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 本刊编辑部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强调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扭住关键鼓励探索突出实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多项文件。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我们认为,期盼已久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过,对于抓好今后3年国企改革关键阶段,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