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做好全媒体时代的法治宣传

2020-09-06 13:35林琳
传媒论坛 2020年19期
关键词:彩礼法治微信

林琳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导致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闻舆论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本文着眼于全媒体时代背景下舆论生态环境的变化,结合山西科教频道的具体操作案例,从引导民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刻阐释法的价值内涵、积极创新形式提升传播效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对做好全媒体时代的法治宣传进行了深入思考。

关键词:全媒体;法治宣传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19-00-02

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四全媒体”的概念,并明确指出推动媒体融合、建设全媒体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作为媒体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舆论生态发生的变化,并做到因时而动、因时而动,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做好全媒体时代的法治宣传。本文将结合山西科教频道的操作,对如何做好全媒体时代的法治宣传进行探讨。

一、“全媒体”对法治宣传带来的影响

(一)丰富了法治案例的来源

全媒体不仅仅是媒体生态的变化,也对生产生活方式造成了新的影响,近些年,因为技术革新催生了很多新的业态,这就促使电视法治栏目的题材更加丰富和多元化,也更具有真实性、新鲜性、趣味性、悬念性和冲突性。[1]在客观上丰富了法治宣传的素材来源。

(二)促成个别事件的“爆炸式”传播

在全媒体的背景下,新闻事件的传播渠道更多、传播范围更广,信息在各个平台间交互传播使得新闻事件在传播过程中再次产生叠加效应,极易造成个别是案件的“爆炸式”传播,引发普遍关注,成为舆情焦点。这个叠加、扩大效应的过程历时可能仅为一天或者十几个小时甚至几个小时、几分钟就达到爆发的态势[2]。

(三)加大了舆论引导的难度

在全媒体时代背景下,法治宣传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这些新挑战、新问题,加强舆论引导的能力,确保能够明辨是非、引导舆论、成风化人、凝心聚力,同时,要依托全媒体带来的技术优势,不断创新形式、做好服务、提升影响。

二、全媒体时代,法治宣传要适应时代需求,引导民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在全媒体时代,极易造成部分信息的“爆炸式”传播,而对其真伪的鉴别却往往容易被人忽视,未经核实的多次高频传播极易造成侵權事件的发生。就法治节目的宣传来说,最核心的是要强调规则意识、传播法治理念,通过对个案的解读,引导人们严守规则、明确权利义务、增强对个人行为的约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山西科教频道《公民与法》栏目曾采制了《好友的微信》一片,该作品主要就是针对微信朋友圈来源不明的信息,进行深度的调查。选题来源是当时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样一条消息,运城市一位王女士重病住院,丈夫却一直不管不顾,病榻面前,亲人却不露面,这样的内容很快就在朋友圈发酵。经过走访,记者发现,在其生病之后,丈夫一家一直悉心照料,且多次陪其复检,现因一些家庭矛盾产生了纠纷。这样的调查结果显然和一开始朋友圈传播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在节目中,记者也明确提出“好友”不明就里地发布信息、散布信息,不仅对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毫无益处,而且还极可能造成侵权。这样的作品在多媒体发展的今天,起到了以正视听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给人们以理性生活方式的引导,那就是在享受新媒体便捷的同时,也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对相关信息要明辨是非,理性传播。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其中的“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名誉侵权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指出在“互联网+”时代,微信虽为网络虚拟空间,但已成为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交往工具。微信群、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等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不加节制。在微信群、朋友圈中损毁他人名誉,构成网络名誉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以外,我们看到最高院审理的“直播带货” “暗刷流量”等新型互联网案件也写进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规范、权利边界和责任。从社会治理角度讲,法治就是要以理性的法律体系来管理社会、规范交往。而法治宣传就是要引导民众用法律上的事实判断是非、用权利义务关系衡量对错,引领社会主体能够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三、全媒体时代,法治宣传应强化导向引领,深刻阐释法的价值内涵

在全媒体时代,做好法治宣传,在利用好新媒体传播优势的同时,必须发挥传统媒体的责任和担当,要着力在成风化人、凝心聚力上下功夫。山西科教频道的《小郭跑腿》栏目是一档情感调解类节目,节目在制作的过程中,在对具体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既要依法调解,又要在案例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对日常选题的分析中,因彩礼而产生的纠纷占比较高。具体梳理一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类是因为彩礼的金额问题,在婚前就发生纠纷,导致不欢而散;一类是因为结婚后彩礼归谁掌握、如何使用等问题上产生隔阂和纠纷;还有一类是在结婚之后,在发生普通家庭纠纷时,将当初彩礼的金额、支付方式等问题拿出来,成为争吵的理由、最终导致婚姻破裂。对于彩礼,我们在调解中始终坚持传达一个理念,就是要让彩礼回归祝福的本质,让婚姻回归情感的本质,不能让彩礼成为影响婚姻幸福与否的制约性条件。在这样的认知下,栏目重点倡导的一是彩礼当量力而行,重点表达祝福,尤其不能因为过度的彩礼指出造成家庭的返贫致贫,倡导移风易俗;二是婚后对彩礼的使用应从整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合力支配;三是如若发生纠纷,要坚持依法解决,避免出现不理智行为;四是鼓励年轻人要积极上进、努力奋斗,依靠自己的努力创造幸福的生活,而不能坐吃山空。在这样的思路指导下,对于个案的调解和解决,不仅仅是简单的法条适用、法理解析,更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通过宣传,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引导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发扬相敬如宾、相濡以沫、共同奋斗的优良传统,真正起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目的。

要做到这一点,记者的功能也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转型和升级。在互联网时代,记者的新角色是传播的参与者之一,因为其具有专业能力,其功能更偏向于引导和设置话题,并对整个事态的发展做出分析判断、预测引导等。[3]《小郭跑腿》栏目也积极适应全媒体传播的要求,在节目中做好引导的同时,依托微信平台推出“彩礼你怎么看”大型调查活动,在调查活动中我们设立了一些和彩礼有关的观点性问题,与广大用户进行互动,实现大屏小屏互动。在对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后,我们又在屏幕上推出《彩礼那些事儿》特别节目,将微信上的数据分析与栏目之前报道的相关案例相结合,在法治宣传上,对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引发纠纷的法律适用进行归纳梳理和集中解读,在价值观引导上,重点在幸福奋斗观和婚姻家庭观上着墨,做到润物无声、成风化人。

在2020年5月28日刚刚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中我们看到,“树立优良家风”写进法律,弘扬家庭美德;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托举“家”的温暖,树立起了鲜明导向,引领公序良俗,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四、全媒体时代,法治宣传应积极创新形式,提升传播效果

全媒体的最大特点是互动式、全参与,这样的特点也给节目的生产带来了新的模式和形态,广大受众的普遍参与,有利于传统媒体在“接地气”的方向上不断优化升级,打破原来意义上的传统媒体集群,进行颠覆性的重建,打造出“全方位、多層次、多声部”的媒体矩阵[4]。

2018年,为做好争创文明城市的宣传报道,科教频道在新媒体上推出“@太原市民你家门口的路好走吗”互动、参与式新闻活动,打通大屏小屏,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大对城市管理规定的宣传,同时,又加强对反映问题的针对性反馈,实现了法治宣传的最大效果。该报道内容已纳入太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考核体系。

2019年11月,科教频道承办了《晋法出击·2019全国法院第九期“正在执行”》大型全媒体新闻现场直播。本次全媒体新闻现场直播,采用了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全媒体同步直播,12路直播信号跨越全省8个地市14个县区,5路视频、4小时不间断直播、网络媒体20小时全程直播现场执行实况。这样的形式创新,让人民群众直观地看到执法现场、庭审现场、查封扣押、拒执审判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社会氛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表扬。

五、结语

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既给法治宣传带来了丰富的内容和新的议题,同时也给媒体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法治宣传既要紧跟时代变化,提升议题设置能力,在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上多下功夫,又要根据时代变化,提升媒体管理能力,在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上下功夫,这样才能真正把握时代发展,适应时代需求,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克,李晓君.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历程与趋势[J].新西部(下旬刊),2013(4).

[2]凌燕.全媒体时代下法制期刊的融合创新[J].今传媒,2015(5).

[3]余璐.宋建武:媒体融合本质是传统媒体互联网化[N].深圳商报,2016-8-22.

[4]王绍忠,谢文博.“四全”媒体是媒体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N].吉林日报,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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