好心情就此戛然而止。
她本该习惯了。从前在小渔村生活时,便是谁都不想与她扯上关系,“丧门”“克星”类的字眼从未断过。算起来,这些污名已经伴随了她十七年,似乎从出生起,她便没得到过这世间上一星半点的怜悯与疼爱。
“扫把星啊,出生便克死爹妈,到舅母家没几年后又克死舅母……”
彼时尚幼的沈厌声就这样默默受着所有恶意,而舅母的女儿,那个大她六岁姜慈是唯一肯对她好的人,成了她赖以取暖的光。半年前的一夜,姜慈更是毅然携着家当,带上沈厌声,搬来了永安城,欲将一切重新翻页。
沈厌声不想拖累姜慈,不愿同住,但那夜姜慈的话,沈厌声却永生难忘。
月光如波浸透,斯人似水温柔,彼时姜慈徐徐道:“你很好,对我也很好,所以我亲近你、护着你,这都是我的事情。”顿了顿,“我更愿意相信我的妹妹,而不是所谓传言,厌声,你能明白吗?”
素来将自己伪装得刀枪不入的姑娘,终于在阿姐面前崩溃大哭,眼尾鼻尖通红,姜慈亦不禁大恸,拉过沈厌声紧紧抱着。
沈厌声抽噎着,将额头抵在姜慈下颌,听见姜慈喃喃安抚:“我尊重你的选择,可以不和我住在一处,但你一定要多来看我……”
一小碗鸡汤呈上来时,沈厌声正打量着那个早已等在雅间中的男人。不面生,谦谦君子的模样,挂着淡笑,但她怎么看都没有亲近之感。接过鸡汤,沈厌声又看向姜慈,后者解释:“昨儿下午咱们游湖时刚好碰见的李承李公子,”回身又补充,“人很谦和,聊得来,你应当记得罢?”
“沈姑娘。”李承颔首示意,眼神牢牢锁住沈厌声。沈厌声不喜欢被这么盯着,皱着眉垂头喝了口汤。
姜慈低低对姜慈道:“他邀我用过饭便去赏字画……。”飞速向对面瞥去一眼,“所以带着他一起了。”耳边还浅浅漫上一层绯色。
沈厌声看在眼里,再听着二人谈笑风生,最终按下了本想说出口的话,不动声色收回目光,仿佛只专注于那碗鲜甜的汤汁。
宴毕,姜慈送沈厌声回家,李承也一直在后边不远不近地跟着,沈厌声留心着身后动静,内心斗争半晌,终于还是支开李承,对姜慈耳语:“这个李公子是做什么的?”
“家里有些生意,再多的我也不大了解。”
“我看着总觉不太不面善,你还是小心为妙。”
姜慈听过便笑笑,调侃沈厌声多疑,俨然没放在心上。沈厌声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姜慈对谁都掏心掏肺的好,但沈厌声是在无数人的审视中长大的,很难不敏感。而且与李承对视时的那种感觉,的确很奇怪。
就像是被一条冰凉滑腻的蛇缠上了。
之后的半月,叶洺都没有出现,而沈厌声忙着采菌子换些碎银,几乎忘了这回事。
她常常忙到入夜。起初是在案边点着烛火挑拣菌子,而后无意间看了看月光满盈却空寂的后院,若有所思半晌,最后干脆搬着板凳,改趁月色作业。
沈厌声闲时还喜欢在喝酒赏月,兴浓时神思迷蒙,有时会想到一个水墨画般的剪影,醒来又记不太清了。
又是夜,闷雷隐隐,沈厌声推开窗,小臂撑着窗沿,一壁看着乌云滚滚密压过境,一壁呼吸着略微发潮的空气。出神许久,直到一道细细的闪电打透云层,总算恍然想起后院还晾着菌干,暗叹一声,忙赶去收回。
弯着腰,仔细把干透的菌干一捧捧送进簸箕中时,大雨尚未至,沈厌声暗自庆幸,加快了动作。不消多时,终于收尽。
似乎隐有脚步传来,奈何沈厌声做事专注,再加之雷声滚滚嘈杂,竟完全没察觉到有人在逐渐靠近。
抱着簸箕转身的那一刹那,沈厌声只看见檐下晦暗处有一只手径直朝她伸来,登时瞳孔骤缩,心下大惊,下意识连退几步。血液急遽上涌间,她却忘了身后是两级矮台阶,狠狠被绊了一下,几丝长发往身前飘去,眼看着便要向后倒,她不甘地瞪大眼,几乎想到了可能会发生什么。
然而,簸箕脱手的同时,那只手却稳稳拽住了她。
整整一簸箕的菌干霎时落地,掀起噪响,七零八落地散在石板上。她被一股蛮力拽了过去,整个人失控地往檐下扑。
她手被压着,背部撞上墙壁,紧接着又被来人半撑着墙圈住了。那人手下有几分不知轻重,沈厌声回过神来时,半边身子还在钝痛着微微发麻。
又一道闪电劈下,晃亮了半边脸。
苍白无神气,眼下的皮肤却又有些病态的红。但那浓郁深邃的眉眼,新添了伤的鼻梁,以及结了薄薄血痂的唇,却是一点没变模样。
几乎是在一瞬间,暴雨似墨砚翻倒,毫无情面地倾盆而下。狂风卷着豆大的雨水打入檐下,叶洺挡住了大部分,却还是有星点晶莹溅上她面颊,再一溜滑入颈间,渐渐洇湿衣领。
看清来人,沈厌声神色立时一冷,猛地挣了几下,却都被牢牢制住。叶洺巍然不动,神色不明,呼吸却很急促。沈厌声胸口剧烈起伏着,半晌没再有动作,只是死死盯着面前人的眼睛,似有一份难以说明的狠劲和倔强。
鼻息间的潮湿空气闻着像酿浓了的酒,叶洺终于缓缓松力,放下了手,退开一步,彻底暴露在雨中,顷刻湿透。他垂头站着,看不清表情,一袭黑衣似乎匿在了夜里。
沈厌声心仍失控地跳,眼底尽是难藏的怒意,既没了束缚,转身便要走。
她是真的被吓到了。
“别走。”艰涩开口,低哑哽咽的声线中满是委屈。
闻音,沈厌声脊背一僵,怔在了原地。
她早就觉得很奇怪。从初见开始,叶洺的每一种情绪都来得十分莫名其妙,起初是克制,纠结着要不要结识她,而后又总是意味深长,如今看来是酒意上脑,先是恼怒,后又带了委屈?可说到底,不过只是一面之缘。
“莫名其妙。”她嘴上冷冷地抛出一句,没回身,却也没有再径直回屋里去,而是强耐下性子,“再淋下去若是发了烧,我也管不了你的死活。”
院外风雨呼号,偶尔的炸雷更是叫人心惊肉跳。室内,烛火忽明忽暗,似有随时吹灯拔蜡的架势。
叶洺撑着手臂半靠坐在榻上,垂眼假寐,而沈厌声则是坐在一旁,沉默不语。一时间,只余呼吸声层叠匀长。
半柱香前,叶洺默默随她进屋,却在入屋的那一刻直直栽倒,沈厌声手忙脚乱地扶着他到榻上,意外发现他身体烫的惊人,再一碰衣襟,立时染了满手的暗红濡湿。
沈厌声总算明白叶洺为何穿的是黑衣了,薄薄的一层,但绝对透不出血色。
他受了伤,极严重。
叶洺紧紧蹙眉,任沈厌声颤抖着指尖轻撩开衣领,似乎方才在屋外的争执已经耗尽了全部体力。
看清伤势的瞬间,沈厌声倒吸一口气,彻底乱了神思。一道道痕迹不明的新伤叠着旧疤,血水蜿蜒过整个脊背,几乎寻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她连忙起身,打算简单处理一下。
“不必。”叶洺一把稳稳攥住沈厌声的手腕,用了些力道,抬眼,眼瞳黑得沉静,一瞬不眨地望着她,“化为凡体就是为了受戒,这伤疼是疼,不过喝些酒就忘了,倒不至要了命。”
沈厌声不再执着。那些累叠的伤占了大片,极易感染,若放在寻常人身上,不死也得丢了半条命。如今想来,叶洺的身份的确不可思议。但奇怪之处在于,她也并没有过于震惊,似乎在记忆中某些碎片般的时刻,隐隐就意识到了九重天神仙的存在。
“那帮老顽固,触犯戒条还是以天雷惩戒,手段毫无长进。”叶洺嗤笑一声,顿下来缓了口气,又轻描淡写道,“这次倒狠,整整十四日。”
沈厌声算算日子,刚好追溯至不告而别的那日。
“思凡?”半晌,似不经意般问出声。
叶洺没否认,沈厌声于是继续盯着那血肉模糊的伤,一股无名火窜起,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最后没抑制住冷笑开来,讽道,“你倒有情,甘愿受天雷灼身,这与活活剥了一层皮有何两样?”
叶洺默默听着,没反驳,似乎渐渐品出了她话音里深藏的几分心疼,意识到这点,没抑住,微微弯了弯嘴角。
沈厌声气不打一处来,烦躁地揉了揉额,最后坐下:“再有一次会如何?天雷降个足足一年半载?”
“不知道。”叶洺懒懒地向后一靠,似乎忽略了疼痛,“再破戒……或许洗仙格降凡尘,又或许挫骨扬灰罢。”
沈厌声,放轻了语气,认真直视着面前人,似乎是真的好奇答案:“值得吗?”
击打窗沿的雨声渐小,室内却一直无人应声。
沈厌声垂下眼帘,放弃追问:“你伤得重,我睡柴房……”
“你讲一个故事,我便告诉你。”叶洺柔声打断,眼神炯炯。
沈厌声终于相信叶洺醉得不轻。
但她倒也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要她讲便能讲,应道:“好。”干脆搬了凳子坐近,与人对视着便开始信口胡诌:“有一只很蠢的兔子。她觉得自己可以永远对其他兔子好,保护它们,可惜,事与愿违,敢亲近它的兔子都死光了……”急速点着凳子面的指尖缓缓慢下来,不再去看叶洺,似乎在自言自语,“心存善念的最终变为罪魁祸首,很可笑罢?所以……那个兔子一直很好奇,造化弄人,凡世种种,真的值得吗?”
叶洺听得专注,却还是什么都不说。
沈厌声收声,心口微微起伏着。讲故事时她便一直心绪纷乱,如今已不想再从叶洺那要什么答案了,于是只扔下一句“你好生歇息”便起身离开。
没走两步,却被叫住了:“厌声。”声音很沉,吐字清晰,似乎根本没醉过。
沈厌声抬门闩的动作一顿,没有回头,静待下文。
叶洺似乎在追忆什么,而后缓缓而坚定道:“值得的。”不知回答的是哪一次的问题,亦或者都有,“你……值得。”
沈厌声不语,紧抓门闩的指节渐渐发白,缓慢呼了一口气后,继续未完成的动作——伸手推开了门。
叶洺静静目送准备出门去的沈厌声,心底隐约磨得有些钝疼,但到底什么都没说。
而沈厌声竟只是推门,并不急着离开。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她任湿气灌入脖领,转而抬头看向天上盈满清光的一角,默然许久,久到云都扛不住地打起了卷,久到万物都似乎渐入酣睡,最后只说。
“我们都是各自世界的弃子。”一声叹,轻得似要作风拂散。
或许是二人都有一段磨难加身的过往,同病之间难免相惜相怜,她后来日日去给叶洺送白粥、汤药,都从未有过一分怨言。
熟络后的叶洺也远非不近人情的冷清模样,二人兴趣分外相投,俱不羡纵马看花的风发意气,独倾心对月论酒的静好闲适。沈厌声晒的菌子,叶洺认得,而叶洺闲来在院墙上信手画绘些河山景致,沈厌声也瞧着顺心。
此间半年光阴快得活似被他二人虚度,不觉中,冬日悄然而至。
入冬天光收得早。一日傍晚时分,沈厌声边挑菌子,边回想着上午姜慈拜访的情景,终于禁不住对叶洺问:“你可会点石成金之术?”
叶洺正帮着挑菌子,睨来一眼,失笑道:“这段日子我是凡身,再者,神也有司职之分,譬如我……”骤然一顿,片刻后,又状若自然地接着道,“我司掌时间。”
沈厌声也只是随口一问,闻音眯了眯眼,低头继续挑拣,明显不甚感兴趣。
她其实并不纠结于如沫浮华,金银财宝不求多,够用便好。但是,近来的种种迹象,却让她生出了一种“此事只能以钱财消灾”的预感。
两月前去探望姜慈时,她就察觉到阿姐的衣着用度比从前都简省了太多,但是当时姜慈神态自然,沈厌声并未多想。待半月前再去,却见姜慈骨瘦形销,面上难抑疲态,说话也是强打精神,分明失了当年的如水温柔。沈厌声吓得连忙细问,却都被搪塞过去了,道是偶感风寒。
而真正令她慌了神的是昨日。她放心不下再去时,却发现姜慈的院子已人去楼空,内里的陈设似乎也被尽数变卖了。
奈何沈厌声不擅交人,寻姜慈之事整日四处碰壁,正待她暗自焦急之时,就在今儿上午,大半年来都未主动找过她的姜慈,终于出现了。
一身素衣,眼下乌青,失魂落魄。
彼时叶洺恰好去采菌子了,并不在场,姊妹二人便在后院饮酒叙情。
姜慈起初说的不过是些体己话,连饮三杯后才露出忧态,大有借酒消愁之意。
“子言他……”姜慈放眼远处,艰难出声,解释道,“就是李承李公子,他……经商时碰上了麻烦,现在有些无从周转。”
“李承?”这个有些模糊了的字眼从唇齿间吐出,沈厌声紧锁眉头,意欲深究。姜慈却眼神慌张,显然不愿被多问:“你放心罢,难关已渡,我陪着他是甘愿的。此次特地前来是为知会你,我搬到李宅别院去了,无须担心我的安危。”
姜慈是第一个走进沈厌声心里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令沈厌声不惜任何代价都要护其周全的人,她的事绝不容大意。但目前,沈厌声还摸不透李承居心,只能央着记下了别院位置,约定次日登门李宅。
姜慈又连声安抚许久,婉拒了沈厌声准备好的钱。临行前,突然回身看了看沈厌声,眼里有几分不舍,欲言又止,最终轻叹给自己听:“无妨,总会有办法的。”
离去的背影很薄,萧瑟在风中,渐渐变成一个素白的小点。
沈厌声摇摇头收回思绪,抱着簸箕起身。想了想,还是微微舒展眉头,斜额朝叶洺一笑:“明天,你与我同去看看阿姐罢。”
还有叶洺。她深知,刻进骨子里的身份之差不会变,这教她明白,叶洺总会有离去的一天,所以,在那一天尚未来临之前,她理应好好珍惜这生命中的另一束光。
“好。”叶洺头也没抬便应。
姜慈所说的位置远离市镇,着实偏得很,附近还有个荒废的驿道,但人烟稀少,经年飞尘不至。
沈厌声心下不踏实,故出来得早,此时早已腹中空空。趁着还未行至荒僻,忙与叶洺寻了个茶肆落脚,茶肆桌位半满,倒有几分热闹。
沈厌声于是入座一个角落,自顾自小口饮着热茶,渐渐暖了身心。
“阿姐说就在这附近。”咽下一口茶,微微抬头看向叶洺,后者没接话。
沈厌声终于发现不对。
叶洺自从进了茶肆开始,整个人都有些奇怪,常常出神,若要深究,眼神里似还有掩饰不住的抗拒之情。
沈厌声蹙眉,正要发问,却听见隔壁几桌有人失声喊了一句。
“死了?”
“嘘——”同伴连忙示意。
汗毛乍起。沈厌声下意识回头看过去,又听见他们窃窃地笑。
“那个姓宋的也不是好东西,昨晚落个横死的下场,是他活该。”一人鄙夷冷哂。
“姓宋的有个闺女,可不是孬种,你没听她说,要让那‘李承全家血债血偿’吗?”同伴捏着嗓子模仿,而后不屑道,“姑娘家家的,能起什么风浪?”
“我看李承才是蠢材,和老宋生意上的事儿非扯进赌桌,赔的倾家荡产还是还不起,最后竟害死了人家,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也不想想那宋家闺女是不是吃素的……”模样最富威严的那位轻笑着总结。
两桌茶,四五人,风轻云淡地谈论着生死命债,就像一群快意恩仇的侠客。
沈厌声听着,如坠冰窟。
原是如此……姜慈的每一次欲言又止都有了答案。
姜慈骗了她。一切都没有平复,姜慈依然身处险境,陪着李承变卖家财,耗尽了心力。
“叶洺。”
叶洺仍然沉默。他越是沉默,沈厌声就越发慌乱,声线抖得如寒风中挣扎的蝶翅:“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叶洺?”
“怎么会提前了……”叶洺也发着抖,他从未这么慌乱过。手指狠狠收进掌心,却全然不觉疼痛,再抬头面色如纸,只重复,“来不及了。”
从茶肆到荒废驿道的距离有多远,沈厌声不知道,叶洺有没有跟在后面,她也没顾及。她尤记得耳畔嗡鸣,胸腔几乎是炸开的,只知道快跑,再快。
紊乱的呼吸急遽而粗重,脑海里的场景却慢了下来,在远远便看见一座迸发出冲天火光的宅子时,她踉跄着缓了一步,最后几乎是半跪着扑倒在宅子前。
强撑着站起身要冲进去,围观的几人赶紧拉回,沈厌声疯了一般挣脱着,最终还是失了力气,虚脱倒地。
“我远看着这火势头就猛,得有一个时辰了吧?”素来少人的驿道围聚了一批好事者,“可惜没人救啊,来不及了。一家子都在呢,这是要烧干净了,都是罪孽……”
宋家女儿,到底是让李承一家血债血偿了。
沈厌声双目充血,身子抖得如落叶,半跪在地,垂头爆发出一声凄厉浑不似人的哭号。
似乎十七年的回忆,就被这呼啸的大火一口吞噬净了。
她花费近半生才鼓起的勇气、一点点为自己垒铸的墙壁,都在那一瞬间轰然倾覆,随着斯人殆尽。她什么都没了,想来应是从小到大姜慈给了她太多。醉酒后第一勺温热的醒酒汤给她;佳节鬓上簪花,第一句赞美给她;月色正当时,那句“我更相信我的妹妹”给她。
也有不给她的,所有委屈难处,都自己一个人扛着。姜慈最是善解人意,想着总有办法,却竟被拖累成这个下场。
柔情偏爱都给了沈厌声,而沈厌声什么都护不住。大火当前,她却只能就这样跪着。
曾经她跪在骂声里,姜慈毅然拉起了她,如今她也跪着,而拉了她一把的人却已葬在火海,相隔两人间。
一只手缓缓伸来。沈厌声跪坐着不动,似未看见一般。叶洺什么都没说,主动去牵她起身。
沈厌声没躲开,被迫站起,终于崩溃,一拳砸上他肩头狠声对叶洺道:“没有她,我早就死在某个角落里了,你能明白吗?”双眸猩红,嘶哑着嗓子,就像一头发狂的兽类,“没了她,我便是真正的什么都没有了。”
“她是我的救世之神。”沈厌声哽咽,面上泪痕错杂,一字一顿说罢,心已如死灰。
火光,风声,议论声似乎都停了下来,只听得叶洺缓缓道。
“我帮你。”
那是一种沈厌声从未从他面上见过的表情,似乎是即将义无反顾地重蹈覆辙,又像是面对即定的命运,终于只剩下无可奈何。
“这次,我知道错在何处了。”叶洺没有去看沈厌声的反应,而是直视着那火势不减的宅子,“我可以帮你把一切都重新来一次,保证姜慈不会死,但是……”
叶洺恍惚着停顿,隐约感到是沈厌声抱住了自己,但他没有任何回应,任沈厌声温热的眼泪流淌进胸口衣襟,而后逐渐转为一片冰冷的濡湿。
“我欠你一条命。”沈厌声哭得更狠,不住地道,“对不起,是我欠你……”
于是叶洺最终也没有说完自己的那句话,时空混沌的前一秒,他终于自嘲地笑了笑。
这次的沈厌声知道很多。知道他是个思凡的神仙,也知道破戒擅自干涉凡间事宜的后果。
不过沈厌声也有不知道的,那便是叶洺其实思的不是无情凡世,而是凡世中一人。
她还不知道,这冲天的火光,其实是叶洺看的第二次。
“你不欠我。”
一句耳语散在了尘世中。
叶洺到人间的第一年就触犯了大戒。
时间之神,权利说大不大,不过是数着指头查日子,说小也不小,他还可以倒着数。
也就是,他能够让某一段时间重新来过。
起初入世,九重天上的那帮老家伙们便苦口婆心劝他:只顾赏景,莫要插手世间事,他本不以为意,直到后来酿成大错才明白,得失有命,他的干涉反而乱了定数,带去灾难。
那日市集,他是眼睁睁瞧见一个姑娘被抢了钱袋。姑娘病着,他于心不忍,可是半晌都没人肯出面帮助,叶洺神思微动,本着举手之劳的心态替她追回了。
而后的接触中他便发现,那姑娘实在特别,和他以往观察过的世人都不尽相同。她模样很标致,但周遭却没有朋友围绕,来去孑然。她心很容易软,却又总是故意神色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她接受能力奇高,好似对什么都没有好奇心,叶洺对身份的坦白甚至换不回她的一瞬惊愕。
就是这么两个怪脾气,竟意外地聊得来,于是之后的感情似乎水到渠成。再往后,却是一次重创——二人亲眼见到了冲天火光。
姜慈死后,沈厌声完全失了精气神,宛若花期已过的鲜妍,迅速凋败下去,一病不起。又是一日以泪洗面,她终于求叶洺救救姜慈,道是只要有一线生机,便是有再大的代价她也不悔。
叶洺自己也万分悔过,只要能补偿过错,他也愿意尝试,于是他将时间拨回了初见沈厌声的那个春日。
再一次帮沈厌声追回钱袋时,心绪万分复杂,因为沈厌声根本不认识他,可那些过往种种叶洺却都清楚记着,这是他一个人的折磨。他本想不再见她,谁知入夜醉酒后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熟悉的院子,登时只觉心如刀绞,再狠不下心离去了。
而后,便是天雷降了整整十四日。
中途有几度他撑不过去,都是靠着闭上眼,一遍遍念沈厌声的名字,千百回描摹她的眉眼,才受住了。思念几乎发了狂,所以他才会在天雷散去的那夜,如此失态地冲到沈厌声院里。想来,对这段感情执念更深的那个,也许是他自己罢?
可他没想过,时间再被拨乱一次,姜慈却还是和李承扯上了关系,终于什么都没能改变。当姜慈之死重演甚至提前到来的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了。
连带的效应巨大,从一开始他便不该出现。
“我帮你。”可他明白得太迟,只能再次赎罪。
至于二次破戒的惩戒……他不敢想,也不太在乎,他只知道,此次过后,沈厌声便是再也不会记得她的生命中曾出现过叶洺。
此间回忆,仍然只留给他自己。
那句散在风中的耳语,不知她是否听见了。
一日春光明媚,沈厌声心情极佳。左手转着钱袋,右手拎着桂花糕往前走。
谁料,就在这档口,身侧突然一股蛮力撞过,瞬间扯得她后退两步。好不容易站定了揉肩,再回神一看,左手竟然空了。
前日她才听说集市上混着一伙毛贼,专摸人钱袋,哪成想今儿自己就被当成了目标。这钱可丢不得,那是去探望姜慈的路费,不容大意。
思索片刻,她果断决定强撑着感了风寒的身子追过去。
一追就是半条街,体力渐渐不支,又没人肯出头帮她,终于越落越远,只得含恨作罢。姜慈的院子离得远,一番折返耽搁,暮色四合时才赶到,原定的游湖计划也泡了汤,饶是沈厌声万分不甘,却也只好与自己生闷气。
姜慈倒不在甚意游湖之事,见沈厌声风寒未愈,便亲自下厨,给她熬了一盅鸡汤,笑着安慰:“都说破财消灾,依我看,错过游船,焉知祸福?”
沈厌声喝了口汤,终是淡淡笑开。姊妹二人互相伴着,倒也足矣。
此后余生,沈厌声都一直以为,自己的心,像是一座除了姜慈以外无人愿去踏足的山,但她不知道,曾有那么一个神仙在心里藏着属于她的漫山春色。
可惜,今后也再不会知道了。
袁珂校注:“《大荒西经》云:‘黎(后土)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即此噎鸣,盖时间之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